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瑞書法作品

  1978年出生于山西·靈石。職業書法家,現為山西省書法家協會會員、太原書法院教育委員會副主任。師從於中國著名書法家馬世曉先生,古文字學家高智先生等,書法主攻篆、隸、草,尤勤於大草,長期致力於草書尤其是狂草的研習和創作。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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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法中的結構空間

  書法藝術最直觀的形式要素為線條。以線構形***漢字之形***形成結構空間。書法在構架過程中形成時間,在時間的展開過程中形成空間,兩者互為因果。與自然的立體空間不同的是:書法的結構空間沒有具體的形相與色彩,其內容以漢字為框架。漢字儘管一字一形,也具有形象,但這一形象作為人的創造,與自然的物體形象相去甚遠。作為構成漢字結構的點畫,譬如直線、曲線,或者點、橫、撇、捺,均非是從自然中找到的直接對應物,而已是一種抽象符號。但漢字結構的抽象性,又非同於幾何式的抽象。漢字的點畫並非完全的幾何線條,它們不具備幾何的規則性。如果說漢字的點畫只是最簡單的語素而不具有結構特徵的話,書法的點畫因用筆的關係卻已然具有了結構性。書法要求每一根線條都能表現出一種複雜的力感與動感,而這種力感與動感惟有用筆才能做到。故每一點畫無論起筆、中間過程或者訖筆,一般都需藏頭護尾,中鋒***或中側鋒***執行。“一波三折”作為對線條的要求已經成為書法的習慣用語。而若只是簡單地依著漢字的字形作隨手的寫畫,直來直去,沒有諸如粗細、剛柔、枯潤等的對比,自然也便沒有結構性可言。

  在書法作品中,字永遠是個相對獨立的單元結構。由點畫組構成字,不論其筆畫的多少,都是獨立“成像”的。在習慣的傳統式創作與審美中,楷、隸、篆書的單字空間在整幅作品中始終是作為表現與欣賞的主要內容,甚至是全部的內容,而行草書也在一定程度上以單字為基準。如果說,單獨的字寫不好,也便很難說是好的書法。把單字寫好在某種意義上說代表了書法的創作。

  在這一點上,書法與音樂、舞蹈或繪畫的習慣便有所不同。欣賞音樂、舞蹈或繪畫等如只是把眼光定在一個片斷或區域性肯定是不成立的,它們往往有一箇中心,其他的內容均圍繞著這個中心轉,中心之外的內容大多隻能作為陪襯。在某些書法中,一個字甚至作為整幅作品的素材,但其點畫構成在整體空間中仍具有完整感——既有時間性,更具空間性,絲毫不因單字而有單一的感覺。當然,作為一幅很成功的作品,僅就單字結構的完善是遠遠不夠的。

  就大多數的作品來說,文字總是成行的,有兩字以上便成行,一行寫不完可寫兩行、三行,甚至一長篇。兩字以上的作品,其結構空間便不再僅是單字空間的構架,而須考慮字與字之間的關係,兩行以上的作品,除卻字與字之間的關係之外,又出現了行與行之間的關係。儘管在許多情況下字與字、行與行並不直接連貫或交錯,然其呼應是存在的。甚至在一長篇中,開首幾字與末尾幾字或有某種對應的關係,如蘇東坡《黃州寒食詩》開篇字較小,末尾落款字也較小,而中間有些字很大,尾與頭便有了呼應。當然,這只是空間感較為完整的作品,而作為整體關係的結構無論在歷史上或今天的作品中都沒有引起足夠的關注,這是令人遺憾的。從以上的歸納不難發現,書法的時間性與空間性都為特殊的感型。它具有時間特徵,卻凝結在空間之中,不如音樂是一種獨立的構成,其空間絕非一般意義上的空間,不僅只有二維,而且遠離自然的物象,為抽象的線條空間。但它又非不定的線條組合,而是根基於漢字的結構之上,而漢字又具有形象***一字一形***,是“形象”式的抽象。我們一般把音樂視為最具抽象性的一門藝術,而倘若你認識了書法,而且是真正認識了書法,你或許會覺得,書法比音樂還要難懂,還要艱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