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君謀(1903~1969)

[拼音]:guojia zhidaojia

[英文]:government referential price

中國實行的由縣及縣以上各級價格部門、業務主管部門通過規定限價等措施指導生產者、經營者而制定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

國家指導價的形式有:

(1)限價。包括最高限價和最低保護價。最高限價是國家對企業出售或購買某些商品的價格所規定的最高限度,是制止哄抬物價,打擊投機倒把,保持市場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的重要行政措施。最低保護價是國家制訂的出售或購買某種商品價格的最低限度。這種價格措施主要用於收購某些重要農副土特產品。

(2)浮動價格。國家為了指導企業定價,通過制定基準價(見中準價)和浮動幅度,允許企業根據市場供求狀況,在規定的幅度內可以自行制定和調整的價格。實行浮動價格有利於穩定市場物價,又有利於各企業實行自己的經營策略和價格策略,開展競爭。此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管理條例》(1987)的規定,控制差率和利潤率等也列為國家指導價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