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基本權利教學設計(通用5篇)

公民的基本權利教學設計(通用5篇)

  作為一位優秀的人民教師,可能需要進行教學設計編寫工作,教學設計是對學業業績問題的解決措施進行策劃的過程。那麼教學設計應該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民的基本權利教學設計(通用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民的基本權利教學設計1

  一、教學目標

  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目標:逐步增強權利意識,進一步感受憲法與每個人的關係。

  過程與方法目標:結合具體案例理解公民基本權利的重要意義。

  知識與技能目標:知道公民有哪些基本權利,瞭解這些基本權利的含義。

  二、教學重難點

  重點: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難點:人身自由

  三、教學過程

  1、匯入新課

  觀看影片,並思考問題

  (1)從影片中,你知道作為公民我們擁有哪些權利?

  (2)是誰賦予了公民基本的權利?

  (3)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是需要注意什麼?

  學生回答問題

  師:同學們看的都很認真,回答問題的積極性很高。那今天我們就來學習公民的基本權利。請同學們先預習一下課本。

  2、講授新課

  展示新聞:

  “政務微博”“網路問政”是中國網際網路時代興起的產物,也是自媒體迅疾普遍下,政府與民眾第一時間、零距離論政“必不可少”的溝通平臺。提升公共服務能力,採用喜聞樂見的形式和內容,吸引公眾參與,促進群眾與政府部門的溝通和理解,引導輿論走勢,提升資訊透明度…

  思考問題:這有利於公民行使什麼權利?

  學生回答:政治權利和自由。

  活動一:投上寶貴的一票

  “我這次回家,主要是來參加村委班子的換屆選舉。選好村委班子,是搞好村建設的關鍵。我要珍惜這神聖的一票,選好村裡當家人!”從外地打工回家的某村民楊某真誠地說。為了這寶貴神聖的一票,在外打工人員有的按規定寫委託書,委託他人代投,有的則藉機回鄉參加選舉。

  提問:

  (1)公民享有選舉權應同時具備什麼條件?

  (2)公民行使選舉權有什麼意義?

  學生回答:

  (1)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年滿

  18週歲;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

  (2)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政治權利,行使這項權利是公民參與管理國家和管理社會的基礎。

  師:以下的人群享受我國憲法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嗎?(展示圖片)學生逐個分析

  案例分析:

  2015年4月6日,一段疑似央視著名主持人畢福劍在飯桌上唱評《智取威虎山》影片流出,對開國領袖毛澤東使用了羞辱性詞彙,稱他“把我們害苦了”......影片在社會上引起極大反響,央視表態嚴肅治理,從4月8日零點起,暫停畢福劍在央視主持的所有節目。4月9日晚,畢福劍在微博中寫道:“我個人的言論在社會上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我感到非常自責和痛心。我誠懇向社會公眾致以深深的歉意。”

  思考:

  有同學認為畢福劍的事例說明公民言論不自由?你怎麼認為?

  學生各抒己見。

  師:我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於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充分表達自己的意願。但在行使權利的同時不得損害他人的合法權利。

  活動二:探究監督權的行使

  展示漫畫:思考圖中的公民在行使什麼權利?

  學生:監督權

  展示材料: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創新機制紮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指出:要消除貧困,改善民生,走出一條中國特色扶貧開發道路,最終實現共同富裕。圍繞推進扶貧開發這一問題,某人大代表開通了微信公眾號,聽民聲、集民智,引起了網友的廣泛關注和參與,他們紛紛留言。

  結合上述材料,運用所學知識,請你思考下面問題。

  (1)網友向人大代表反映問題是在行使哪些政治權利?這樣做有什麼意義?

  (2)網友應該怎樣正確行使這些權利?

  學生回答:

  (1)監督權。公民行使監督權,有助於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權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2)對於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可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總結:政治權利與自由

  法律中的定義作用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我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政治權利,行使這項權利是公民參與管理國家和管理社會的基礎。

  政治自由------我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有助於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充分表達自己的意願。

  監督權------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有助於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權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案例回放:於歡案

  播放影片,思考問題:

  (1)於某及其母親的什麼權利受到了侵犯?

  (2)該案給了我們什麼啟示?

  學生回答:

  (1)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到了侵犯。

  (2)人身自由受法律保護,不要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要學會依法維權等。

  師:那我們就來了解一下什麼是人身自由?它包括哪些方面?

