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合同的違約責任有哪些

  違約責任也稱為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那麼商務合同的違約責任是什麼呢?下面由小編為你介紹。

  部分義務缺乏對應的違約責任

  在考慮義務的時候不是單一的,如賣方的交貨義務就應當根據延遲支付、不能交付、交付物品不符等分別約定違約責任。若合同部分義務缺乏對應的違約責任,因該部分義務履行發生分歧時,雙方必然產生爭執。

  違約責任缺乏具體的計算方法

  一些合同義務違反帶來的損害很難明確,雙方容易就責任承擔標準發生分歧,因此合同缺乏違約責任的具體計算方法就會存在法律風險。

  未設定解除合同的權利

  當對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義務達到一定程度,繼續履行合同已經失去意義,然而企業若沒有保留解除合同的權利,解除合同企業常常付出較大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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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生效的條件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產生一定的法律拘束力。此時能夠產生合同當事人所預期的法律後果。最為常見的約定是:“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一些較為特殊的合同,需要在特定條件或期限屆滿後才決定是否執行該合同,生效條件就需要認真對待。

  合同的目的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可以解除合同。然而合同目的有時並不容易說明,特別是一些合同形式與雙方實質目的有出入的情況,如當時購買物品的目的是為了有效履行雙方的租賃合同,因租賃合同解除導致買賣合同目的無法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