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基本知識

  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那麼你對信託瞭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信託術語釋義

  信託就是信用委託,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信託業務是由委託人依照契約或遺囑的規定,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將財產上的權利轉給受託人***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按規定條件和範圍,佔有、管理、使用信託財產,並處理其收益。

  認識差異

  由於信託是一種法律行為,因此在採用不同法系的國家,其定義有較大的差別。歷史上出現過多種不同的信託定義,但時至今日,人們也沒有對信託的定義達成完全的共識。

  國內概況

  我國隨著經濟的不斷髮展和法律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於2001年***辛巳年***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對信託的概念進行了完整的定義: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為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2001年釋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第二條***。

  信託的基本術語

  信託行為

  在達成一項信託時,構成法律行為所履行的手續就是信託行為。信託行為是指委託者與受委託者雙方簽訂合同或協議。此外,委託人立下遺囑同樣是法律行為、也屬信託行為。根據不同的信託目的,需要簽訂不同的合同,但屬於同一類別並大量發生的業務,如信託存款,則沒有必要一一簽合同,只由信託部門發給委託者統一印刷,附有文字條款,類似合同的信託存款證書即可;這種證書同樣具有合同的效力。

  信託財產

  信託財產是指通過信託行為從委託人手中轉移到受託者手裡的財產。信託財產既包括有形財產[1] ,如股票、債券、物品、土地、房屋和銀行存款等:又包括無形財產,如保險單,專利權商標、信譽等,甚至包括一些自然權益***如人死前立下的遺囑為受益人創造了一種自然權益***。

  信託目的

  信託目的是指委託人通過信託所要達到的目的,如委託人為了財產安全或為避免投資風險同時取得高額收益等。

  受益權證書

  受益權就是享受信託利益的權利。而受益權證書就是證明受益權的存在和內容的證件。如信託存款證書。

  信託報酬

  信託報酬是指作為受託人的信託部門在辦理信託事務後所取得的報酬。信託報酬的形式主要是手續費,也有少量存貸差異。信託報酬的多少,依據受託人付出勞動的多少和在信用中介中所起的作用大小,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雙方協商議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