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制有哪些缺點

  證券發行核准制即所謂的實質管理原則,以歐洲各國的公司法為代表。下面小編帶你看看。

  證券發行核准制即所謂的實質管理原則,以歐洲各國的公司法為代表。依照證券發行核准制的要求,證券的發行不僅要以真實狀況的充分公開為條件,而且必須符合證券管理機構制定的若干適於發行的實質條件。符合條件的發行公司,經證券管理機關批准後方可取得發行資格,在證券市場上發行證券。這一制度的目的在於禁止質量差的證券公開發行。  今天我跟大家介紹的主要就是股票的註冊制,其實股票註冊制現在講的主要是新股發行這一塊。為什麼會談這個問題?我們現在是核准制,但是我們這個核准制跟德國的核準制有點不同,跟臺灣早期的核準制更像一些,它有以下幾大弊端:

  首先,超額募資屢見不鮮。核准制就是政府控制你的發行規模和發行節奏,可能企業排兩三年都還沒排到,既然上市這麼不容易,不管擬上市公司是好公司還是一般公司,都有激勵去使勁圈錢。超額募資為什麼能夠盛行?很簡單,一級市場普遍存在“承難銷易”現象,新股出來認購倍率是很高很高的。從資源配置角度而言,這種方式絕對不是最佳的。

  其次,核准制會導致過度包裝。企業為順利通過發審會,粉飾財務資料,對擬上市資產進行過度包裝,導致估值偏離。

  第三,一級市場定價畸高。監管機構在證券發行中的主導作用使其成為上市新股的“隱性擔保者”,投資者在政府機構的發行稽核機制背書下,往往低估投資風險,在供不應求的情況下,上市企業和中介機構合謀出的高報價容易被市場接受。

  第四,權力尋租。發審制度使上市資格成為一種“稀缺資源”,上市意味著“獲利”,股票發行審批中容易出現權力“尋租”現象

  我國整個發行市場存在的問題遠不止這些,比如操作層面,網下配售比例、新股詢價過程、股票回撥機制、及綠鞋等其他發行輔助機制都有待進一步完善,但上市發行核准制是核心癥結。

  要解決這些問題很簡單,就是從核准制走向註冊制。

  相信通過上面的學習,您一定對這個知識點有所瞭解,希望您能多學習這方面的知識,這樣的話才可以在市場彙總如魚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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