  學生回答: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保護。

  (1)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獨立、自由、有尊嚴的生活。

  (2)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公民的人格尊嚴權包括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等。

  (3)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4)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不受侵犯。

  以下是四位同學的話都涉及到公民的人格尊嚴,請具體分析並回答:

  甲:“經過協商,照相館使用了我的照片並付給了我報酬。”

  乙:“我現在開始寫作了,筆名叫晨曦。”

  丙:“他長得胖頭胖腦的,我叫他小胖豬。”

  丁:“他的手機簡訊真多,我偷看了一下,什麼都沒有。”

  請分別指出上述四位同學所享受的權利或所侵犯的他人的什麼權利?

  學生回答:甲的肖像權受到尊重,乙行使了姓名權。丙侵犯了他人的名譽權,丁侵犯了他人隱私權。

  1、下列行為中,屬於合法搜查的()

  A.沖沖懷疑同桌華華偷了他的手機,對華華進行搜身檢查

  B.超市負責人懷疑顧客楊某偷拿超市商品,對他進行強行搜身

  C.公安人員出示搜查證對某犯罪嫌疑人住所進行搜查

  D.某電器廠為防止產品丟失,對下班的員工搜身檢查

  2、下列不屬於侵犯我國公民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的是()

  A.小張為其2歲的兒子代為開拆信件

  B.村幹部查閱勞教人員給家屬的信

  C.父母檢視子女儲存在電子郵箱上的電子郵件

  D.公安人員出於好奇拆閱居民的信件

  總結:

  人身自由包括如下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3、住宅不受侵犯

  4、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保護

  四、課堂小結

  本節課我們主要學習和了解了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等基本權利,在此基礎上我們要增強權利意識,學會珍惜、愛護、依法行使這些權利,同時也要積極同侵犯自己合法權利的行為作鬥爭,依法維護自己的各項權利。

  五、佈置作業

  為了增強我們珍惜權利、依法行使權利和依法維護權利的意識和觀念,請以“我的權利我做主”為主題,設計兩句宣傳標語;畫一幅主題宣傳漫畫。

  六、板書設計

  第一框:公民基本權利

  一、政治權利和自由

  二、人身自由

  公民的基本權利教學設計2

  一、教學目標

  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逐步增強權利意識,進一步感受憲法與每個人的關係。

  能力目標:結合具體案例理解公民基本權利的重要意義。

  知識目標:知道公民有哪些基本權利,瞭解這些基本權利的含義。

  二、教學重難點

  教學重點: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教學難點:人身自由。

  三、教學過程

  1、匯入新課

  運用你的經驗:小云爸爸媽媽的工資收入在當地屬於中等水平,爺爺奶奶每月能領到養老金,媽媽還當選為縣人大代表。早餐後,小云去上學,爸爸媽媽去上班,爺爺奶奶相伴去公園散步。這是他們平凡而幸福的一天。

  從小云一家人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們享有哪些基本權利?

  學生回答,教師歸納,引入課題。

  2、新課講授

  目標導學一:政治權利和自由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活動一:投上寶貴的一票

  “我這次回家,主要是來參加村委班子的換屆選舉。選好村委班子,是搞好村建設的關鍵。我要珍惜這神聖的一票,選好村裡當家人!”從外地打工回家的某村民楊某真誠地說。為了這寶貴神聖的一票,在外打工人員有的按規定寫委託書,委託他人代投,有的則藉機回鄉參加選舉。

  1.思考:

  (1)公民享有選舉權應同時具備什麼條件?

  (2)公民行使選舉權有什麼意義?

  提示:

  (1)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年滿18週歲;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

  (2)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政治權利,行使這項權利是公民參與管理國家和管理社會的基礎。

  (二)政治自由

  知識識記:我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於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充分表達自己的意願。

  (三)監督權

  活動二:探究監督權的行使

  (閱讀教材的第二個“探究與分享”)

  2.思考:羅先生實名舉報是在行使什麼權利?他在舉報時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提示:羅先生是在行使監督權。他在舉報時應該注意: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要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客觀性負責,不得捏造事實、製造假證、誣告陷害他人;等等。

  3.歸納總結:

  目標導學二:人身自由

  活動三:案例回放——於某故意傷害案

  相比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某無期徒刑,二審雖然同樣定為故意傷害罪,卻依法按照各種情節判處有期徒刑5年。於某是在人身安全面臨現實威脅的情況下才持刀捅刺,且其捅刺物件都是在其警告後仍向前圍逼的人,可以認定其行為是為了制止不法侵害;於某行為屬於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判決書中有一句說得好:於某及其母親蘇某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應當受到法律保護,但於某的防衛行為超出法律所容許的限度,依法也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1.思考:

  (1)於某及其母親的什麼權利受到了侵犯?

