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代法規

[拼音]:zhaiwu weiji

[英文]:debt crisis

在國際借貸領域中大量負債,超過了借款者自身的清償能力,造成無力還債或必須延期還債的現象。

發展

1982年8月20日,墨西哥政府宣佈無力償還其到期的外債本息,要求推遲90天,由此引發了全球性的發展中國家的債務危機。嚴重的債務危機無論對於債務國,還是對於發達國家的債權銀行,乃至整個國際社會,都形成了巨大的壓力。包括國際金融組織的有關各方為解決債務危機提出了許多設想和建議,包括債務重新安排、債務資本化及證券化等。儘管眾多措施對緩解債務危機產生了一定的效果,但國際債務形勢仍然十分嚴重,債務危機還遠遠沒有結束。1989年,所有發展中國家的債務餘額已高達1262萬億美元,發展中國家債務餘額與當年出口額的比率高達187%,其中撒哈拉以南非洲國家的這一比率更高達371%,發展中國家的償債率為22%,而在債務形勢嚴重的拉美國家,這一比率高達31%。到1990年,發展中國家的債務總額已經達到1341萬億美元。

原因

導致 80年代債務危機爆發的原因十分複雜。歸納起來看,主要有以下 6點原因:

(1)1973~1974年和1979~1980年兩次石油提價導致許多國家國際收支出現創紀錄的逆差,同時發展中國家中的一些產油國則出現鉅額順差。

(2)這些順差大部分被存入銀行用於貸款,或者資金迴流。

(3)受70年代後半期負數實際利率的刺激和被商業信貸人的熱情所鼓舞,發展中國家掀起了一股借款熱潮。

(4)許多債務國把借入的資金用於(或錯誤地用於)擴大消費,或投入那些低收益率的專案中(特別是第一次石油危機爆發之後)。

(5)借款國貿易條件惡化的情況幾乎貫穿於整個80年代。

(6)為了消除70年代普遍嚴重的通貨膨脹狀況,發達工業國家採取了放慢經濟增長、大幅度提高利率等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這使債務國的出口機會大大減少,從而進一步削弱了債務國的還債能力。

解決途徑

在緩解或解決債務危機方面,除已有的各種方案之外,還有三項因素至關重要:

(1)有利的國際經濟環境,其內涵包括增加國際貿易制度的開放程度和降低發展中國家的實際籌資成本;

(2)債務國作出有力而持續的調整努力,其內涵包括促進國內巨集觀經濟的穩定以及經濟結構的合理化,並從根本上提高外債的使用效益;

(3)提供充分的外部資金流量額,扭轉債務國資金向債權國倒流的趨勢,這就要求發掘新的融資渠道,促進直接投資和證券投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