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那本書相關作文20篇
只因那本書 篇1
國一作文 ,856字房間裡寂靜得只聽見秒針滴滴噠噠的聲音,眼角的淚水又一次流了下來,看完一本書的結尾,我鬆了一口氣,呆呆地坐在桌前。一本讓我流淚的書,不知是為人物角色的悲慘命運而流,還是害怕自己會如書中寫的那樣。
書的名字叫《後來我們都哭了》,講述了主人公林洛施與中學時代的好朋友從親密無間到漸行漸遠的故事。從中學時代一起說好的一輩子到進入社會後對生活態度的改變,長達十年的感情支離破碎,離開彼此,遠走高飛。很多人都把這本書當成了狗血言情的小說來看,我卻沒有,因為其中有作者的真實事例與切身感受。沒有其他書中華麗的王子公主,而是與現實相似的青春離別。與我們同樣,書中的所有人物都有一段燦爛的青春,一段永不會忘記的友情,有一個執著追求的夢想。這本書的作者夏七夕,是我個人喜歡的女作者之一,她寫的文章雖悲傷,但卻總讓人從中看出一些道理,給予人很大的感觸與改變。我喜歡夏七夕,不僅僅是因為她的文筆,而是她心中有一種寧靜感,將自己的真實事例寫入書中,讓我覺得很現實。
這本書給予我感觸最深的是主人公林洛施與她幾位朋友刻骨銘心的友誼,不管誰有了困難,陪在身邊的總是她們,認識十年從未分開,這是我所羨慕的,所欽佩的。有好幾次我問過我自己:我是否也能這樣,對愛我的人給予我最深沉的愛,對一直在我身邊的人,我也能夠不離不棄。而我的回答是不確定,誰都無法預料未來會發生什麼,不知道會發生哪些突如其來的事情,讓我們從此遠離那些曾經愛過的人。我現在能做的,就是儘自己最大努力,陪伴好身邊的人,不留遺憾。
我把這本書看了兩遍,每一遍看完,我的心總是酸酸的,不想讓一段青春沒有意義,想努力拼博。可拼搏完了,面臨的卻是分離,是漸行漸遠,留下的只有淺淺的回憶。書中的青春太過悽慘,從豪情萬丈的夢想到浪費完人生的淪落天涯,從上學時代的清純到成熟後的感情碎裂,太多感傷。我想,正是這本書的悽慘,這本書的悲傷,讓看過這本書的人一夜得到了成長。
夏七夕讓我也明白了,人生給予你的不僅僅是驚喜與快樂,還有時刻在你身邊的離別,現在能做的,只有繼續愛好身邊愛你的人,不留遺憾。
只是因為那本書 篇2
國一作文 ,641字只是因為那本書,我被家長批評了!
那一天上午,我從同學那裡借到了一本《大清十二帝》,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來。
看著看著,我就入迷了。我看到了天命汗努爾哈赤在率領自己的部隊與九部之師作戰,他用木樁把馬匹絆倒,然後用巨石把敵兵砸得粉碎,最後對了暗號把伏兵叫出來切斷敵人的後路,就這樣把九部之師打得大敗。我覺得自己也像努爾哈赤的士兵一樣在戰場上英勇殺敵,用石頭砸死了大批敵兵。
我從清朝第一位大汗—天命汗,一直看到了最後一位皇帝—溥儀,時間也從上午到了下午,我再好好寫作業已經不可能了。這時奶奶走了過來,我急忙拿起筆裝認真寫作業的樣子。奶奶說:“孩子真乖,還在寫作業。”我暗地裡鬆了一口氣,雖然奶奶這個“鬼門關”過了可下一個“鬼門關”會更難啊!正在這時,爸爸回來了,爸爸問:“你的作業寫完了嗎?”我磕磕巴巴地說:“寫……寫完了。”知子莫若父啊!爸爸立刻看出了問題,聲音高了八度又問了一遍:“到底寫沒寫完?”我小聲說:“真的寫完了。”爸爸說:“好,那把作業給我,我檢查一下。”我知道瞞不住了,只好把事實告訴了爸爸。爸爸氣得臉發青說我不分主次,看書也得先把作業寫完啊!爸爸批評了我並把書沒收了。那天爸爸陪我補完作業,看看時間已經是半夜11:30了。
