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檔案

[拼音]:xindai xian'e

[英文]:credit quota

銀行按規定可以發放貸款的最高限度。是銀行控制信貸量的一種方式。信貸限額控制包括信貸總規模控制(又稱總量控制)和對部分貸款量的控制。貨幣當局通過限制商業銀行(或專業銀行)的信貸需求,以達到控制信貸投放量的目的。信貸限額確定的基本方式是以基期的未償貸款額加上特定的增長率。

信貸限額管理形式

在中國,不同時期的信貸限額管理模式是不同的。1985年以來,對於年度貸款限額管理,主要由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國民經濟增長對信貸資金的需求狀況,統一編制信貸計劃,控制信貸總量,然後再下達給專業銀行。全國信貸總規模及專業銀行貸款限額是指令性計劃,不得突破。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國家批准的綜合信貸計劃,按照“統一計劃、劃分資金、實存實貸、相互融通”的原則,每年核批給各專業銀行貸款額度,由各專業銀行總行在核批的借款計劃額度內,提出對所屬分行分配借款的計劃,報送中國人民銀行總行。人民銀行總行據此下達貸款通知書,各地人民銀行分行依總行貸款通知書確定的額度,按資金需要和用款進度貸給各專業銀行分行。各專業銀行分行必須在上級行批准的貸款額度內使用信貸資金,不得擅自突破。如果專業銀行分行短期資金週轉發生困難,可先在專業銀行系統內橫向融通資金,調劑餘缺。如仍有困難,可向當地人民銀行分行申請臨時借款。但如果需要超過年末貸款計劃時,必須事先向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可追加貸款額度。對於關係國計民生,需要支援其發展的部門和產業,在編制信貸計劃時,應實行信貸傾斜政策,有計劃地增加對這些部門的貸款規模。對一些特殊的、需要重點扶植的部門和行業,則應在貸款數量及利率上均給予優惠。

1986年以來,這一辦法逐步完善,對貸款實行“限額管理,以存定貸”,並實行季度監控,貸款最高限額按季度核批,分別由中央銀行和專業銀行進行監控。

專業銀行對企業貸款的限額管理

主要內容是:

(1)固定資產貸款額度。實行指令性計劃管理,國家根據一定時期內經濟增長速度和技術進步要求,確定國民收入中積累和消費的比例,編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銀行據此編制固定資產貸款計劃,將資金具體分配到國民經濟各部門。其中,對重點部門與產業,要實行貸款傾斜政策。

(2)核定流動資金貸款額度。程式是:先由企業編報貸款計劃,然後經銀行審批,核定其貸款額度。銀行對企業核定流動資金貸款的辦法已由“以產定貸”改為“以銷定貸”。其主要內容是:a.確定企業先進、合理的計劃銷售收入資金率或銷售成本資金率;b.按計劃銷售資金率和銷售收入或銷售成本計劃,確定企業流動資金佔用額和商品週轉庫存限額,然後根據企業流動資金佔用和來源情況,確定計劃週轉貸款額度;c.對於在計劃期內由於季節性、臨時性原因而引起的超過計劃資金佔用額(或商品週轉庫存限額)的合理資金需要,銀行可以發放臨時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