焦山碑林
[拼音]:renkou chengzhenhua
[英文]:urbanization of population
通常指人口向城鎮集中或鄉村地區轉變為城鎮地區,從而變鄉村人口為城鎮人口,使城鎮人口比重不斷上升的過程。也含靜態意義,表示城鎮人口比重達到或接近飽和,城市生活方式全面普及的一種狀態。或稱人口城市化。
人口城鎮化的指標
反映人口城鎮化的指標,是城鎮人口占總人口的百分比。百分比的高低與城鄉劃分標準有關,各國情況不同,劃分城鄉人口的標準也頗有出入。標準低的國家,100人以上的商業中心即被認為是城鎮(烏干達);標準高的國家,20000人口以上的聚居地才算作城鎮(奈及利亞、模里西斯)。以居民人數為城鄉劃分主要標準的國家,大多數把人口下限定在1000~10000人之間。有的國家不用人口標準,只按一定等級的行政中心來確定。至於城鎮統計人口的地域範圍,更無統一標準。因此,人口城鎮化程度在國與國之間缺乏可比性,世界城鎮化水平的衡量,只能根據各國釐定的城鄉劃分標準和城鎮統計範圍的統計數字。
人口城鎮化的歷史
廣義地說,可以追溯到原始社會過渡到奴隸社會,城市開始出現的時代。隨著社會的進化,城鎮數目增多,規模增大,城鎮人口也逐漸增加。但直到18世紀,世界城市人口比重還是微不足道的。只是到了工業革命以後,城鎮化才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發展。1800年城鎮人口占世界總人口的1%,1900年增加到13.6%。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發展更快,1950年為28.4%,1985年已達到41%。
人口城鎮化的動力因素
農業勞動者所生產的超過自己消費的農產品的數量,是城鎮興起和存在的一般前提。在生產力低下的古代社會,這個制約因素實際上是城鎮發展的機制。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城鎮化的動力因素髮生變化。在農業技術足以使每個農業勞動者生產出能供養十幾人以至幾十人的農產品的今天,城鎮化程序主要取決於工業化和在工業化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第三產業。城鎮一般具有區位優勢和基礎設施優勢,第二、三產業需要利用這種優勢併產生集聚效益,從而促使人口向城鎮集中。
當代世界人口城鎮化的基本特點
主要是:
(1)速度快,發展不平衡。總的來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城鎮化程序加快,但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有明顯差別。發達國家基本上實現了城鎮化,城鎮人口比重已達70~80%以上,上升明顯滯緩。發展中國家因起步晚,城鎮化方興未艾,發展速度高於發達國家。值得注意的是這類國家人口自然增長率高,城鎮化的加速,使城鎮人口規模迅速擴大,超過了城市建設和就業的可能容量。
(2)城市的發展特別迅速。據聯合國估計,世界100萬人口以上城市1950年為71座,1975年為181座,預期2000年為413座,占城市人口總數的比重分別為24.6%、32.5%和43.9%,比中小城市發展的勢頭要強得多。超級城市的發展特別猛,而且亞洲和拉丁美洲後來居上。世界最大的前10位城市,50年代多為歐洲國家和美國,80年代已為亞洲和拉丁美洲國家所取代。
(3)城市空間結構發生重大變化。一方面城市群和大城市群區不斷出現;另一方面大城市內部人口向郊區擴散,形成向外蔓延的都市地區。
城鎮化是人類社會進步的標誌,對現代化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設起著積極的作用。但城市的過度膨脹也帶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和經濟問題,如住房供應不足、就業困難、交通擁擠、環境質量降低、社會治安問題增多,等等。許多發展中國家超前於工業化的城市化,更加重了這些國家面臨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