雖然那本書被沒收了,但我愛看書的習慣並未改變,不過,從那以後我懂得了先寫完作業在看課外書的道理,也明白了爸爸說的先主後次的道理,並養成了合理安排事情的好習慣。
現在想來這件事仍然是記憶猶新,難忘那件事,難忘那本書。
只是因為那本書 篇3
國小六年級作文 ,442字俗話說:“書中自有千鍾粟,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苦辣酸甜,書中自有悲歡離合,書中自有喜怒快樂。書中自有少年五彩的夢,書中自有中年樸質的影;書中自有老年夕日的紅。書中自有感人的親情,書中自有純潔的友情,書中自有誠摯的感情。”我覺得這句話說得非常好,我也曾經因為過一本好書而受到了啟發。
我一直忘不了那本書的書名就叫作《平凡的世界》,我一直忘不了那本書的作者叫做路遙,他的這本書讓我認識了人性的亮點,他的這本書也讓我認識了人性的汙點,他的這本書讓我重新認識了這個世界,他的這本書讓我明白了平凡的人也有自己的偉大之處。他的這本書讓我明白我們要正視平凡,其實平凡不可怕,最可怕的其實是你的內心深處已不再有野心勃勃了,最可怕的其實是你的內心深處已不再有雄心壯志了。
讀了這本書後,我似乎經歷了一次從未有過對心靈的洗刷,對心靈的震撼,這本《平凡的世界》使我明白了,不管你是偉人還是凡人,你想生活和生存,就必須要自己奮鬥爭取,那樣的話,就算沒有到達你的雄心壯志,至少還有一份回憶。
只是因為那本書 篇4
國一作文 ,685字我不喜歡看書,連沒有幾個字的圖畫書都懶得看,更別說文學作品了。媽媽為此花費了很多心思。
一本作為生日禮物的書卻改變了我。那天是我的生日,媽媽送了我一輛夢寐以求的自行車,我很高興。爸爸送了我一本書《吃狼奶的羊》,雖然我平時對書不很感興趣,但這本書的名字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羊可以吃狼奶長大嗎?狼不是吃羊生活的嗎?為什麼要讓羊吃狼的奶呢?如果吃了狼的奶,羊長大後會不會和狼一樣凶惡呢?
帶著一連串的疑問,我輕輕地翻開了第一頁。當時外面正在下大雨,正好書裡面也在描寫下雨天,讓我感到自己彷彿身臨其境,感覺好像是非常真實的事情。
因為下雨太久發生山體滑坡,母狼烏雲飛失去了才出生幾天的孩子。當我讀到這裡時,不禁覺得四隻小狼好可憐。當看到小羊羔失去了媽媽,被母狼烏雲飛盯上時,我又有些擔心。當看到母狼烏雲飛決定收養小羊時,我又有些開心。
書裡的故事情節很有趣,我一口氣看了103頁,正好看完裡面的一個小故事,這對於我來說可算是個奇蹟了,平常只看幾頁就不看了。
我最喜歡看關於狼的書,狼在我印象中都是十惡不赦的,所有含狼的成語都是用來形容人品質不好的,比如狼狽為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等。讀過那本書後,我認為狼也很可憐。
我希望大家保護小動物,人類和動物是同住地球家園的朋友,我們應該保護它們。
自從接觸了沈石溪的動物小說,我改變了許多,上一次還看了4個小時的書呢!
