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聿文深刻犀利的語言技巧

  “爭議有助於廓清改革的迷霧,還改革本來面目,為改革正本清源,達成改革共識。就全國而言,現在缺乏的是鮮活的有說服力和震撼力的樣板去帶動和推進改革。”這段話出自著名法學專家、中國問題觀察者、香港天大研究院特邀研究員鄧聿文之口。作為民革中央社會與法制委員會委員,鄧聿文總是為國計民生建言獻策,而且見解精闢獨到,話語深刻犀利。

  “統計造假也是一種極大的腐敗”

  眾所周知,資料造假是一些地方統計的通病。儘管一些地方決策者清楚統計造假的危害所在,但統計造假之所以屢禁不絕,原因之一是現行法律對統計造假的處罰過輕,其造假後果遠小於所獲得的收益。對此,鄧聿文評論說:“為什麼法律對統計造假的處罰這麼‘溫柔’?我的一個看法是,我們對統計造假的認識出了偏差,沒有把它看成是一種不可容忍的腐敗現象,而以為統計造假並未對造假者本人帶來直接的經濟利益,它不過是為使資料漂亮一點,在排名中好看一點而已,不是什麼大不了的問題。這可能主要是統計造假的後果,不會立刻顯現,而要經過一段時間的發酵之故。不像其他型別的腐敗,本身會造成嚴重後果,資料腐敗,嚴格地講,本身不會產生‘損失’,損失是由資料的錯誤而導致的決策或行動錯誤產生的。但這有個過程,有些時間還很長,等後果發生時,造假者早已‘更上一層樓’,難以追溯其責任。”

  儘管知道資料造假的危害,儘管統計局也派員下去督查地方統計資料,但即使發現某地的統計資料有假,也只是責令其改正,提供真實的資料,而不會有處罰;即使有處罰,也不太可能很嚴厲,至多就是批評而已,我們很少聽到哪個官員因為統計資料弄虛作假而被免職,更不用講牢獄之災。如此處罰對官員的威懾效果可想而知。鄧聿文一針見血地指出,我們對資料造假太過寬容了,其實資料造假是一種極大的腐敗根源,我們有必要迎頭痛擊。鄧聿文的一番肺腑之言,如雷貫耳,令人深思。

  “政府一旦變成公司,危害會非常恐怖”

  最近,迫於中央嚴查超期收費的壓力,鄭州市政府才不得不取消運營了26年的黃河公路大橋的收費。對此,鄧聿文評論道:“地方政府赤裸裸地以政府公司的面目出現,已完全淪為在市場中逐利的企業。政府一旦變成公司,危害會非常恐怖。如果說,一般市場上的公司還要受到市場中一系列的合約和規則所制約和支配,作為市場規則和合約的制定者和執行者的政府,則擁有強制權力。政府公司化會帶來如下後果:假如政府和民眾的利益具有暫時一致性,或能給民眾帶來福利的改善;假如政府跟民眾的利益不一致,首先是要保證政府利益的最大化,其它的都會統統靠邊站,甚至被清除。這時候的政府,就不再是為民服務的政府,雖然它還打著為民服務的旗號。而在多數情況下,政府呈現給社會的是後者。”

  這些年來,各級地方政府在體現政績和利益的活動中,把公權力市場化、資本化,通過各種途徑設租、尋租,輕易獲得超常規利益,這樣的政府,就成為了一個公司。鄧聿文以高屋建瓴的視覺,憂國憂民的責任感,指出政府公司化,將對社會產生很不利影響。寥寥數語,將一個阻礙社會進步的現象分析得淋漓盡致,讓我們明白了其中真正的原因和巨大危險。

  “推進官員財產申報公開制度,需要上下聯手”

  官員財產申報公示在一些地方試點時,搞得風風火火,但幾年下來,因各種因素而幾乎全部偃旗息鼓。對此,鄧聿文說道:“作為一項公認的反腐利器,讓官員申報和公開收入,不僅是對權力空間的限縮,也是對官員利益的調整,存在巨大阻力是可以想見的。因此,制度變革就應該有來自上層的制度呼應與支援,而不僅僅讓基層政府自行去探索,因為基層政府的財產申報和公示更多依賴主政者或主推者的意願,當他們因某種原因而改變看法或調離本地區時,財產申報公示極可能半途而廢。有鑑於此,推進官員財產申報公開制度,既需要基層探索,也需要頂層設計,上下聯手,再加上輿論的呼籲與倒逼,共同去推進。”

  鑑於當前改革陷入膠著狀態,在人們對反腐的期望越來越高的情況下,公開官員財產是最能凝聚人心和形成改革共識的舉措。然而,該怎樣推進官員財產申報公開制度呢?鄧聿文不止一次地強調,不能僅僅靠基層政府的自省自覺,上層也應該加大力度去推動,俗話說,“上樑不正下樑歪”,如果上層不約束,下層怎會約束?因此,只有上頭領導帶頭,才能實行、推動官員財產公開制度,也只有做到上下聯手,方能真正見效。鄧聿文簡短的一番話,對官員財產申報公開的改革給出了充分的建議,而且,也為相關部門敲響了警鐘。

  鄧聿文先生是一個懷著高度責任感和使命感的法學專家。多年來,他始終以學者的深度、全民的立場,在重大敏感的問題上表態,樹立了為公共利益矢志呼喊的學術良知形象。他的批判鞭辟入裡,發人深省,已成為這個時代不可或缺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