  (2)該案給了我們什麼啟示?

  提示:

  (1)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到了侵犯。

  (2)人身自由受法律保護,不要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要學會依法維權等。

  活動四:權利辨析——私拆、譭棄他人信件

  某校八年級學生張某為了集郵,竟然大量私拆、譭棄他人信件。

  2.思考:張某侵犯了他人什麼權利?

  提示: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

  3.總結:

  4.教師歸納:對公民的人身權利,我國憲法都有明確規定,我們要明確自己的權利,學會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

  目標導學三:社會經濟與文化教育權利

  活動五:情景再現——抓小偷

  (閱讀教材第37頁的第一個“探究與分享”)

  1.思考:警察徵用摩托車的行為涉及公民的哪項基本權利?

  提示:財產權。

  活動六:材料連結——教育公平

  第一個是保基本。保基本主要是保證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全覆蓋,重點是義務教育。

  第二個是補短板。補短板包括幾個方面:一是補區域不平衡的短板。二是補齊農村地區的教育短板。三是補教育體系當中的短板。

  第三個是精準扶助困難群體。一是保障貧困、困難群體的孩子們有受教育的權利。二是面向殘疾兒童,辦好特殊教育。三是要解決好社會關心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留守兒童教育問題。

  2.思考:國家採取以上措施促進教育公平有什麼意義?

  提示:有利於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

  3.總結:

  4、課堂小結

  本節課我們主要學習和了解了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會經濟和文化教育權利等基本權利,知道了憲法是怎樣保護這些權利的,我們要充分認識這些權利的重要性,增強權利意識,學會珍惜、愛護、依法行使這些權利,積極同侵犯自己合法權利的行為作鬥爭,依法維護自己的各項權利。

  5、板書設計

  6、教學反思

  本節課內容較為單一,從三個方面學習公民的基本權利。對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會經濟與文化教育權利有了更深刻的認識,掌握起來並不難,但理解起來有難度,很多權利名詞較為抽象,不利於學生理解;但結合教材中的例子和自己的.生活實際能夠當堂掌握。另外關於公民的權利,學生的學習興趣較大,主動性和積極性較強,給本節課的學習提供了好的條件。

  公民的基本權利教學設計3

  教學目標

  知識目標:

  1.知道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會經濟和文化教育權利等基本權利有哪些。

  2.瞭解憲法保護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

  能力目標:

  1.提高對公民基本權利的認識能力,能認識和辨別侵害公民基本權利的違法行為。

  2.增強保護公民基本權利的意識和能力。

  3.理解公民認真學習憲法,自覺遵守憲法的必要性,維護憲法權威

  情感、態度與價值觀:

  1.感受憲法的嚴肅性與權威性,感受憲法對公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性;增強法律觀念,提高憲法意識,激發對法律知識的興趣,養成崇尚法律的思維習慣和遵紀守法、依法辦事的行為習慣。

  2.根據法治社會對公民的要求塑造個人的人格,形成正確的人權觀念,在憲法最高準則的指引下逐步提高學生的主人翁意識,自覺關心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

  3.珍惜公民基本權利,堅決維護公民基本權利。

  重點:

  人身自由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難點:

  辨別侵害公民基本權利的違法行為,提高憲法意識

  教學方法:

  自主學習法、小組討論法、情境教學法

  匯入新課

  同學們今天我們一起學習明末清初,香港著名的政治家何啟先生的一段話,人人有權,其國必興;人人無權,其國必廢;此量如日月經天,江河行地,古今不易,遐邇無殊。大家齊聲讀一遍,誰知道這段話的含義呢?

  生:每個人都有自己應有的權利,國家必定會興旺,人民沒有權利,國家必然會混亂。這準則就像日升月落,江河奔流大地,從古至今不變,世界各地都一樣。

  師:從這句話中,我們可以感受到公民權利的重要性,今天我們就一起來學習。憲法規定的公民到底有哪些基本權利。在第一課,我們也提到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大家齊備一下。(教師板書)

  師:這節課,咱們重點來學習這三個方面。(勾畫黑板)首先,請一位同學為大家分享一下本節課的學習目標。

  一、憶權利

  課下,讓大家預習了公民的基本權利。那麼,誰來給大家分享一下這個思維導圖。把思維導圖補充完整。

  二、辨權利

  猜一猜,師:接下來,請大家猜一下,這個人物是誰?我給大家幾點提示:

  (1)他是中國內地男演員、出品人、製片人

  (2)他是中國巨力集團副董事長兼執行總裁

  (3)他是中國巨力影視傳媒有限公司董事長。———楊子。

  據瞭解,楊子上學時,從初二寒暑假開始就在工廠裡勤工儉學,北京大學MBA畢業。值得大家佩服。然而,楊子上學時,不是班裡所有的孩子都跟他一樣,也出現了不少調皮的學生。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發生了什麼事?

