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手抄報的圖畫
我國開展了全面的普法宣傳工作,法制宣傳教育、普及法律常識作為經常的重要任務。作為青少年的我們,應該知道哪些法律知識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1: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
1、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權利。
2、婦女在入學、升學、畢業分配、授予學位、派出留學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3、學校應在教育、管理、設施等方面採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
4、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必須履行保障適齡女性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圖一
圖二
圖三
圖四
圖五
2: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於教育和保護,對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及時進行預防和矯治。
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負有直接責任。
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一***曠課、夜不歸宿;***二***攜帶管制刀具;***三***打架鬥毆、辱罵他人;***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4、小學生曠課的,學校應當及時與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取得聯絡。
5、收留夜不歸宿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時內及時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在學校或者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6、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讓不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
7、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離家出走,放棄監護職責。
8、未成年人的父母離異的,離異雙方對子女都有教育的義務,任何一方都不得因離異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義務。
9、繼父母、養父母對受其撫養教育的未成年繼子女、養子女,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在預防犯罪方面的職責。
10、任何人不得教唆、脅迫、引誘未成年人實施本法規定的不良行為,或者為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為提供條件。
1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誘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賭博、恐怖活動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讀物、音像製品或者電子出版物。
12、廣播、電影、電視、戲劇節目,不得有渲染暴力、色情、賭博、恐怖活動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
13、未成年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道規範,樹立自尊、自律、自強意識,增強辯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及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
14、被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遺棄、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權向公安機關、民政部門、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或者學校、城市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請求保護。
15、對於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未成年學生,在人民法院的判決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