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客與作客具體有什麼區別

  “做客”和“作客”到底是一回事還是兩回事呢?它們之間到底有什麼區別呢?下面由小編為你分享做客與坐客的區別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做客和作客的區別:“作客”“做客”兩重天

  江蘇省小學《語文》四年級下冊《天鵝的故事》說:“在訪俄期間,我在莫斯科認識了來自貝加爾湖的俄羅斯老人斯傑潘,他請我到他家去作客。”

  文中“作客”是“做客”的誤用。《現代漢語詞典》解釋“作客”──“動寄居在別處:~他鄉”;“做客”──“動訪問別人,自己當客人:到親戚家~”。可見,同樣是“客”,但“作客”與“做客”享受的待遇不同,內心感受也不一樣。

  “作客”或四處漂泊,或寄人籬下,“獨在異鄉為異客”,那感覺真可謂“冷冷清清,悽悽慘慘切切”了。而“做客”無論是應邀光臨還是主動拜訪,一般都會受到款待和禮遇,賓主在良好的氛圍中相處,“做客”者是不太會產生內心的失落感的。

  可見,“作可”與“做客”,一個在地下,一個在天上,兩者當然不能混為一談。上文“我”受到斯傑潘老人的盛情邀請,是不能用“作客”的。

  做客和作客的區別:誰說“當客人”不可“作客”

  表示“訪問別人,自己當客人”確實可用“做客”,如沈從文《一個婦人的日記》:“宋嫂子說:‘聽說是回孃家做客去了,我怕呢不會回來的,你婆婆還留我做伴。’”又《紳士的太太》:“有時頂小的少爺,一定得跟到母親做客,總得太太裝作生氣的樣子罵人,於時姨娘才能把少爺抱走,”但沈從文也用“作客”表示“當客人”,如《鳳子》:“不到一會,牆外那一個,便被主人請進花園裡了。第一次作客,就是從那一道圍牆跳進去的……”

  巴金用“作客”表示“當客人”的例子更多。《“長官意志”》:“最近有幾位法國漢學家到我家裡作客,閒談起來。”又《關於麗尼同志》:“1947年我去臺灣旅行曾到臺北他們家作客,當時烈文在臺灣大學教書。”又《三次畫像》:“座談會結束以後,畫家有一天到我家來作客,談起畫像的事。”又《我與開明》:“我有半年多沒有收取稿費,卻在朋友沈從文家作客,過著閒適的生活。”又《滅亡》第七章:“她反而歡迎他常常到她的家裡來作客。”

  《現漢》將“作客”與“做客”分開,其用意可以理解,是想讓兩者分工明確,但這種分工顯然與語言實際是不一致的。

  做客和作客的區別:異地經商也稱“做客”

  “作客”比“做客”出現得早。杜甫《登高》:“萬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獨登臺。”敦煌曲子詞《長相思》三首之三:“作客在江西,得病臥毫釐。還往觀訊息,看看似別離。”兩例中“作客”都指寓居異地。隋唐時期,“作客”是沒有寫作“做客”的。

  後來,“作客”引申出在異地經商的意思,因為古人經商往往離別家鄉遠走異地。如《拍案驚奇》卷四:“專一走川、陝,作客販貨,大得利息。”在這一義項上,“作客”有寫作“做客”的。如《古今小說》卷一:“父親叫蔣世澤,從小熟走廣東做客買賣。”《水滸傳》第十七回:“本處一個財主,將五千貫錢,叫小人來山東做客,不想折了本,回鄉不得。”“做客”的這種用法出現於元明時期。

  雖然現在用“作客”或“做客”表示“異地經商”的用法已不復存在,但這個例子可以說明“作客”和“做客”其實並沒有涇渭分明的界限。

  做客和作客的區別:“作”“做”本是同根生

  《現漢》中的“作客”與“做客”,其中“作”和“做”的意思其實是一樣的,都指“充當、當成”,區別在於《現漢》中“作客”的“客”與“做客”的“客”其實是兩個“客”。

  《現漢》解釋“客”:

  1.客人***跟“主”相對***:賓~︱家裡來~了;2.寄居或遷居外地的***人***:~居︱作~他鄉。

  顯然,《現漢》認為“作客”的“客”只解釋為“寄居或遷居外地的人”,而“做客”的“客”只解釋為“客人”。然而,這種觀點是生硬的,強行劃分的。

  從文字史上看,“作”先出,“做”後起。明代字書《正字通》認為:“做,俗‘作’字。”王力先生則認為“做”是“作”的分化字,即“做”分擔了“作”的部分職能。如今,在表示支配具體事物的行動時,確實應用“做”而不用“作”,如“做一個凳子”“做一件衣服”等。但是,在“充當、當成”這一義項上,兩者並沒有明顯的區分界限。就拿《現漢》舉例,就既有“作保”***當保人***,又有“做媒”***當媒人***,既有“作陪”***當陪客***,又有“做東”***當東道主***,等等。

  既然都是“充當、當成”,“作客”和“做客”的“客”就都可以兩解。本來“作”“做”的分化就不徹底,如此硬性區分,非但於事無補,反而徒增混亂。

  三本權威辭書三種說怯

  《現漢》明確區分“作客”和“做客”,但同是商務印書館出版的《新華詞典》卻不收“做客”只收“作客”,釋義為“旅居在外或到親友家拜訪”。這顯然是將“做客”合併進了“作客”。

  而《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則明確“作客”與“做客”是一組區域性異形詞。

  【作客】①動到親友家拜訪△到朋友家作客。②動寄居異地△異鄉作客多年。

  【做客】見“作客”①。現在一般寫作“作客”。

  三種處理方法,我最認可《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它說得最清楚:“到親友家拜訪”用“作客”和“做客”都行,推薦使用“作客”;寄居他鄉則用“作客”不用“做客”,“萬里悲秋常作客”不能寫成“萬里悲秋常做客”。《現漢》的歸納,會讓一些經典作家作品非常尷尬。如巴金《隨想錄》:“小說家水上先生也是我的一位老友,十六年前我和冰心大姐曾到他府上作客。”知俠《鐵道游擊隊》:“有時披著漢奸皮的偽人員,也趾高氣揚的坐下作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