  王濤(化名)和朋友唱著歌在上學的路上遇到張佳輝(化名),張佳輝覺得王濤唱歌難聽,諷刺、謾罵王濤比烏鴉唱的都難聽,王濤受到了張佳輝的侮辱。

  師:如果你是王濤,你會怎麼做呢?(學生暢所欲言)

  王濤回到家,黑了張佳輝的電腦,截獲了他的電子郵件、並把全部個人資訊和照片都公開,並把他的照片整成豬頭表情包,在學校引起了轟動。

  張佳輝知道後,氣憤不已,第二天和朋友一起綁架了王濤,把他關到郊外的小黑屋裡。

  王濤的父母在得知自己兒子和張佳輝有矛盾後,找到張佳輝家,認定是張佳輝把自己兒子藏起來,便闖入張佳輝家中搜查,卻搜查未果。

  第二天上學,王濤上學遲到,為逃避班主任批評,冒用張佳輝的姓名在遲到簿上簽名,班主任知道後,結合王濤近期表現,撤銷其校級“三好學生”的榮譽稱號。

  師:那麼,事情發生到這裡:

  (1)情境中哪些權利被侵犯了呢,你能找出哪些呢?幷從書中中出相關的法律依據。

  (2)憲法為什麼賦予我們人身自由權?(給大家五分鐘時間,結組討論)

  各組展示,其他組補充。教師評價。

  過渡:這些場景,是不是在我們的身邊也經常發生呢?原來憲法賦予我們每個人享有這麼多的權利。我們不僅要知道這些權利,同時還要提高我們的憲法意識。

  師:接著,大家再來猜一位人物。

  (1)他2010年獲“全國勞動模範稱號”。曾榮獲“河北省優秀民營企業家”、“保定市形象大使”、“保定市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

  (2)他是巨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楊子的大哥。----楊建忠

  師:為什麼要提他呢?因為他還是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那麼,人大代表是怎樣產生的呢?(選舉產生),你們有選舉權嗎?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有選舉權嗎?讓我們看看憲法裡是如何規定的。合作探究:出示圖片,學生分析圖片中的行為侵害了公民的什麼權利?並找出法律依據。

  學生答;財產權、勞動權、受教育權。

  觀察圖片,說明公民還享有哪些社會經濟和文化教育權利?並找出法律依據。

  生:物質幫助權、文化權

  三、談權利

  今天,透過這節課的學習,你學到了哪些知識,又有哪些啟示呢?(結合自身,暢所欲言)

  師:這節課內容很多,同學們自己總結的也不錯?接下來,讓我們一起享受一下我國權威媒體做的總結吧。

  播放影片:憲法規定公民的基本權利。

  教學反思

  本節課內容較為單一,學習公民的基本權利,對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會經濟和文化教育權利等基本權利有了更深的認識,掌握起來也簡單,但理解起來有難度,很多權利名詞很抽象,不利於理解,結合典型材料和生活中的事例,以及一些典型圖片,就會好掌握一些。

  匯入環節,透過古文的引入,引發學生思考,社會對權利的探究是在不斷髮展和完善的。

  本節內容比較多,本節課重點講人身自由包括的內容,以及選舉權、被選舉權,透過改編中國巨力集團副總裁楊子同學的故事,把發生在學生身邊的事例改編成故事,透過故事把侵犯人身自由的具體內容展現出來。讓學生透過自己身邊的事例,理解抽象的知識,同時讓學生意識到很多侵權事件都發生在我們身邊。再引出楊子的哥哥,楊建忠,徐水人,又是全國人大代表,引出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整堂課中,採用小組加分制,即回答對一個問題為組內加一分,來增強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不足:課堂中教師的評價少而且過於單一;如果把所有權利用一個故事貫穿始終,我覺得效果會更好。

  公民的基本權利教學設計4

  一、教學目標

  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目標:

