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特定材料進行即興演講的方法

  即興演講訓練或比賽,所用題目都由抽籤決定的,今天小編給大家分享一些,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防止跑題

  特定材料雖不給出具體的演講標題,但主題還是有的。所以謹防跑題是演講者應當重視的首要的問題。要想防止跑題,必須做到兩點:一要審準主題,二要選好事例。審準主題是防止跑題的關鍵。演講者應當明確,這類演講的主題依附於材料。因此在演講之前首先要考慮材料所包含的主題是什麼。倘若主題審不準,其它方面做得再好也枉然。

  請看下面的特定材料:“尼采說:‘成熟就是重新培養兒時嬉戲的認真態度。’請就此發表演講。”這是一個名人名言的材料題。

  稍加分析可以看出:第一,這則材料談的是什麼是成熟;第二,這則材料將成熟與認真態度聯絡在一起,離開了認真態度,就無所謂成熟。基於這種分析我們認為演講者在演講中不僅要把話題集中在什麼是成熟這個範圍內,更重要的是要把成熟和認真態度二者聯絡起來。

  如果演講者在演講中只談什麼是成熟,自始至終未涉及到“認真態度”,那就很難說這位演講者對演講主題的把握是準確的。主題審準了,事例選不好也是不行的。事例是用來證明主題的,事例選不好,不僅不能證明主題,而且還會起到淡化主題、破壞主題表達的負作用。

  請看下面的特定材料:“遊客來到一條鄉村馬路,見到一個路牌,上面寫著‘馬路封閉,不能前進’。他見前面沒什麼障礙,自信旅遊經驗豐富,便繼續前進。不久,他發現一座橋斷了,不得不回頭。當他來到剛才放置路牌的地方時,見到路牌背面寫著:‘歡迎你回來,傻瓜。’請就此發表演講。”

  某演講者在演講時分析出遊客由於不聽信路牌上的說明,盲目自信,才做出可笑的事來的。他擬定的演講主題是:要善於接受他人的忠告。應該說,主題的確定沒有錯。然而他演講所引用的事例卻不夠貼切。他演講時說:“……實際上像遊客那樣的人,在我國古代就有了。大家一定聽說過拔苗助長這個故事吧,其中那個農民自作聰明,違反植物生長規律,過分熱心地幫助禾苗生長,結果事與願違,遭到了自然規律的懲罰……”說這個事例不夠貼切,是因為材料中的遊客在行為之前有他人的奉告——路牌,而拔苗助長的故事裡卻沒有,這一點與演講主題要善於接受他人的忠告不符。假如這個學生用曲突徙薪這個故事就切題了。

  《漢書·霍光傳》記載,有一戶人家,灶上裝了個直直的煙囪,灶旁堆滿了柴火。有人勸他把煙囪改彎,把柴堆搬開,免得發生火災。這一家不聽,後來果然失火。

  二:複述材料

  有的演講者認為:既然主持人在宣佈講題時已把材料宣讀過了,演講者在演講時便沒有複述的必要了。這種看法是不恰當的。

  因為演講本身應是一個獨立完整的藝術品,它不能依賴主持人的主持辭。倘若你不復述材料,而演講中又對材料進行分析評判,那麼單獨欣賞你的演講時,就會使人感到突兀和莫明其妙,因為你的演講是殘缺不全的。至於材料的複述位置則可以自由處理,可以用材料前置法將材料放在演講的開頭,也可以用材料後出法,先闡述演講主題或引說事例,然後在適當的時候把材料複述出來。能夠準確詳盡一字不差地複述材料固然是好事,但如果你沒有這種特強的聽記複述能力時,適當使用模糊法也未嘗不可。

  例如,當無關大體時,“7950斤”可以說成“近8000斤”;長長的一串外國人名沒有記清也不要緊,用“一位名人”“一位思想家”或是別的什麼稱呼代替一下也可以。

  三:比體型材料

  先看一個講題:“一幅漫畫畫一幼兒園阿姨給孩子發糖,每人發給一塊糖,其中有一個孩子把分得的一塊糖扔在地上,坐在地上大哭大鬧。這時,阿姨手拿一大把糖,交給這哭鬧的孩子。漫畫的標題是:“哭鬧的孩子多給糖副題是:並非指幼兒園”。請就此發表演講。”

  這便是一則比體型材料。什麼是“比”?比就是譬喻,“以彼物比此物也”,表面上說的是乙,實際上說的卻是甲,乙是表露在外的,甲卻是隱含不露的。我們將乙稱之為比體,將甲稱之為本體。上面這則材料是一幅漫畫,漫畫本身是個比體,它的本體是諷刺老實人吃虧、而光棍無賴卻能佔便宜的不良社會現象。然而某些演講者在講這一講題時,卻未能分析出本體來,而僅僅將思維侷限在比體上,大談幼兒園阿姨施教不當,大談溺愛孩子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之類,使演講聽來不中要害。

  有些比體型材料不完全是比體,而是半比半本的。

  如下面這個比體材料:“一幅漫畫畫一個人拿著一支筆想在意見本上提意見,可意見本卻掛得高高的,他根本就夠不著它。漫畫的名字叫《有意見往上提》。請就此發表演講。”提意見的方式儘管有多種多樣,但在意見本上把意見寫出來畢竟是其中的一種方式。

  因此,材料中出現的有人拿著筆想在意見本上提意見是現實中可能出現的情形。而把意見本掛得高高的,讓人根本夠不著它就是現實中不可能出現的了——這是打個比方,喻指某些領導只不過是戴著聽取意見的假面具,而骨子裡是十分害怕、反對別人提意見的。材料一部分是真實情形,另一部分是虛擬情形,所以我們稱之為“半比半本”。遇到這類講題,也須格外留心,不能錯把比體當成本體。

  請看某演講者就該題而作的演講片斷:“……有的領導看上去像是在接受意見,實際上卻沒有真心實意,他們把意見本掛得高高的,讓人無法取下來;有的把意見箱掛在牆上,很長時間過去了,從來沒見有人開啟過,那上邊的鎖也一天天地開始生鏽……”“……你既然掛出來了意見本,但又掛得那麼高,讓人無法取下來,那麼,這意見本掛與不掛又有什麼區別呢?”這段講辭將材料中的虛擬情形當成了真實情形,並將此與“意見箱”等現實中其它真實情形並列而論,可以說是犯了“以比當本”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