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經濟結構

[拼音]:fenpei

[英文]:distribution

一般指社會產品分給社會(或國家)、社會集團以及社會成員的過程和形式,其中包括社會總產品的分配、國民收入的分配、個人消費品的分配等。它是社會再生產的一個重要環節。有時還指生產資料的分配,即所有制關係。

社會總產品的分配

社會總產品是社會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所生產的物質產品的總和。它既是生產過程的結果,又是再生產過程的條件,是整個社會存在和發展的物質基礎。社會總產品中的生產資料部分只能用於生產消費,其中的一部分用來補償生產中消耗了的生產資料,另一部分用於滿足擴大再生產的需要。社會總產品中的消費資料部分,則用來滿足社會成員的生活消費需要,其中一部分用於個人消費,另一部分用於社會消費。在剝削階級佔統治地位的社會中,社會總產品中的生產資料主要歸剝削階級佔有,以作為繼續和進一步擴大剝削的手段;而消費資料的分配,則按照有利於剝削階級的方式進行。在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制度下,社會總產品則按照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絕大部分或全部歸勞動人民佔有,並按照有利於勞動人民的方式進行分配。其中的生產資料,主要用於維持和擴大公共生產的需要;而消費資料部分則用於滿足全體社會成員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國民收入的分配

社會總產品的價值中新增加的價值是國民收入。國民收入的分配,由生產資料所有制決定。在以生產資料私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中,生產資料歸剝削階級所私有,直接生產者沒有或只有少量的生產資料,國民收入的分配也反映生產資料的所有者對直接生產者的剝削關係。在生產資料歸勞動者共同佔有的社會主義社會中,國民收入則按照社會主義原則進行分配。

國民收入的分配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初次分配指國民收入在物質生產部門中的各階級、階層及其成員之間進行的分配。國民收入在初次分配的基礎上還要進行再分配。因為除了物質生產部門外,還有許多非物質生產部門,比如,文化、教育、衛生、國家機關、軍事部門等。各部門所需要的費用以及支付給工作人員的工資,是通過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取得的。在不同的生產方式中,國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具有不同的社會性質,反映了不同的生產關係,受不同的經濟規律決定。

個人消費品的分配

個人消費品的分配,是社會總產品分配或國民收入分配的組成部分。在不同生產方式中,個人消費品的分配,有其特定的方式。例如,社會主義社會個人消費品的分配方式,是以按勞分配為主體,而在共產主義社會是按需分配。

生產資料的分配

產品的分配是由生產資料的分配決定的。生產資料的分配不僅制約著產品的分配,而且是社會生產的前提。

社會生產要能進行,必須先有生產資料和社會成員在社會各類生產之間的分配,這種分配是為生產過程的開始準備條件,它先於生產而存在,又作為生產的前提包含在生產之中。沒有生產條件的分配,就沒有生產,也就談不上產品的分配。正如馬克思所說:“在分配是產品的分配之前,它是(1)生產工具的分配,(2)社會成員在各類生產之間的分配(個人從屬於一定的生產關係)──是上述同一關係的進一步規定。這種分配包含在生產過程本身中並且決定生產的結構,產品的分配顯然只是這種分配的結果”(《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99頁)。

生產資料的分配決定著社會成員在社會各類生產之間的分配的性質,決定著社會成員在生產過程中所處的地位。在以生產資料私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中,佔有生產資料的社會成員,不直接參加勞動,在生產過程中卻處於支配的地位,而不佔有或只佔有少量生產資料的社會成員,是直接生產者,但在生產過程中處於被支配的地位。同是生產資料的私有制,又有奴隸制的、封建制的和資本主義制的不同形式,它們決定了人們在生產過程中的不同的關係,並決定著產品的不同分配關係。

分配和生產的關係

分配是聯結生產和消費的中間環節。分配和生產的關係是,生產決定分配,即決定分配的物件和方式。沒有產品的生產,就沒有可供分配的物件(產品);可供分配的產品的數量,也取決於生產出來的該種產品的數量。社會成員以什麼樣的社會形式參與社會產品的分配,取決於他們以什麼樣的社會形式參與生產。馬克思說:“分配的結構完全決定於生產的結構,分配本身就是生產的產物,不僅就物件說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說也是如此。就物件說,能分配的只是生產的成果,就形式說,參與生產的一定形式決定分配的特定形式,決定參與分配的形式”(同前,第 2卷,第98頁)。

在另一方面,分配對生產也起反作用,適應特定生產形式的分配形式,能夠促進生產的發展;反之,不適應生產形式的分配形式,則會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阻礙生產的發展。

在以私有制為基礎的階級對抗社會中,分配關係也具有對抗的性質。剝削階級依靠對生產資料的私人佔有,把它用作剝削勞動者的手段,無償佔有勞動者創造的產品的絕大部分。他們不勞而獲,而廣大勞動者卻是多勞少獲,這樣的產品的分配關係,加深了再生產過程中的矛盾。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勞動人民成了生產過程的主人,他們為了社會的和自己的利益進行勞動,在分配關係中不存在階級利益的對抗關係,這種分配關係使勞動者從物質利益上關心社會生產的發展,對社會生產的發展起著重大的推動作用。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分配和生產就沒有任何矛盾了。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在產品的分配上,有時會出現平均主義的干擾。平均主義的分配實際上是承認一部分人對另一部分人的勞動可以無償佔有,這是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相違背的;另外,個人消費品分配上的差別,如果脫離了人們為社會所提供的勞動的差別,也不符合按勞分配的原則。這些都會挫傷勞動者的積極性,不利於生產的發展。但是,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分配關係中的矛盾,是非對抗性的。它可以通過貫徹按勞分配原則的具體措施加以解決。

參考文章

國家對無線電頻率的分配和指配的方式有哪些?無線電/電子什麼是無線電頻率分配?無線電/電子農民專業合作社可分配盈餘應如何處理?工商行政花生對磷吸收的分配經濟作物花生對鉀的吸收及分配經濟作物花生對鉀吸收與分配經濟作物花生對氮的吸收分配與根瘤固氮經濟作物股利分配請求權的分類股票基金股利分配請求權與股利給付請求權的區別股票基金股利分配的支付方式股票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