  1.感受享有公民權利在個人成長及參與公共生活中的作用,體味公民權利對個人、家庭、社會及國家的價值。

  2.懂得珍惜公民權利,增強公民的權利意識,積極維護自已的權利。同時增強作為公民的自豪感和憲法意識。

  知識目標:

  1.知道我國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權利,懂得享有這些權利的重要性。

  2.知道公民基本權利的具體內容,瞭解其實現的具體方式。

  能力目標:

  瞭解和認清公民享有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的能力,提高參與社會生活的能力。

  二、教學重點:

  1.知道我國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權利,懂得享有這些權利的重要性。

  2.透過案例區分、掌握公民的基本權利。

  三、教學難點:

  理解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

  四、教學過程

  【自學提綱】

  1.我國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權利?

  2.我國公民享有的政治權利和自由有哪些?(P33)

  3.人身自由(廣義)包括哪些?

  4.社會經濟權利包括哪些?

  5.文化教育權利包括哪些?

  公民的基本權利教學設計5

  【教材分析】

  部編版小學《道德與法治》六年級上冊是法治專冊。第二單元“我們是公民”第4課“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共分三個話題,分別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公民的基本義務”“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每個話題安排一課時。第一課時學習話題一“公民的基本權利”。教材內容包括基本權利的含義、內容,權利行使的界限。

  【學情分析】

  現在六年級小學生權利意識越來越強,當然他們對公民基本權利的認識還較模糊,且往往感覺離自己的生活較遠。教學要著力拉近公民權利與兒童經驗的距離,讓他們觀念更明,感觸更深,進而引導行為。

  【教學目標】

  1.瞭解憲法和其他法律保障公民享有廣泛的權利。

  2.提高自身的權利意識,認同爭取權利的實際行動。

  3.懂得權利行使有界限,嘗試結合道德與法治觀念調節自身行為。

  【教學準備】

  製作多媒體課件、民法典宣傳短片、瓶子小球遊戲用具。

  【教學流程】

  問題匯入

  懷孕期間,家庭發生變故,對於財產,腹中的胎兒有權繼承嗎?

  學生髮表意見。如果提到胎兒是不是公民的問題,可聯絡學過的第3課“公民意味著什麼”,話題1“公民身份從何而來”。

  引出《民法典》的條文,“第十六條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明確:法律保障公民權利,甚至包括將來的公民。

  (設計意圖:生活真實的法律問題引入,讓學生感受到公民權利的確重要,得到法律充分保障。)

  一、權利的保障

  1.讀法有“法”

  (1)細讀教材32頁的正文部分。

  佈置細讀任務:劃關鍵詞,用簡單的詞語概括梳理。

  關鍵詞參考:公民、權利、憲法、保障

  概括梳理參考:誰保障—是什麼—有什麼—為什麼

  複述教材,藉助關鍵詞和概括梳理。

  點明讀法有“法”之一:找關鍵詞,概括梳理。

  (設計意圖:在學習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相關內容的同時,幫助學生掌握細讀法律文字的方法,明晰條理,把握要旨。)

  (2)速讀憲法,看第二章規定了公民的哪些權利與自由。

  全班一起快速查,大聲說。其中規定的權利與自由如下:

  平等權,選舉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權,通訊自由,監督權(批評權、建議權、申訴權、控告權、檢舉權),取得賠償權,勞動權,休息權,物質幫助權,受教育權,文化活動自由,婚姻自由……

  注意,憲法其他章也有公民權利與自由的規定,比如第一章第十三條規定了財產權,繼承權。

  點明讀法有“法”之二:快速瀏覽查詢。

  (設計意圖:閱讀憲法原文,瞭解公民基本權利的具體內容,鍛鍊學生查閱法律條文的初步能力。)

  2.認識民法典

  我國制定了很多法律,落實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

  猜一猜:這是哪部法律。以下資訊逐一呈現,比誰最快猜出。

  (1)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透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3)是民事權利的保障書,守護你我的一生。

  (4)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觀看民法典宣傳短片。

  (設計意圖:以猜一猜的方式幫助學生了解民法典頒佈的重要意義和主要特點,核心還是落實保障公民權利。)

  3.情景見權利

  填一填:看看下列情景對應公民的哪項基本權利。見教材32頁活動園。

  情景一對應②物質幫助權,情景二對應③平等權,情景三對應①休息權。

  (設計意圖:簡單的運用和檢測,也是過渡。)

  二、權利的爭取

  以案說法:三毛錢的官司

  過渡:大家對公民權利的知識掌握很快,具體實踐又會如何呢?我們來看這樣一個案例。

  1998年10月6日,鄭州火車站,青年農民葛銳在候車室上廁所被收費三角錢。

  1998年10月29日,葛銳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鄭州鐵路分局退回三角錢入廁費。

  1999年4月2日,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葛銳提請上訴。

  2000年8月16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撤銷二七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要求鄭州鐵路分局返還葛銳的入廁費0.30元。

  此後,全國各地火車站逐步取消了候車室廁所的收費。

  分析討論:打這場“三毛錢的官司”值嗎?你會這樣做嗎?

