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1893~1976)

[拼音]:daode xingwei

[英文]:moral conduct

一切具有善惡價值並應承擔道德責任的個人活動。它受一定社會條件制約並具有某種社會傾向;是人們按照一定道德原則和規範,在個人利益和社會整體利益關係上,從本人意志出發自主選擇的行為。道德行為過程包括三個基本環節:確定目的和形成動機、實際的行動、行動後的效果和評價。道德行為包括兩種基本型別,即道德的行為(或稱為善行)和不道德行為(或稱為惡行)。那種似乎屬於這兩種基本型別之間,並被某些倫理學稱作“可容許行為”的,其實只是具有過渡性質的道德行為。一個人的道德行為整體表現其道德品質狀況,一個社會的全體或絕大多數成員所共有的道德行為體現該社會總的道德風尚。道德行為和人的其他社會行為的區分只具有相對的意義,在特定範圍或條件下不具道德意義的行為,如求知行為及日常生活行為等,在另外的場合或條件下又會是具有道德意義的行為。而且,人的道德行為多半是同其他社會行為,如經濟行為、政治行為、職業行為等,相繼發生,相互結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