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買房子要買朝南的風水知識有哪些

  生活變得富裕起來,就會想到買房子,在生活中,很多人都想要買朝南的房子,這是為什麼呢?下面給大家分析買房子要買朝南的原因。

  買朝南房子的原因

  1、環境因素:坐北朝南的房子冬暖夏涼,光線充足,房屋內居住起來更加舒適。另外,夏季太陽直射,房屋內不容易受到強烈日光的照射。受地理位置的影響,中國大陸夏天多為東南風,坐北廠南的房子、視窗與門戶更易進風,讓人感到涼爽舒適;冬天多為西北冷風,坐北朝南的房子可以避免冷風入屋。

  2、心理因素:中國古代外患多為北方,坐北朝南,有提防北方的心裡,更加放心。

  買朝南房子為什麼好?

  現在的住宅個方向的都有,購房者還是應該選擇坐北朝南的房子。住宅坐北朝南是傳統風水理論的建築原則之一。古人認為,北為陰,南為陽,風水好的地方就應該陰陽調和。早在原始社會,中國先民就按照坐北朝南的方向修建村落房屋。現代考古發現的絕大多數古代房屋都是大門朝南。

  選擇坐北朝南住宅的理由有以下三點:

  1、採光好。《宅經》上說,凡窗戶朝向南、東南或西南方向的,室內採光較好。住宅坐北朝南能充分利用太陽的光照,保持冬暖夏涼。

  2、通風佳。坐北朝南會使住宅空氣充分流通。

  3、避北風。坐北朝南不僅是為了住宅的光采、通風,而且還為了避北風。中國是季風性氣候國家,冬天有西伯利亞的寒流不斷侵襲,夏天有太平洋的涼風漸進,致使一年四季風向變幻不定。

  對此,中國人在很早以前就有很深刻的認識,並將風分為陽風和陰風。《地學指正》說:“平陽原不畏風,然有陰陽之別,向東向南所受者溫風、暖風,謂之陽風,則無妨。向西向北所受者涼風、寒風,謂之陰風,宜有近案遮攔,否則風吹骨寒。”說的就是,要避免西北風的侵襲。

  如何看房子的風水

  一、前方無擋:

  前景遠大,前途方有可期。若前方受阻,則易吸納敗氣,雖偶有例外情形,收了迴風返照,氣反而轉旺,但由於其副作用大,長此以往,仍屬不宜。

  二、明堂秀麗廣闊:

  明堂之大小,嚴重地影響到氣局吞納之大小。若明堂太淺或近逼,則表示急功近利,缺乏遠見,易於速成速敗。

  三、避開諸煞:

  客廳及門口儘量避開天斬、路衝、尖角、電線杆、神壇、教會等衝煞,如此方可確保宅運平順,不致於發生意外災禍。

  四、陽光普照:

  屋內若到處光線充足,則其生旺之氣一般較為俱足;反之,若陰氣過重,則該宅便退氣衰敗而諸事不順。

  五、格局、動線皆宜:

  室內格局及動線要符合風水佈局的道理。比如一般的住家陽宅,一進門宜先見客廳;不宜見廁所,廚房,或見主臥房等;否則往往不是破了財,便是傷了婚姻。

  六、格局方正:

  “直方大,不習無不利。”易經坤卦卦辭所強調的方正觀念,可說是選擇陽宅最基本,卻也是最重要的條件。

  七、陰陽有別:

  所謂“光廳暗房”,亦即客廳宜大,宜寬敞,宜陽光普照,主人方能心胸開闊,事業光明;反之,主臥房則不宜太亮,太過曝光,以免有損夫妻陰私和合之私密性。

  八、門不宜相對:

  兩扇門相對謂之:“口角門”,主口舌是非多,故應儘量避免;若無法避免,則宜掛上珠簾以化解之。

  九、龍高於虎:

  建築物正前方,宜收青龍高於白虎之氣,如此方可保此居家平安事業發達。

  以上為“佳屋吉宅選擇要旨”,乃人人需知之根本風水常識。個人若能謹守奉行,必能趨吉避凶,迎祥納福,達到風水造化後天行運之最佳效用。所謂的好風水,可理解為住宅向陽,順風順水,生機旺盛之意。

  房子的基本定義

  產權房

  所謂產權房,是指產權人對房屋指擁有所有權,對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擁有使用權,產權人對這兩項權利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排他的,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涉和影響,產權人可以轉讓、出租、抵押、典當等方式合法處置自己的房地產權利。房屋產權定義。

  小產權房定義

  根據《國務院關於繼續積極穩妥地進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職工購買公有住宅,在國家規定的住房面積內,可以按標準價出售。職工購房後另外擁有部分產權,可以繼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購買5年以後才能進行,原售房的產權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關稅費後,按個人與單位或政府各自所佔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從這裡可以看出部分產權和全部產權的一些區別。部分產權與全部產權的不同之處在於,部分產權是強調永久使用權和繼承權,而對收益權和處分權的行使則限定在一定範圍之內。小產權房是一個狹義概念,通過政府批准有正規建設手續的新民居是合法的,可以長久擁有居住。對沒有合法建設手續的房屋,不要去買這個才是真正的小產權,它不合法隨時會被強制拆除。商品房產權定義 國務院《關於繼續積極穩妥地進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規定:凡按市場價購買的公房,購房者能夠擁有全部產權。市場價也就是住宅市場的行市價格或牌價價格。國家和地方政府不予壓低和抬高,隨行就市,任由買賣雙方商定,只要雙方能接受,即可成交。按照市場價購得住宅的房主,也就擁有了住宅的各項支配權利,也就是擁有了房屋、住宅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在這裡,房屋的全部產權與房屋的所有權是等同的,只不過是二者的提法有所不同。相對於“部分產權”而言,“全部產權”才有存在的意義。

  小產權房

  第一類小產權房:佔用集體用地或耕地違法建設,將農民集體用地使用權流轉,用於商品住宅開發的違法建築。第二類小產權房:在政府劃撥或出讓的土地上,不按規劃功能開發或使用,並將限制銷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場上銷售,具有產權糾紛隱患的不完全產權房。第三類小產權房:在軍隊享有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商品房的開發,之後賣給軍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稱“軍產房”。

  使用權房

  使用權房是計劃經濟和住房分配體制下的產物,俗稱公房。該房屋的產權屬於國家或集體,不過,這項使用權是從所有權分離出來的一項獨立的財產權,已經允許使用權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範圍內通過一定方式轉讓或交換房屋使用權,所獲收益扣除應繳稅費後歸使用權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