  引導學生明白:三毛錢很少,公民的基本權利重大。即使無法這樣做,也應該讚賞葛銳敢於爭取合法權利的精神,當然,這樣的官司應該努力成為公益訴訟。

  提示,第四單元還有依法維權的內容可進一步學習。

  (設計意圖:此案例凸顯了公民權利的知行衝突,給學生情感觸動,激發爭取權利的意願。)

  三、權利的界限

  1.遊戲悟法:爭取屬於自己的“權利”。

  一瓶中放四個小球,連著每個小球的線置於瓶外。瓶口僅能透過一個小球。讓四位學生上臺玩遊戲,看誰能將自己牽的小球握在手。

  感受領悟:如果小球如同“權利”,這個遊戲讓你對權利又有什麼新的感悟呢?

  如果一起用力,大家的球擠在一起,都無法出來,好比權利不是絕對的,一個人的權利有可能損害另一個人的權利。

  如果大家商量好,有序拉扯小球,先後出來,則好比透過協調,處理好權利的界限,大家的權利才能得到充分保障。

  明確:權利有界限,法律來協調。

  (設計意圖:遊戲既是過渡,又讓學生用形象的方式感悟權利的界限。)

  2.讀法有“法”(運用鞏固)

  細讀教材34頁正文部分,運用之前嘗試的閱讀方法。

  關鍵詞參考:權利、界限、行使、不損害、不濫用

  概括梳理參考:有界限—是什麼—怎麼辦

  (設計意圖:在學習權利有界限的同時,進一步鞏固之前學到的閱讀法律文字的方法。)

  3.以案說法

  (1)裝修住宅的權利與休息權之爭

  閱讀教材34頁活動園的案例,四人小組討論其中的問題:你如何評價這三位同學的看法,如果你是林博遠,你會如何處理這件事情?要求學生注意運用之前讀到的法律論述。

  全班討論分享。

  (2)深圳業主拉橫幅抗議精神殘疾者家庭入住

  (設計意圖:引導學生運用學到的法律觀點分析案例,加深對權力有界限的理解,補充的真實案例更復雜,給予學生更大挑戰。)

  4.默省思法

  學校生活中遇到類似的矛盾你又會如何處理呢?

  生活中的矛盾往往是複雜的,處理好既需要法律精神,也需要道德修養。

  請大家閉上眼睛,默默地省思一分鐘。

  (設計意圖:將社會生活與學校生活融通,法治教育與道德教育結合,熱烈討論與默默省思交替。)

  四、教學小結

  1.回顧質疑

  結合板書,梳理這節課主要的學習內容。

  鼓勵質疑問難。如果學生沒有提問,可根據課堂教學進展情況追問學生問題。比如:一些長輩認為如今的孩子打不得罵不得,動不動就主張自己的“權利”,是濫用權利,你怎麼看?再如,家長在孩子的房間裝攝像頭監控,是侵犯孩子的隱私權嗎?

  (設計意圖:鼓勵獨立思考,這本身就是重要的權利教育。)

  2.課後作業

  1月26日疫情日益嚴峻的時候,小遠的媽媽收到一位好友發來的資訊,是寒假從武漢高校返回本市的學生情況,包括他們的姓名、就讀學校、詳細家庭住址、身份證號、手機號、回家車次時間,甚至還有他們父母的身份資訊。小遠媽媽把資訊轉發到朋友圈,提醒大家避免被傳染。

  如果你是小遠,對媽媽的做法是支援,還是反對,為什麼?可與家人朋友同學老師交流討論。

  溫馨提示:討論若涉及權利與義務的關係,可自學本課的話題二“公民的基本義務”

  (設計意圖:聯絡當前抗擊新冠疫情的實際,引出下節課話題二的學習。)

  3.齊誦憲法

  全體起立,齊聲朗誦憲法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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