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文化的演講稿
一個擁有責任的組織,才能擁有更好的文化傳承。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幾篇,希望能幫到你喲。
篇一
一個全球經濟的無邊界時代正在來臨,成長中的中國企業如何獲得世界市場的信任?答案之一就是積極履行自己的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
日前在中歐國際工商學院舉辦的“政府與企業的新型合作關係”論壇上,來自企業界與學術界的眾多嘉賓就時下廣受關注的“企業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話題進行了探討。
中國企業CSR現狀不樂觀
在工商業高度發達的社會裡,企業一方面需要大量的社會、自然資源以維持運轉,另一方面又不可避免地對環境造成汙染乃至毀滅性破壞,以致資源總量銳減。戴姆勒—克萊斯勒公司全球副總裁Michael Inacker就此指出:“對日益全球化的企業而言,它的各種商業活動對社會和自然環境都會產生巨大影響。我們深信,企業經營的成功與否與其社會責任息息相關,公眾對企業的信任是企業取得經營成功的關鍵因素之一。”
中歐副院長張維炯教授與德意志銀行亞太區執行長Colin Grassie也先後指出,企業是地球公民的一分子,企業公民的社會責任與企業的商業運營密不可分,因此企業要高度重視各自的CSR,將自身與政府、客戶緊緊聯絡在一起。
不過,商務部研究院跨國企業研究中心主任王志樂對CSR理念在中國的發展狀況表示了擔憂,“所謂的責任,講的是為誰服務、對誰負責的問題。企業當然要為股東服務,而且在成功實現對股東負責之後,還應以整個社會為服務目標,承擔更高的社會責任。但目前中國企業連股東責任問題都還沒解決好,遑論其社會責任。”
他發現,近兩三年來,跨國公司已經把強化企業社會責任的理念延伸至中國,同時對中國企業提出更高要求:譬如歐美各國紛紛提高中國的家電等商品的進口標準,要求家電生產企業承擔回收責任。“中國企業必須加速培養CSR意識,應對這一趨勢。”
不是幫助少數弱者的慈善行為
在會後接受《每日經濟新聞》的專訪時,王志樂指出,在全球化時代,跨國公司之間的競爭核心已經從過去的裝置、廠房以及制度等“硬體”,升級為企業價值觀、社會責任等“軟體”。長期以來,重“硬”輕“軟”的傾向已對中國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帶來傷害:企業過分重視硬體,輕視軟體;重視制度建設,輕視道德責任培養。因此,他們更有必要藉助新興的CSR潮流,提升自身“軟”競爭力。
王志樂坦承,企業在落實其CSR理念時存在諸多困難。他在企業調查時就發現,某些政府部門與企業對此都存有顧慮,比如擔心強化社會責任會影響中國企業強化股東責任,提高中國企業的產品成本,降低出口競爭力,並給企業帶來更多的額外負擔。
他還分析指出,長期以來跨國公司的一些做法與大眾媒體的一些報道,對中國企業產生了誤導,使其誤以為CSR等同於慈善事業。因此他專門解釋說,企業在所從事的各種活動中,應當對“所有利益相關者”承擔相應的責任,以求不僅在經濟方面,更在社會、環境等領域獲得可持續發展的能力,有別於幫助少數弱者的慈善行為。“實際上,慈善事業只是CSR的一種表現形式,CSR比簡單的慈善事業有著更豐富的內涵,意義也更為重大。”
王志樂建議,相關的政府部門應該將強化CSR意識與落實中央政府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及可持續發展戰略統一起來。他透露,國務院目前已批准讓商務部牽頭,聯合七個部委制訂中國企業的社會責任標準,再過一段時間該標準有望出臺,“政府正在以積極的態度來推進CSR,企業更是責無旁貸。”
篇二
瑞典企業在國際市場上良好的聲譽得益於其良好地社會責任記錄。瑞典具有履行社會責任的良好環境,政府通過多樣化的方式推行企業社會責任,媒體監督、健全的法律體系都是瑞典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因素。瑞典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已經變成自覺的行動,並獲得良好回饋,國有企業的示範作用功不可沒。建議我國設立相應機構推行企業社會責任,完善相應法律法規,將企業社會責任與公共政策相結合,加強媒體的監督,紮紮實實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一、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和內涵
目前國際上尚沒有企業社會責任的統一定義。比較流行的是世界銀行的定義: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承諾,即企業與僱員及其家庭、所在社群和社會一起以有益於公司運營和社會發展的方式改善他們的生存環境。
一般理解為,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對消費者、對社群和環境的社會責任,包括遵守商業道德、生產安全、職業健康、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護環境、支援慈善事業、捐助社會公益、保護弱勢群體等等。
企業社會責任的本質是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企業對其自身經濟行為的道德約束,它既是企業的宗旨和經營理念,又是企業用來約束企業內部包括供應商生產經營行為的管理和評估體系。企業社會責任有關標準不同於其他的技術標準,它超越了以往企業只是強調技術性指標,只是把賺取利潤作為唯一目標的傳統理念,更強調在生產和消費過程中對人的價值的關注,注重人的健康、安全和應該享有的權益。
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具體表現形式可以是多種多樣的,即可以是提高工人工資、改善工作條件,也可以是捐資助學、改善社群環境。既可以是生產有益社會的合格產品,也可以是實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具體措施。但最基本的是企業的履行法律責任,包括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不違背商業道德。
二、企業社會責任的產生和發展
關於企業社會責任的起因,主要有兩種意見。一種是起源於勞工權益保護。20 世紀 80 年代以來,隨著經濟全球化發展和跨國公司的對外擴張,勞資關係力量處於一種極端不平衡的狀態,經濟全球化的同時伴隨著貧窮的全球化,勞工權益保障日益成為世界性的社會問題。在這一背景下,企業社會責任運動在歐美髮達國家發起,並逐漸演變成一股世界性潮流。另一種意見是起源於消費者的自覺。上世紀80年代歐美髮達國家的消費者逐步從注重產品的質量,到逐漸關心起環境、職業道德和勞動保障等多個問題,並因此向企業提出了更多社會責任要求。此外,一些涉及綠色和平、環保、勞工利益等非政府組織及輿論也不斷呼籲,要求企業除增加利潤外,必須擔負起相應的社會責任。迫於外界壓力和自身發展的需要,很多歐美跨國公司從那時起,紛紛制定社會責任守則,包括通過環境、職業健康標準認證,接受輿論監督等等。
