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資產配置應多混搭分散理財風險
作為中國利率市場化的重要一步,《存款保險條例》將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50萬元。對儲戶來說,雖然短期內銀行破產的可能性很小,但除了存款之外,那些在銀行購買的理財產品,銀行代銷的保險、基金、信託等產品,以及投資者在銀行證券託管賬戶中的錢,將不計入存款保險之列,這意味著消費者應當提高理財風險意識,資產配置應分散風險。
1.事件 存款保險為存款保駕護航
從去年11月30日《存款保險條例》公開徵求意見以來,存款保險制度就備受關注,經過4個月的徵求意見,今年3月31日,《條例》正式公佈,自201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國存款保險制度也正式啟航。
《條例》明確規定,存款保險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央行表示,50萬元的最高償付限額,能夠為我國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額保護。
央行行長周小川日前接受部分媒體採訪時更透露,當前我國存款保險考慮是以低費率起步。綜合考慮國際經驗、金融機構承受能力和風險處置需要等因素,我國存保起步時的費率水平大概在萬分之一到萬分之二,遠低於絕大多數國家存保起步時的水平以及現行水平。
存款保險制度的意義不言而喻,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指出,存款保險制度的出臺有利於巨集觀金融穩定,是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重要配套機制。
在優選財富高階理財經理李珂看來,新政策一實施,意味著存款由過去國家的全額隱含保險轉為顯性的有限擔保,銀行可能作別剛性兌付的時代。對於習慣存款的百姓而言,高利率不一定是最好的選擇,靠譜的金融機構和理財手段才是應當著手關注的。
2.影響 銀行理財迴歸“代客”本質
雖然聽起來叫做存款保險,但是市民於女士非常擔心自己的存款不再“保險”。“除了股票之外,我的大部分資金都買了銀行的理財產品,聽說以後銀行也可以破產了,那我買理財產品還有保證嗎?”於女士的觀點代表了很多理財人士的顧慮。
銀率網分析師毛亞斌告訴京華時報記者,一直以來,銀行理財產品由於背書銀行的信譽擔保,即使是非保本的理財產品實際上也是“剛性兌付”的,被看做是安全的“高息存款”。但《存款保險條例》中明確指出,被保險存款包括投保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理財產品並不在保障範圍內。
毛亞斌認為,對理財客戶來講,存款保險打破了銀行理財產品剛性兌付的隱形保障,投資者在購買理財產品時,隱性剛兌也將打破,這將加速銀行理財產品走資管化路線,促進銀行理財產品迴歸代客理財本質。
銀率網分析師殷燕敏分析,對於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而言,盈利虧損均由投資人承擔。保本型理財產品的本金及固定收益是由銀行保證的,一旦銀行破產,也意味著銀行不能履行擔保。出現虧損的話,只能作為銀行的普通債權通過司法程式處理。
3.支招 投資者應分散理財風險
毛亞斌坦言,存款保險為存款提供保障的同時,也為銀行客戶帶來兩個主要風險,本金虧損的風險和由於銀行倒閉清算週期較長而帶來的投資延期。“存款保險制度也使銀行不再絕對安全,未來銀行存在倒閉風險的情況下,銀行儲戶、銀行理財客戶需要注意選擇靠譜的銀行存款和投資。”毛亞斌建議。
毛亞斌認為,即便是存款本身,可能也需要擇金融機構而存。“存款保險制度規定,最高賠付金額為50萬元,這50萬元的額度能夠覆蓋多數儲戶的存款額度,但銀行清算是個複雜漫長的過程,在清算過程中,一旦銀行出現倒閉,儲戶無法即刻拿到相應的賠償,這一過程無疑也是儲戶的損失。”毛亞斌指出。
渣打中國財富管理專家鄭毓棟告訴京華時報記者,從長期來看,他建議投資者一來是要投資風險與自身相匹配的理財產品,二來則是要分散投資,不能將雞蛋放入一個籃子中。
優選財富高階理財經理李珂也指出,最好把雞蛋放在不同的籃子裡,或者“混搭”理財,降低風險的同時或許還能增加收益。李珂告訴京華時報記者,短期內,銀行破產或者說銀行存款出現危機的可能性還不大,但隨著利率市場化的推進以及目前相對寬鬆的貨幣政策下,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會相對下調,部分客戶可能會將資金轉移到網際網路金融等更高收益的產品上,也需要關注其中的風險。李珂還提醒,投資者在選擇理財產品時不應該只關注產品發行方的背景,更需要深層次地去挖掘產品投向以及所投標的的安全性。
“買非保本理財產品,投資者應充分了解自己需承擔的風險。購買保本類理財產品,那就等於發行銀行對該理財產品做了擔保增信,只要銀行不破產,依據產品說明書中的保本協議,本金是有保障的,投資者日後應儘量選擇大型國有銀行的理財產品更為穩健。”殷燕敏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