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造柱和壁柱的區別
構造柱和壁柱都是建設房子必不可少的柱體,那麼它們又什麼區別呢?下面小編來介紹一下。
構造柱與壁柱的區別
1.構造柱與壁柱對提高牆的允許高度的作用是相似的,只是在規範中採用了不同的公式來表達。
2.構造柱用的是提高係數,壁柱採用增大折算厚度的辦法。其實,折算厚度與原始牆厚的比值也可理解為是提高係數。
3.構造柱的作用有限。按照規範的規定,構造柱的寬度達到500mm,構造柱的中距3m時,提高係數才能達到1.25 。在最極端的情況下提高係數也只能達到1.375 ,此時3m中距的構造柱就要做成750mm寬,採用1.375 的提高係數不應該是可取的方案。
4.壁柱可以明顯提高牆的允許高度。如前所述,採用壁柱後牆的允許高度可以比不加壁柱提高1.62倍,如有必要,再加大壁柱的尺寸牆的允許高度可以提得更高。缺點是,工藝或建築專業往往不喜歡出現壁柱。
5.構造柱:是牆體內轉角及軸線相交處設定的牆體抗震柱,它是在唐山大地震後總結出來的防震減災技術措施之一,在此之前建築上是沒有的。
6.扶壁柱是指為了增加牆的強度或剛度,緊靠牆體並與牆體同時施工的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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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唐山地震為例:唐山地震後,有3幢帶有鋼筋混凝土構造柱且與圈樑組成封閉邊框的多層砌體房屋,震後其牆體裂而未倒。其中市第一招待所招待樓的客房,房屋牆體均有斜向或交叉裂縫,滑移錯位明顯,四、五層縱牆大多倒塌,而設有構造柱的樓梯間,橫牆雖也每層均有斜裂縫,但滑移錯位較一般橫牆小得多,縱牆未倒,僅三層有裂縫,靠內廊的兩根構造柱都遇破壞,以三層柱頭最嚴重,靠外縱牆的構造柱破壞較輕。由此可見,鋼筋混凝土構造柱在多層砌體房屋的抗震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多層砌體房屋應按抗開裂和抗倒塌的雙重準則進行設防,而設定鋼筋混凝土構造柱則是其中一項重要的抗震構造措施。
黑龍江省的許多地區基本裂度為6~7度,位於這些地區的多層磚混建築均需設防,抗震構造柱的設定是必不可少的。構造柱應當設定在震害較重,連線構造比較薄弱和易於應力集中的部位。其設定根據房屋所在地區的烈度、房屋的用途、結構部位、和承擔地震作用的大小來設定。由於鋼筋混凝土構造柱的作用主要在於對牆體的約束,構造斷面不必大,但須同各層縱橫牆的圈樑連線,無圈樑的樓層亦須設定配筋磚帶,才能發揮約束作用,關於抗震柱的設定,《建築抗震設計規範》GB50011-2010中作了詳細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