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撞車處理流程及其方法

  現在很多城市都逐漸禁止摩托車在市區行駛了,這是因為很多摩托車駕駛員靠著摩托車的輕便,在道路上隨意穿梭,這是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你知道摩托車撞車處理流程是怎樣的嗎?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摩托車撞車處理流程。

  摩托車撞車處理流程

  1、向交警報案,同時向自己的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會立即出現場拍照,然後由保險公司出具現場勘查單。

  2、在報完案的等待過程中,不要改變事故現場,雙方當事人最好交換電話,需要時,交換駕照。同時自己估計下自己摩托的損失是否在2000元以內。現在交規規定2000元以下損失的事故,一般不用劃分事故責任。

  3、如果損失在2000元以內,那麼事情就會好辦很多。事故雙方直接前往快速理賠中心,該中心只受理2000元以下的案子。注意,去中心的時候,一定要雙方當事人和雙方車輛都到場才行。

  4、帶著現場勘查單,到了中心,保險公司的人會要求事故雙方共同填寫“互碰自賠協議書”***現在2000元以下的案子,一般情況都採取互碰自賠的方式處理,這種方式好處是自己的損失由自己的保險公司承擔,不費周折***。填好協議書,與現場勘查單一起妥善保管。

  5、離開中心,從此便不用跟事故對方再有聯絡了。將自己的事故車輛弄到自己信得過的摩托車3S店,並通知自己的保險公司派人來3S店,與店內人員共同 定損。這裡要注意的是,店內定損的報價出來後,保險公司會拿著這個報價回去自己稽核價格。所以,保險公司最終稽核通過的價格,才是其最終賠付的價格,可能 會跟3S店提供的價格有些出入,一般出入不會很大。還有就是,定損之前,千萬不要私自開始修車,儘量維持事故原狀。

  6、定損後,就可以把摩托放在3S店裡自己回家了。一兩個工作日後,保險公司會電話通知定損結果,然後再去3S店確認簽字,簽完字,就***了,如果對保險公司定損結果不滿意,就千萬不要簽字。

  7、修理費用由自己先墊付,等車車修好,3S店會開具發票。帶著發票原件、身份證影印件、行駛證影印件、駕駛證影印件以及之前的協議書和勘查單,前往快速理賠中心報賬,報完帳,整個流程就走完了。

  摩托車撞車處理方法

  如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填寫包含交通事故的時 間、地點、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摩托車牌號、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情形、賠償責任人等的協議書或者文字記錄,共同簽名後立即撤離現場,協商賠 償數額和賠償方式。

  當事人均辦理摩托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可以根據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向保險公司索賠,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

  ***一***摩托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保險標誌的;

  ***二***駕駛人無有效駕駛證的;

  ***三***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

  ***四***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二款規定情形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

  ***五***車輛不能自行移動的;

  ***六***碰撞建築、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下列交通事故可以採用簡易程式處理: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情形,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不即行撤離現場或者當事人自行撤離現場後,經協商未達成協議的;

  ***二***受傷人員認為傷情輕微,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但對賠償有爭議的。

  適用簡易程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處理。

  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情形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不撤離現場的,交通警察應當記錄交通事故時間、地點、當事 人姓名、駕駛證號、***、摩托車牌號、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由當事人簽名後,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對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 制撤離。並根據當事人的過錯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製作簡易程式處理事故認定書。

  當事人自行撤離現場後,協商損害賠償未達成一致意見報警的,應當向交通警察提供有各方當事人簽名的協議書或者交通事故相關文字記錄材料。交通警察予以 記錄,由當事人簽名,並根據當事人的過錯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製作簡易程式處理事故認定書。

  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應當當場進行調解。交通警察在簡易程式處理事故認定書上記錄調解結果,由當事人簽名,交付當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簡易程式處理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後,交付當事人:

  ***一***當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證據,交通警察因現場變動,無法作出交通事故認定的;

  ***二***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

  ***三***當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調解的;

  ***四***當事人拒絕在簡易程式處理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

  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或者調解未達成協議及調解生效後當事人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騎摩托車的八大誤區

  1. 握把過緊

  很多人會不自覺地雙手緊緊握住車把。其實這樣會使自己手部動作不靈活。而且影響了方向系統自我修正。再有車把的震動全部由雙手吸收,容易勞累。亦會增加車頭不定的錯覺,增加恐懼感。

  2. 雙臂挺直

  用手掌虎口位撐住車把,再雙臂挺直支撐著肩膀。這樣一來使到前*受到不必要的壓力,影響避震的自由行程。而車手就會變得上半身僵硬,無法迅速地做重心移動的動作,頸部很易勞累。

  3. 視線混亂

  入彎後視線不自覺地望向出彎口外則道邊怕不夠轉或跟前車時緊盯前車,恐防前車突然變線。但其實人的視線越看那裡,就會越向那裡去,你可以踩單車試一下。所以應該你想走那條線,就看那裡,超車時看著前車可以讓你通過的線路,其他的不要去看。

  4. 腳掌不當

  不知是否怕來不及殺車和換擋,把腳掌心甚至腳睜放在教踏上。這樣的話下半身根本用不到力,也無法迅速改變姿勢,重心也無法掌握。正確是用前半掌,腳趾後方踩腳踏,小腿用力來做身體移動。不信,你蹲下分別用前半掌,後半掌支撐做身體移動試一下哪個更靈活迅速?

  5. 過分外拋

  為求磨包或型仔,把身體過分地丟擲車外。這樣會讓身體離開車體,做成人車分離,感覺不到車體重心變化,甚至把重心拉向地面,很容易另輪胎離地,相當危險!

  6.離合運用

  有人會在急收,減速,或者感覺速度過快時扣住離合,想達到切斷動力,減低速度的目的。

  事實上恰恰相反。後輪會因為失去牽引力,而變得虛孚,難以感覺就更難減速。同時也失去了油門控制後輪的宗旨。***我個人就只有起步,停車才拉的,否則不碰***

  7.盲目救車

  當車發生輕微擺動,跳動,或者線胎時,有人會立即用力摁住車體或者推鈦甚至在彎心立即把車拉直。結果變成間接推倒車子。其實車輛發生上述動作是因它的運動軌跡發生變化而出現的一瞬間自我修正調節,如果貿貿然再施加外力,就等於雪上加霜把車推到,嚴重的話變成HI SAI。大家有否留意,新手大多數是很慢的“跌車”,而非高速“線低”。跌比線傷害更大!正確的方法是縮少少油門,同時*股離開車體,做成只有雙手雙腳接觸車體,讓車自由修正,好快就會恢復平穩。

  8.刻意壓車

  為求達到最小轉彎半徑在彎裡刻意壓下車子。

  其實壓得越低,速度必然越低,速度越低就越無慣性,越無慣性就越難壓車,越難壓就越故意去壓,結果陷入一個惡性迴圈,停滯不前,甚至抄車。

  應該反過來用速度慣性帶出車體傾斜度。即是決斷地用你想用的速度走你想走的路線。利用慣性讓車體自然傾斜,如覺得還可以再低,則表明可再快,而不必在這個速度上故意把車壓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