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丕爾,E.

[拼音]:Xinda婔erwenzhuyi

[英文]:neo-Darwinism

C.R.達爾文的自然選擇理論和A.魏斯曼的種質學說相結合的一種生物進化理論。新達爾文主義產生於19世紀末,創立者是德國生物學家魏斯曼。美國遺傳學家T.H.摩爾根、英國遺傳學家J.A.湯姆遜也是有影響的新達爾文主義者。1896年,G.J.羅馬尼斯首次將這種理論稱為“新達爾文主義”。

19世紀下半葉,細胞學取得了長足的進步,陸續發現了細胞核、染色體以及有絲分裂、減數分裂等重要事實。在這些成就的基礎上,魏斯曼通過自己的實驗研究,認真探討了遺傳和進化問題。他做了著名的小鼠尾巴切割實驗,發現連續切割22代,小鼠尾巴並未變短,他由此否定獲得性狀遺傳(見拉馬克主義)。魏斯曼提出,生物體由種質和體質所組成。種質即遺傳物質,專司生殖和遺傳;體質執行營養和生長等機能。種質是穩定的、連續的,不受體質的影響,它包含在性細胞核主要是染色體裡。獲得性狀是體質的變化,因而不能遺傳。魏斯曼認為,進化是種質的有利變異經自然選擇的結果。1917年,摩爾根提出“基因論”,把魏斯曼的種質發展為染色體上直線排列的遺傳因子、即基因。新達爾文主義是進化學說發展中承上啟下的一個重要階段。魏斯曼把遺傳學和自然選擇學說結合起來,開創了進化論研究的新方向。他首次區分種質和體質,指明瞭遺傳的物質基礎及其連續性,在遺傳機制上補充了達爾文的觀點。這是新達爾文主義的重要貢獻。然而,魏斯曼把種質和體質絕對對立起來,具有一定的侷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