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

[拼音]:Wang Wan

清初散文家。字苕文,號鈍庵,晚年隱居太湖堯峰山,學者稱堯峰先生。長洲(今江蘇蘇州)人。順治十二年(1655)進士,曾任戶部主事、刑部郎中等。後因病辭官歸家。康熙十八年(1679),召試博學鴻詞科,授翰林院編修,預修《明史》,在館60餘日,後乞病歸。

汪琬與侯方域、魏禧合稱清初散文“三大家”。他的散文疏暢條達。他主張才氣要歸於節制,以呼應開闔,操縱頓挫,避免散亂。所謂“揚之慾其高,斂之慾其深”(《答陳靄公書二》)。他反對“以小說為古文辭”,認為“既非雅馴,則其歸也,亦流於俗學而已矣”(《跋王於一遺集》)。這種觀點,偏於正統。他的文風,一般論者認為受歐陽修的影響,而近於南宋諸家。計東為作《生壙志》,則以為“若其文章,溯宋而唐。明理卓絕,似李習之(翱);簡潔有氣,似柳子厚(宗元)”。《陳處士墓表》、《堯峰山莊記》、《綺裡詩選序》、《江天一傳》《書沈通明事》等文是其代表作。

汪琬亦能詩,以清麗為宗,成就及影響不如其文。

著有《鈍翁類稿》62卷,《續稿》56卷。晚年自刪為《堯峰文抄》50卷,包括詩10卷、文40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