讀書,使人思維活躍,聰穎智慧;讀書,使人胸襟開闊,豁達開朗;讀書,使人目光遠大,志存高遠;讀書,使人思想插上翅膀,感情綻開花蕾。
我的興趣緣於那本書,感謝它,它改變並將繼續改變我……
只是因為那本書 篇5
國小六年級作文 ,640字我和我第樑恆每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用我媽的話來說就是八字不合。也難怪我媽會這樣說,都是事實嘛,我也不好狡辯。我和樑恆都喜歡看書,尤其是小說,也曾為了一本書冷戰好幾天,但終究會和好的。
“樑恆,今天同學借我一本書叫《刀劍神皇》,明天就要還了。”“那我今天晚上抓緊看,借我吧?”“哦,明天一定要還給我。”我和弟弟坐在電瓶車上一說一搭,聊得不亦樂乎,聊什麼呢?當然是在聊小說啦!同學常借我小說看,樑恆就沒有我這麼好的人緣。八成也是我守信用,總能按時還書的原因吧。
第二天,“書要還了。”“我還沒看好。”“不行,你昨天答應我,今天給我的。”“媽媽!”我和樑恆又吵架了,這次跟前幾次差不多,都是因為書。最後,我把書按時還給同學了,但我和樑恆卻開始冷戰。
“樑恆!快起床。”我走進樑恆房間,習慣性地叫他起床,但今天,換來的只是白眼,哼!記恨啊。都說宰相肚裡能撐船,樑恆你不會撐,可別怪我翻臉。“姐姐,這題怎麼寫?”“不知道。”我頭也不抬,直接把樑恆晾在一邊。要不是媽媽發現我和弟弟之間微妙的火花,我們可能要戰上三天三夜。
“不就是一本書嘛。”這是媽媽發自內心的感嘆。是啊,只是因為一本書,不過這樣的生活才充滿樂趣,不是嗎?
只是因為那本書 篇6
國一作文 ,854字在人生中,在茫茫人海里,幸運的機遇有許多,而我則遇到了我初中時期盼的鐘子期。
早晨,天還沒亮,天空中的雲朵披了件銀灰色的薄紗。
出門了,我打了一輛計程車去圖書館,我開啟門,這麼早人也這麼多!我心想,我正猶豫要不要坐進去,一個與我年齡相仿的女孩兒使勁地往裡挪了挪,“喏,你坐這好了!”她指著空出來的座位,笑眯眯對我說。見她月牙般的眼睛如此透徹,我頓時晃了神,神不知鬼不覺地坐了進去,車在緩緩地開著,她在看風景,我在看她。風緩緩吹著她的秀髮,一股清新的風迎面撲來,這是她的氣味。突然好想認識她,與她做知心的好友,一起坐窗邊聊天、看書討論,處在青春期的我美好地憧憬著。到了圖書館,我下了車走幾步時,不自覺地回頭一望,她正向我招手。我也招招手,車帶她越行越遠,面對著她的友好,我的心在雀躍。突然,我的書呢?糟糕,忘車上了!那是本人物傳記與散文的書,價格昂貴,重要的是,那是我極其珍愛的書啊!一種愧疚感與悲傷的情感充滿我的心,我在懊惱我的粗心。我想不起來那熱情的笑臉,我想她也治癒不了我了。
但,過了幾個星期,我正打算以三本書的價格向圖書館賠罪時,我又幸運地遇見她,她正遠遠地望著我,我也目不轉睛地盯著。她向我跑來,那雙靈動的眸離我很近,“你的書!”她遞給我,“我在這等你兩個星期了,但還好你來了,這本書我也花時間看了,充滿了哲理與崇尚,不好意思!”她羞澀地撓頭,“沒……沒事。很感謝你,真的!”我顫抖地說。我也不知道怎麼分別了,她依舊沒看到我的臉,誰讓這是個壞天氣呢?我好想再見她,我有從未體驗過的興奮。初中開學了,我踏入新的門檻,我又在43個陌生的臉龐中認出了她,我還記得那顆要從胸膛蹦出來的心臟,我毫不猶豫與她做了同桌,堅決果斷地說:“你好,我叫李芮茜。我們交個朋友吧。”
只是因為那本書,讓我獲得了知心的夥伴,我會再把握每一個與她相處的時間,真心地與她相待。
只是因為那本書 篇7
國一作文 ,965字這一天,我又一次翻開了那本書——法布林的《昆蟲記》。作者用優美的語言,描述了一幅幅畫面,一種種昆蟲。它們伴隨著我的記憶,一點點、一點點地在我面前浮現,撞擊著我的內心。
從三年級時,我就愛上了閱讀。為什麼?
