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監獄看望囚犯有什麼條件

  下面是小編給大家蒐集整理的。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1、必須是被看人的直系親屬。如果非直系親屬,而他又沒有其他親屬,可以他在裡面申請把你新增成直系親屬,這個是可以的。2、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去監獄辦理登記。

  探監包括6種:

  ***1***.到監獄中探望服刑的親友

  ***2***.到拘役所中探望服刑的親友

  ***3***.到勞教所中探望被勞動教養的親友

  ***4***.到行政拘留所中探望被行政拘留的親友

  ***5***.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羈押的親友

  ***6***.到強制戒毒所探望被強制戒毒的親友到不同的地方探監,要求是各不相同的。你的情況應該是屬於到監獄中探望服刑的朋友。

  探監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主體條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二、證件條件。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1.身分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2.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現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三.時間條件。這一條件規定只有的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現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需要會見的罪犯,在每月發信時提出會見的要求,中隊幹警隨信寄發《會見通知書》,會見物件按照規定的日期前來監獄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