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市社保轉移流程

  社保轉移有哪些流程。跨市社保轉移有哪些具體的步驟。跨市轉移需要準備哪些資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1、職工流動就業參保繳費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係可以轉移接續,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2、職工離開本市,到其他地區就業的,先由繳費單位或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卡、《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申請表》等有關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務大廳申請,清算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後,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以下簡稱《參保繳費憑證》;

  3、再由本人持《參保繳費憑證》至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由雙方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不用往返奔波。

  異地社保轉移辦理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填個表格。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稽核轉移接續申請,對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打印出全國統一格式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資訊表》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同時按規定轉移養老保險基金轉移個人賬戶總額和12%的統籌基金。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個人帳戶儲存額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並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定居的,統一按國家規定辦理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手續,全額退還個人賬戶儲存額。

  四將所有手續交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

  社保跨省轉移具體流程

  1、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卡、《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申請表》等有關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務大廳申請,清算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後,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以下簡稱《參保繳費憑證》;

  2、再由本人持《參保繳費憑證》至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由雙方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不用往返奔波。

  3、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你決定離開一個城市時,務必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並妥善儲存參保繳費憑證;當到另一個城市就業時,請及時提出轉移接續申請。

  1、45個工作日辦完,對於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係需要走三個流程,新參保地稽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於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有關負責人表示,轉移手續極大地方便了參保人,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2、辦理流程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稽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

  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總的來說,流程為:

  1、參保人在原參保地提供身份證、社保編號,到所在的社保中

  心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即可。後臺所有手續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之間處理。

  2、具體的時間規定: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 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和《繳費憑證》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稽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 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3、轉移的賬戶金額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明確,資金轉移中,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轉移。而統籌基金即單位繳費實行部分轉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