只是因為那本書。小時候,我常纏著媽媽念童話、講故事,也挺喜歡書,但只愛聽媽媽念,不愛自己看。直到那一天——媽媽拿著那本書,叫著我的小名“快過來!快看看這個!”我跑過去,接過那本書,《昆蟲記》第一次映入我的眼簾。我好奇地翻開書頁,立刻就被那奇妙的文字吸引住了,它向我展示了一個奇妙的昆蟲世界:蟬在地下”潛伏”四年,才能鑽出地面,在陽光下唱歌五個星期;蟋蟀善於造巢穴,管理家務;螳螂善於利用“心理戰術”制服敵人;楊柳天牛像個吝嗇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蟲為了它的後代作出無私的奉獻,為了兒女操碎了“心”……生動活潑的行文,輕鬆詼諧的語調,盎然的情趣使我愛上了閱讀,只是因為《昆蟲記》。
我的童年,快樂而充實。為什麼?
只是因為那本書。《昆蟲記》,激發了我的閱讀興趣,從那之後,我貪婪的閱讀《魯賓遜漂流記》,《愛的教育》,《三國演義》,《水滸傳》……一本本書,像一把把鑰匙,打開了我智慧的大門,也打開了我快樂的大門。它們就像我的“百草園”,使我的童年快樂又充實。
有人問我,你為什麼總能把作文寫好?是啊,為什麼?
只是因為那本書。那本書,啟迪了我的靈魂,使我閱讀了越來越多的書,讓我積累了無窮的智慧。它們就像璞玉一般,稍加雕刻,便成為了寶玉;我把它們積累起來,自然能夠變成一篇篇優美的文章。
自從上了初中以後,學習壓力增大,每天忙忙碌碌,可我還能依舊快樂,這是為了什麼?
只是因為那本書--《昆蟲記》。感謝你,我的朋友,是你幫我把讀書變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無論多忙,我都會抽出一點時間來體會文字的魅力。它們充盈著我的生活,使我獲得了無窮的快樂。
如果,你要問我,為什麼我是今天的我?我會大聲快樂的告訴你——只是因為那本書!
只是因為那本書 篇8
國一作文 ,592字書桌上的燈閃著微醺的燈光,照亮在桌上靜靜躺著的書。窗外的雨淅淅瀝瀝的下著,坐在窗前,拾起這本書,重溫著。
底色純淨的封面,交織著高貴的深藍與低調的淺藍——一片夜空。一個人迎面擁抱著監察,這便是那本觸動著我內心最深處靈魂的書《島》。
《島》中的佩特基斯家族代代與麻風病抗爭,他們由絕望到希望,再由痛苦到光明,最後一步步獲得新生。
也正是因為這本書,我在生活中,似乎從溫室裡的花果蛻變成懸崖邊上的小草,變得更加堅強,遇到挫折永不退縮。在做教學難題時,我從一見就不寫再到慢慢鑽研,埋頭苦思;在練難的鋼琴曲時,我從糊弄應付再到一絲不苟……。是啊!每當這時,我都會在想:如果佩特基斯家族遭受麻風病,自暴自棄,自甘墮落,遇到挫折便懦弱,那麼,他們可能重新獲得新生嗎?我會在心中回答,當然不會!
也正在因為這本書,我在生活中,變得“小氣”起來,不再浪費親情,開始用心,支珍藏生活中不易發現的愛。書桌架旁的標籤,提醒著我早點休息;桌前的一杯冒著熱氣的牛奶;椅子上給我整理好的書包……這些,不都是愛嗎?每當看到索菲亞他們分離的場景,再回首我現在的生活,我是多麼多麼地幸福啊!
