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屬
[拼音]:Ying婔erqi
[英文]:infancy
個體從出生到3歲以前的時期。這個時期通常又分為兩個階段,即出生到1歲階段和1~3歲階段。有的研究者分別稱之為乳兒期和嬰兒期。在第一階段中又分出新生兒期。
嬰兒從出生到 1歲的階段是個體身心發展的第一個加速時期。在這個階段,嬰兒不僅身體迅速長大,體重迅速增加,而且腦和神經系統也迅速發展起來。在此基礎上,嬰兒的心理也在外界環境刺激的影響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他們從吃奶過渡到斷奶,學會了人類獨特的飲食方式;從躺臥狀態、不能自由行動發展到能夠隨意運用自己的雙手去接觸、擺弄物體和用兩腿站立,並學習獨立行走;從完全不懂語言、不會說話過渡到能運用語言進行最簡單的交際等等。這一切都標誌著嬰兒已從一個自然的、生物的個體向社會的實體邁出了第一步。他們在遺傳的生物性的基礎上形成著社會化的人性──社會性,逐漸適應著人類的社會生活。
嬰兒在1~3歲的階段中,身心發展主要有兩方面的變化:
(1)學會了隨意地獨立行走和準確地用手玩弄或操縱物體,並在此基礎上產生了最簡單的遊戲、學習和自我服務等活動。
(2)迅速發展了語言,能夠自由地運用語言與他人交往,並能通過語言對自己的行為和心理活動進行最初步的調節。這就使得嬰兒能夠更好地適應社會生活,並在心理上產生了新的質變。
嬰兒心理髮展的條件
嬰兒的心理髮展基於3方面的條件:
(1)神經系統、特別是腦的結構和功能的發展是嬰兒心理髮展的生理基礎。嬰兒出生後,腦的重量在第1年增長最快。新生兒腦重平均為350~400克,到8、9個月平均為660克;2歲半到3歲時腦重已達890~1011克,約佔成人腦重的2/3。2歲嬰兒的腦在形態及各部分的比例上已基本與成人的腦相類似,且腦的白質部分已出現髓鞘化。腦的髓鞘化程度是腦細胞成熟狀態的一個重要標誌。在嬰兒期,腦的髓鞘化過程在顯著地進行著。首先是感覺系統的髓鞘化,而後是運動系統的髓鞘化,最後才是與智力活動有直接聯絡的額葉和頂葉等部分的髓鞘化。腦的發展主要取決於遺傳編碼,但環境因素也起一定作用,因為腦的正常發展必須有適當的環境刺激。嬰兒腦的發展從出生起就與環境的作用結合在一起。新生兒腦的功能已有了一定的成熟,只是各部分成熟的程度不同。一般是投射區最先成熟,而在種系發生上最新的聯合區最後成熟。所以,1歲以內的嬰兒不易形成複雜的條件反射,以後隨著皮層的聯合區及其聯絡系統的逐漸成熟,嬰兒的條件反射也就逐漸複雜起來。
(2)言語發展對兒童的心理髮展起重要作用。嬰兒言語的發展是在個體與環境相互作用中進行的。由於語言本身具有概括和調節作用,所以嬰兒在不斷與周圍的人進行交流的過程中,心理活動也迅速發展起來。嬰兒出生的第1年是言語發展的準備時期。他們以各種形式練習了發聲器官,並學會利用聲音引起人們的注意。他們從對言語毫無反應到能夠運用聲音與人們交際;從完全不會說話到咿呀學語,為言語的發展準備了條件。但是,這一時期的嬰兒所反映的只是人們的語音和表情,並不懂得詞義。直到1歲以後,詞對嬰兒才具有訊號意義。詞的刺激逐漸代替具體刺激,並與具體刺激的作用相聯絡。1~3歲是嬰兒掌握言語的最初時期,一般可以分為兩個階段:1歲半以前主要是理解言語的階段;1歲半以後則是積極言語活動的階段。在前一階段,嬰兒能聽懂的詞明顯增多,能以動作、表情來回答別人的問題或要求,但能說出的詞極少,只能運用單詞來表達自己的意思,這種單詞稱為“單詞句”。1歲半以後, 嬰兒的積極詞彙迅速增長,其中主要是名詞、動詞和形容詞,還有少量的代詞、副詞、量詞和介詞。在語句上已從單詞句進入到多詞句,出現了主、謂、賓等基本語法結構,表現了人物、動作、物件三者之間的關係,有的甚至能說出結構較為複雜的句子。
