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就要從人生的最底層出發

  我的人生幾乎是最底層出發的。我生長在一個幾乎沒有文化和文明的地方,而且家庭十分貧困。!

  我沒有讀過什麼好的學校,學校裡的老師經驗也都很不足,就像給我們教英文的老師,其實他只是受了幾個月的短訓就上崗了。但這並沒有妨礙我們的成長。

  這個老師教我們用漢字來記住英文單詞,“土堆”就是today,“也是土堆”是yesterday,而tomorrow就理所應當地變成了“土馬路”。於是,我記住了這些單詞,還明白了一個道理:“今天是土堆沒關係,昨天是土堆也沒關係,只要明天能成為一條土馬路就行。”

  17歲那年,我決定離開家鄉。臨行前,媽媽送了我一樣東西,一個玻璃的瓶子,裡面裝著黑黑的東西。母親說,你別小看,這裡面裝了三樣重要的東西,一樣是拜祖先的香爐裡的香灰,一樣是農田裡的土,還有一樣是井裡的水。閩南的祖先們在離開家鄉的時候都會帶著這個,說是帶著這個去到別處就不會水土不服,而且有了它們,走到哪裡,哪裡就是你的家鄉。這個瓶子至今還擺在我的桌上,它讓我明白了什麼是家鄉。

  因為身上沒錢,離家後的生活一度過得很苦。我曾經在餐館當過服務生,做過碼頭工人,擺過地攤,還在洗衣店燙過衣服,甚至還殺過豬。殺完豬回到家,洗完手,就繼續寫作,變成作家。那會兒我17歲,開始陸續發表作品,被一部分讀者視為“天才”。

  我一直堅持寫作,希望能變成一個成功的作家。在我們那個地方几百年來沒有出現過一個作家,我知道要實現自己的理想,一定要比別人更勤快。我從小學三年級時開始,規定自己每天寫五百字,不管颳風下雨,心情好壞;到了中學,每天寫一千字的文章;到了大學,每天寫兩千字的文章;大學畢業以後每天寫三千字的文章;到現在已經40年了,我每天還寫三千字的文章。

  在我生長的年代,要當作家很難,因為稿費很少。我還有個習慣,就是絕不廢話,能3000字寫完的,絕不會寫成5000字,能500字寫完的絕不會變成1000字。

  想當作家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一件事。為了生存,我開始去報社上班。我對成功的慾望很強,和當時的所有年輕人一樣,希望得到名利、金錢、影響力。我工作很賣力,因而很快就升遷,第6年就當了總編輯,同時還在報紙上寫18個專欄,主持節目當電視公司的經理,還做了廣播節目《林清玄時間》,一時風頭無兩,成為大眾眼中成功的人。

  到如今,我一共寫了一百七十幾本書,擺起來比我的身高還高。當時臺灣有個雜誌,評選“40歲以下的成功人士”,我排行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