1997年,美國和歐洲一些國家聯合推出了“企業社會責任的國際標準”;1999年1月,聯合國祕書長安南提出“全球契約”計劃,推進企業社會責任逐步成為聯合國的一項重要工作。XX年7月26日,全球契約在聯合國總部正式發起並進入實施,併成立了全球契約辦公室ungc。XX年,聯合國正式釋出了《聯合國全球契約》。至此,企業除增加利潤外,更要擔負起社會責任已成為廣泛共識。全球契約提倡包括人權、勞工、環境和反腐敗等4個方面的十項原則,全球契約是一項自願性的倡議,鼓勵各個企業或組織廣泛參與,要求加入契約的企業向聯合國祕書長致函,明確表明支援全球契約及其原則;採取實際行動使全球契約及其各項原則貫穿在企業戰略、文化和日常業務之中。從全球契約推進以來,已經有2900多家世界著名企業加入全球契約。
瑞典的企業社會責任起步較早。從1979年開始,瑞典政府和企業就企業社會責任問題進行持續探討。上世紀90年代,瑞典將企業社會責任作為政府工作的一部分,採取有力措施進行推進。1999年,瑞典通過《環保法》,把環境保護具體化和制度化,還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國際通行的人權、勞工標準、可持續發展和反腐敗準則為指導,積極推動企業社會責任。XX年3月,由瑞典首相倡議發起“全球責任,瑞典夥伴”活動,鼓勵瑞典企業在全球倡導人權、反腐敗和環保。XX年,瑞典成立了“可持續發展全球責任夥伴”計劃辦公室,設在瑞典外交部,協同推進企業社會責任戰略的實施。
三、瑞典具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良好環境
瑞典已經形成一整套的企業社會責任的機制,包括機構設定、立法、監督、宣傳等。
一政府通過多樣化的政策手段推行企業社會責任
瑞典政府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手段多種多樣,包括對企業提供資訊、資訊;對企業提供金融支援;與企業界開展持續對話,推動企業將可持續發展的目標納入企業運營;在社會和環境責任方面向企業提供指導;簡化中小企業管理;鼓勵婦女和移民辦企業;向小企業提供資本;向環保技術及其商業化提供資金支援;促進“有效競爭”政策的實施等。
主要政策手段有:
利用出口信貸渠道鼓勵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瑞典出口信貸保證委員會向其客戶提供有關瑞典全球責任夥伴資料、有關反賄賂的法規和oecd對跨國公司的指導原則,促進企業對社會責任有關規則的瞭解,鼓勵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篇三
為了明確安全生產工作的職責,認真落實政府和公司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要求,確保企業安全生產和正常運營,特制定本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 各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及所屬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包括交通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 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並按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進行監督與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從業人員正當的合法權益。
三、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本單位經營、服務的重要位置,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防範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預警方案,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各類問題;每次會議形成會議紀要,做好臺帳登記工作。
四、 將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按照責任制要求逐層分解,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和員工,並定期檢查,監督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把各類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五、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和組織管理網路,設定落實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配備安全生產兼職管理人員。
六、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七、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制定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工作條例。
2嚴禁違章用火、用電、用氣,嚴格對易燃、易爆、劇毒及其它危險品的管理。
3確保消防裝置系統正常運轉,落實消防責任制,做到人防與機防的有機結合。
4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確保安全運營。
5加強治安防範,確保本單位內部物品及所管理的物業安全,防止各類治安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6鍋爐、電梯、機械加工裝置等的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加強崗前培訓和在崗人員的複訓再教育,做好裝置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
八、關心員工利益,解決員工實際困難,改善員工工作環境和休息條件。
九、各單位每月向總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告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按內容要求和時間要求,每半年嚴格認真填寫《安全生產工作履職報告書》,於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由行政負責人簽署後上報總公司。
十、考核期內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公司將對安全生產工作有關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沒有發生重大事故的,公司將予以獎勵。
十一、責任書自簽字後生效,有效期兩年,每年年終進行考核。
十二、如遇責任人變動,各單位應及時調整和做好工作交接,責任書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