(3)嬰兒的心理髮展是在個體積極活動的過程中進行的。嬰兒的活動以動作發展為直接前提。3歲前是動作發展最為迅速的時期。1歲內,嬰兒動作的發展主要表現在手的動作和直立行走動作的發展上。其順序是從整體動作到分化動作,從上部動作到下部動作,從大肌肉動作到小肌肉動作。具體說就是,從抬頭到翻身(3個月)、坐起(6個月)、爬行(8、9個月)、站立(1歲),再到學會行走(1歲又1、2個月)。 手的動作也是從無意識地撫摸(3個月)到隨意撫摸(5個月),再到抓握動作的發展(6個月以後),逐漸形成了眼手協調的運動。2~3歲的嬰兒已能隨意行走,手的動作也靈活協調起來,並學會了雙手運動。在此基礎上,嬰兒的遊戲和自我服務性的勞動活動也發展起來,如能靈活地擺弄和使用物體,學會了自己穿衣、吃飯、洗臉、洗手和收拾東西、整理玩具等。這就說明3歲前的嬰兒已發展出一定目的的活動,這是人類實踐活動的萌芽。嬰兒通過活動接觸了各種物體,訓練了感官,發展了各種心理活動。但是,嬰兒的活動還缺乏明確的目的性,主題經常變化,很不穩定,在內容上也比較貧乏和單調,只限於簡單的模仿。
嬰兒心理髮展的主要方面
嬰兒的心理髮展主要表現在感覺、知覺、注意、記憶、想象、思維、情緒、情感、意志以及自我意識的發生和發展等方面。
感覺的發展
(1)視覺:出生2、3個月的嬰兒,視覺已比較集中而靈活,能夠對人臉或彩色畫像長時間地集中注視和微笑。嬰兒的顏色視覺也發生較早。2、3歲的嬰兒已能正確辨認紅、黃、藍、綠等基本顏色,但對於混合色(如紫色和橙色)和色度不同的顏色(如大紅和粉紅等)還不能完全正確辨認。
(2)聽覺:出生後不久的新生兒就能有聽覺反應,表現在能轉頭去尋找聲源。隨著聽覺的發展,3、4個月的嬰兒已表現出對音樂的喜愛,當聽到音樂時立即會停止哭泣。4個月能分辨成人的聲音,聽到母親的聲音就歡躍起來。在訓練的條件下,嬰兒2~3個月就能分辨兩種性質不同的聲音;3~4個月能分辨8度音程到4個音階的音調,5~6個月可以不穩定的分辨相差3個半到2個半音階的音調。從8、9個月開始,嬰兒能識別各種聲音,如成人嚴厲或和藹的音調會引起嬰兒不同的反應。1歲以後,嬰兒聽覺的發展主要表現在感知語言、辨別簡單的語音方面,為其言語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3)膚覺:嬰兒的膚覺出現較早。2個月已經形成面板機械刺激的條件反射,3個月能對33℃和31.5 ℃的水溫有明顯地分化反應。2~3歲的嬰兒由於在動作和活動中不斷地用手接觸和操縱物體,因而能較好地辨別物體的不同屬性,如軟硬、冷熱等,從而使動作和活動更好地適應不同物體的特點。
知覺的發展
在言語發生以前,嬰兒的知覺特別是視知覺佔有重要的地位。嬰兒在視知覺的控制下,協調和綜合各種感官輸入的資訊並作出反應,產生具有一定目標的定向行為。隨著言語的發展,嬰兒逐漸產生了對物體整體的概括性知覺,知覺的目的性也增強了,並在此基礎上產生了最初的觀察。3歲前的嬰兒開始產生最初步的空間知覺和時間知覺。如辨別物體的大小、形狀和遠近;開始掌握與生活經驗直接聯絡的時間單位的詞彙(如“早晨”與起床相聯絡,“晚上”與睡覺相聯絡)。但是,由於空間與時間概念具有較大的抽象性,所以嬰兒的空間知覺和時間知覺還是極不完善的,常常發生錯誤。(見感知覺發展)