翻開書頁,重溫著情節。只是因為這本書,改變了我曾經遇到挫折就退縮的心態;只是因為這本書,對親情的忽視,謝謝你!《島》。
只是因為那本書 篇9
國一作文 ,612字陽光從微微開啟的窗戶中照射進來,射到了我書桌上的一本書,書的封面是一個小男孩坐在樹上,光著腳,戴著一個海盜的帽子,嘴裡叼著一根稻草。他那弱小的身驅將經厲重重困難與冒險,這就是那一本讓我感人至深的童書——《湯姆索亞歷險記》
這本書主要講的是一個叫湯姆的小男孩非常調皮,與他的小夥伴們一起逃課當海盜、找寶藏、勇闖山洞等情節,在這些故事當中,他們遇到了非常多的困難,後面因寶藏的發現而變得富有。
我不止一次被這書給逗笑,馬克·吐溫把湯姆這個小男孩寫的活靈活現,他的調皮、搗蛋就像發生在我們身邊。湯姆因跟別人打架被姨媽叫去刷牆。湯姆卻裝作刷牆很有趣,騙小夥伴來幫他刷。每次看到這,我就覺得湯姆非常聰明。這裡體現了他的童真童趣。當他山洞裡迷路時,並沒有驚慌失措。我當時心裡想:“可憐的湯姆,就要餓死在山洞了。”他卻不放棄,找到了出口。這裡體現了他的勇敢與機智。
小時候我也是在農村度過的。我們在河裡游泳、嬉戲,獨自去遠山冒險。我們當時非常調皮,還去打水漂。現在的我們,已經失去了兒時的頑皮,整天只知道讀書和打遊戲,再也沒有親近過大自然了。我們應該要有童心童趣。
因為有了這本書,它讓我懂得遇事要臨危不亂,勇往直前;因為有了這本書,它讓我懂得要有童心;因為有了這本書,它讓我懂得了要像童年一樣,去親近大自然。
因為有了這本書,我懂得了許多……
為了那本書,我付出了很多 篇10
國小五年級作文 ,790字你有一本自己喜歡的書嗎?我就有了,為了那本書,我付出了很多。你想知道嗎?那我就告訴你吧。有一次我在書店看見一本文章優美的作文書,很想擁有它。可是那本作文書需要二十多塊,媽媽不許買,每當我看見別人有那本書時,是多麼的羨慕啊!
有一天,我放學後經過書店看到裡面令人眼花繚亂的書,又使我想起了那本書,情不自禁地走了進去,來到那本書旁邊,我翻開它津津有味地欣賞起來,但是時間有限,我又捨不得放下它,怎麼辦?於是我心裡想到了偷。那時還好沒人看見,真是天助我也,剛伸出手我又猶豫了:如果偷了,媽媽發現就糟糕了,老師教育我們不能偷東西,這樣會讓人討厭的,要是讓同學知道了我的面子往哪擱?可是那本書好像在向我招手,衝我微笑,最後我還是下決心偷了。我向四周環視了一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那本書取下書架,輕輕地放進了書包裡,最不起眼的一層,那時我的心撲通撲通地跳著,我很害怕服務員發現。最終我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走出了書店。為了這本書,我犯下了一個令我終生後悔的錯誤。從此,我特別珍惜那本書。
有一天,吃過午飯後,媽媽上班了,我經過房時,看見那本書放在書桌上,咦,那本書好像在衝我笑呢,好像在說:“快來看我吧!我很好看的。”我被它那無形的魔力引了過去,坐在書桌旁,翻開了書。啊,那內容真精彩,我看得入了迷。過了一會兒,雨悄悄地下了起來,越下越大,我竟然忘了收衣服,陽臺上的衣服已被雨淋溼了,我全然不知道。晚上媽媽回來了,她一進門就問:“剛才下雨,你收衣服了嗎?”我有些莫名其妙說:“剛才下雨了?我沒有收衣服,我一直在看書。”頓時媽媽的臉立刻沉了下來,生氣地說:“你就知道看書!衣服溼了也不知道。”隨後,她用那根可怕的棒子打了我三下。那時我大哭了。
為了那本書,我真的付出了很多,為了那本書,我犯下了一個令我終生後悔的事,為了那本書我被媽媽罵了。這是我第一次為了樣東西而付出這麼多的,我會永遠記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