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砂走石造句
1. 卻說狄公將地窖填滿,將一干人犯,帶回衙門,到了下晝,已至城內。
2. 武松及手下人押著蔡良一干人犯回到縣衙,陽谷縣城又是一次震盪,百姓歡欣叫好,不法商賈膽戰心驚。
3. 姜家一干人犯,已經押到菜市口,現在請城主大人監斬!
4. 二十多天後,刑部批覆到了綏化,將十間房所收繳的贓物與一干人犯全部押送到京城聽皇上發落。
5. 喬子方走私軍械,已犯朝廷王法,亦犯我軍軍法,現在我命令,第一營全體開拔,包圍第二營駐地,入營搜查,將一干人犯一個不拉地抓起來。
6. 公元648年(貞觀二十二年五月),王玄策押解阿羅那順等一干人犯,由天竺回到長安。
7. 那東門口貼著兩張告示,一張是安民告示,寫著《關於處決赤匪偽閩贛軍區邵威等一干人犯的通告》,告示上齊刷刷地寫著一排人名,都用硃紅筆打上了打叉。
8. 伊克昭盟副盟長、左翼中旗旗主額爾齊木畢裡克憤怒異常,立刻帶兵包圍了中軍大營,威脅阿斯爾將一干人犯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