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基本權利教學設計
公民基本權利教學設計
作為一名教職工,總不可避免地需要編寫教學設計,教學設計是一個系統設計並實現學習目標的過程,它遵循學習效果最優的原則嗎,是課件開發質量高低的關鍵所在。一份好的教學設計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民基本權利教學設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教學目標】
情感態度價值觀目標:
1.感受享有公民權利在個人成長及參與公共生活中的作用。
2.體味公民權利對個人、家庭、社會及國家的價值。
能力目標:
能夠尊重他人合法權利,提高參與社會生活的能力。
知識目標:
1.知道我國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權利,懂得享有這些權利的重要性。
2.知道公民基本權利的具體內容,瞭解其實現的具體方式。
【教學重點】
知道我國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權利;懂得享有這些權利的重要性。
【教學難點】
理解人權、公民基本權利與一般權利;理解我國公民權利的真實性。
【教學過程】
匯入新課
故事一、劉阿姨到超市買東西,被懷疑偷了其它商品,遭保安強制搜身。
故事二、老張因欠老王一萬塊錢,被其反鎖在家。
思考:以上案例侵犯了公民哪些權利?那麼,憲法規定了公民的哪些基本權利?
提示:兩個故事中都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權,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非經法律允許,任何人都不得非法限制和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權。憲法是公民權利的確認書和保障書,我國憲法規定了公民享有廣泛的政治權利和自由,人身自由是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之一。今天我們一起來了解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
學習新課
一、自主學習(出示自學清單,學生自主預習,在書上做好圈點批註)
1.公民基本權利有哪些?
2.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權利和自由?
3.我國法律規定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需要具備哪些條件?行使這一權利有哪些重要意義?
4.我國公民享有哪些政治自由?享有這些政治自由有何重要意義?
5.公民監督權的內容有哪些?公民行使監督權有何重要意義?
6.什麼是公民的人身自由?它包括哪些內容?行使這一權利有何重要意義?
7.公民的人格尊嚴權包括哪些?
8.公民的社會經濟與文化教育權利包括哪些內容?
二、探究與分享
(一)政治權利和自由
活動一:投上寶貴的一票
“我這次回家,主要是來參加村委班子的換屆選舉。選好村委班子,是搞好村建設的關鍵。我要珍惜這神聖的一票,選好村裡當家人!”從外地打工回家的某村民楊某真誠地說。為了這寶貴神聖的一票,在外打工人員有的按規定寫委託書,委託他人代投,有的則藉機回鄉參加選舉。
思考:(1)公民享有選舉權應同時具備什麼條件?(2)公民行使選舉權有什麼意義?
提示:(1)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年滿18週歲;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2)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政治權利,行使這項權利是公民參與管理國家和管理社會的基礎。
知識識記:我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於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充分表達自己的意願。
活動二:探究監督權的行使
閱讀教材第33頁的第二個“探究與分享”
思考:羅先生實名舉報是在行使什麼權利?他在舉報時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提示:羅先生是在行使監督權。他在舉報時應該注意: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要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客觀性負責,不得捏造事實、製造假證、誣告陷害他人;等等。
歸納總結:
政治權利和自由 內容或條件 地位和意義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我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政治權利,行使這項權利是公民參與管理國家和管理社會的基礎
政治自由 我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有助於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充分表達自己的意願
監督權 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 有助於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權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二)人身自由
活動三:案例回放——於某故意傷害案
相比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某無期徒刑,二審雖然同樣定為故意傷害罪,卻依法按照各種情節判處有期徒刑5年。於某是在人身安全面臨現實威脅的情況下才持刀捅刺,且其捅刺物件都是在其警告後仍向前圍逼的人,可以認定其行為是為了制止不法侵害;於某行為屬於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判決書中有一句說得好:於某及其母親蘇某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應當受到法律保護,但於某的防衛行為超出法律所容許的限度,依法也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思考:(1)於某及其母親的什麼權利受到了侵犯?(2)該案給了我們什麼啟示?
提示:(1)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到了侵犯。(2)人身自由受法律保護,不要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要學會依法維權等。
活動四:權利辨析——私拆、譭棄他人信件
某校八年級學生張某為了集郵,竟然大量私拆、譭棄他人信件。
思考:張某侵犯了他人什麼權利?
提示: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
總結:
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保護
教師歸納:對公民的人身權利,我國憲法都有明確規定,我們要明確自己的`權利,學會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
(三)社會經濟與文化教育權利
活動五:情景再現——抓小偷
(閱讀教材第37頁的第一個“探究與分享”)
思考:警察徵用摩托車的行為涉及公民的哪項基本權利?
提示:財產權。
活動六:材料連結——教育公平
第一個是保基本。保基本主要是保證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全覆蓋,重點是義務教育。
第二個是補短板。補短板包括幾個方面:一是補區域不平衡的短板。二是補齊農村地區的教育短板。三是補教育體系當中的短板。
第三個是精準扶助困難群體。一是保障貧困、困難群體的孩子們有受教育的權利。二是面向殘疾兒童,辦好特殊教育。三是要解決好社會關心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留守兒童教育問題。
思考:國家採取以上措施促進教育公平有什麼意義?
提示:有利於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
總結:
我國公民的社會經濟與文化教育權利
財產權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透過合法方式取得財產,並依法佔有和使用,獲得收益和進行處分
勞動權 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物質幫 助權 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受教 育權 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從國家獲得接受教育的機會,並獲得相應物質保障的權利
文化 權利 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還享有平等權、宗教信仰自由等權利,婦女、兒童和殘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權利受到憲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三、拓展空間 課堂情景劇表演(教材40頁)
【課堂小結】
透過這節課的學習,我們知道了公民的基本權利有哪些及憲法是怎樣保護的,知道了這些基本權利的重要性,提高了認識,增強了權利意識,能夠在社會中依法維護自己的各項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