注意的發展
新生兒即出現無條件定向反射,其後,能夠短時間地集中注視明亮的物體。5~6個月能較穩定地進行注視,但還不能持久。隨著嬰兒興趣的發展,所注意的客體逐漸增多,不僅注意周圍的人和物,而且開始注意人們的言語和活動;注意的穩定性也增強了,特別是當成人用手指著物體要求嬰兒注意時更加穩定。但出生第1年,嬰兒的注意屬於不隨意注意,在第1年末或第2年初隨意注意的萌芽才開始出現,這是在成人提出任務和要求的情況下,隨著嬰兒言語活動的發展而產生的。但嬰兒的隨意注意還很不完善,僅僅處於開始發展的階段。(見注意發展)
記憶的發展
嬰兒記憶的產生是與最初條件反射的形成相聯絡的。當嬰兒最初出現對哺乳姿勢的食物性條件反射時,在其大腦皮質上就建立了暫時神經聯絡,產生了聯想和記憶。但是,1歲以內的嬰兒記憶的範圍狹窄,記憶保持的時間也較短。4個月出現再認,5個月能區分生人和熟人,但只能再認相隔幾天的事物。1歲以後的嬰兒記憶的範圍擴大了,能記住較多的人和事,生活經驗也開始積累起來。他們不僅能再認幾個星期以前的事物,而且在再認的基礎上出現了再現。兩歲的嬰兒能再現幾天前識記過的事物,到了3歲則能再現幾星期前識記過的事物。(見記憶發展)
想象和思維的發展
兩歲左右的嬰兒在最初的遊戲活動中表現出最原始的想象,如用匙子“喂”娃娃吃飯,替娃娃“洗”衣服等。內容單調、貧乏和零散,嚴格地說,只是一種生物的再現。這時的想象處於萌芽時期。
嬰兒約在兩歲左右表現出初步的概括,標誌著思維的發生。嬰兒期思維的主要特點是具有直覺行動性。即只有在對物體直接感知和在自身活動的過程中才能進行思維。離開了當前物體,停止了動作,思維也就不能進行。也就是說,嬰兒只能在動作中思考,不能在動作之外思考。他們在活動中只能做到哪裡想到哪裡。對於他們來說,只有眼前的活動,沒有過去和將來。所以,嬰兒不能計劃自己的行動,概括能力也很低,只能根據事物的外表進行概括,不能反映事物的本質特徵。(見思維發展)
情緒和情感的發展
嬰兒不僅具備了各種基本的情緒和情感,而且出現了高階情感的萌芽。出生第1年的嬰兒,就表現出極簡單的“同情感”。他們看到別人笑,也會跟著笑;看到別人哭,也會跟著哭,這說明他們有了最初的情緒感染和共鳴。兩歲多的嬰兒發展了對周圍人的同情心,能夠為了使別人高興而暫時放棄自己心愛的玩具,也能體驗表揚時的快樂和批評時的羞愧,這是道德感萌芽的表現。而且,嬰兒也表現出好奇心和求知慾,喜歡鮮豔色彩、美麗圖畫及音樂舞蹈等,說明理智感也有了萌芽。但是,嬰兒的情緒和情感極不穩定,帶有極大的易變性和衝動性。
意志的萌芽
兩歲以後的嬰兒在隨意運動發展的基礎上開始產生了意志行動的萌芽。表現在他們的行動已有了某種目的性,並能在行動中克服一些困難去達到目的。但是他們行動的目的性還不夠明確,也不能控制自己去努力實現目的。所以,嬰兒的意志是比較薄弱的,堅持性也很差,行動帶有明顯的衝動性。
自我意識的產生
自我意識表現為一種對自己的認識。嬰兒在出生後並不能很快認識自己,他們把自己的身體當作與周圍客體一樣來對待,表現為經常吸吮自己的指頭,對自己的手和腳像對其他客體一樣地注視和驚奇。1歲以後的嬰兒開始認識到自己的存在,並逐漸把自己的動作和動作物件區分開來,產生了自我意識的最初表現;隨後開始知道自己的名字;到2~3歲時才有可能在關於自己的表象的基礎上,通過言語交際掌握物主代詞“我的”,隨後掌握人稱代詞“我”。這時自我意識出現了,即兒童開始從把自己當作客體轉變為把自己當作一個主體的人來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