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級法制教育黑板報

  法制教育尤其是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落實依法治國方略的基礎性工作。在新的歷史時期,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對這個問題的認識應當提升到一個全新層次,拓展至全新領域。本文結合作者自身的教學實踐,針對目前中等職業學校法制教育狀況及未來取向進行理性思考。小編這裡給大家總結了一個法制教育黑板報的內容,供大家參考和學習,希望能夠幫助到你們: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一

  1991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1年9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0號公佈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第一次修訂通過 2006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0號公佈 根據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2012年10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5號公佈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關於法制教育的黑板報圖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

  第三條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權,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

  第四條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對未成年人進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教育,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蝕。

  第五條 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二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

  三教育與保護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