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齡在職場的作用是什麼
工齡是指職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的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工齡的長短標誌著職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也反映了它對社會和企業的貢獻大小和知識、經驗、技術熟練程度的高低。你對工齡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相工齡的關法律知識。
工齡在職場的作用
***一***工齡與帶薪休假
《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1、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工齡與醫療期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時,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醫療期是企業不得因員工生病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不再僱用的保護期間。
這個期間與勞動者的實際工齡以及在本企業的工齡有關。依據工齡的長短,勞動者可以享受到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三***工齡與病假工資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2、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3、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4、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5、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
1、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
2、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
3、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4、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係數×病假天數。
***四***工齡與養老金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越高,則計算的基本養老金越高。
工齡指從事腦力或體力勞動,以工資收入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資料來源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就形成一年工齡。工齡是用於計算退休金等福利待遇的一項重要依據。一般情況下,被確認為幾年工齡,視同繳納幾年社保,工齡越長,享受的福利待遇越高。
***五***工齡與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六***工齡與出境定居離職費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凡不符合退休退職條件,而獲准出境定居的在職職工,出境前應書面報告原工作單位或隸屬的管理機構,並辦理有關離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終結養老保險關係等手續,原工作單位可發給其一次性的離職費,其標準是:
1、連續工齡滿一年至十年的,每年工齡發給一個月的本人標準工資;
2、連續工齡十年以上的,從第十一年起,每滿一年工齡發給本人的一個半月的標準工資;
3、連續工齡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計發,但發給離職費的總額,以不超過本人二十四個月的標準工資為限。
***七***對部分勞動者的特殊保護
對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勞動者,用人單位不能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的原因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法律對於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時間長,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這類相對就業能力較低的勞動者,予以了特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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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齡買斷現象
“買斷工齡”現象主要出現在國有和集體企業。“買斷工齡”前面是個“買”字,即員工將連續工齡一次性賣給企業,企業以年工齡計價,不論男女老少,一次性支付連續工齡的費用,解除雙方勞動關係,勞資雙方自此再無干系。
由於其他企業建立時間較短,與員工一般簽訂的是短期勞動合同,合同期一到,只要一方無續簽之意,勞動關係就自然結束,企業一般不會也不可能支付工齡的買斷費用。
“買斷工齡”一詞在國家規範的檔案中從來未出現過,“買斷工齡”的說法既不規範也是不準確的。所謂“買斷工齡”的做法,充其量是一種企業支付高額經濟補償,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
職工與企業解除了合同,結束勞動關係,只是與原企業作了了斷,它對職工未來就業不產生絲毫影響。職工離開了原來企業後有兩種可能:
一是進入失業狀態,停止繳納國家規定的各種社保繳費,但原工齡仍然保留;
二是被新單位錄用,進了新單位,該職工的工齡同樣保留,國家規定的各種社保繳費由新單位承擔,一分都不能少。
無論失業還是新企業工作到退休,均按連續工齡和社保年限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待遇。因此,職工的工齡是根本買不斷的。至於“買斷工齡”的價格,完全由企業根據自身的承受能力決定,國家並無限定。
“買斷工齡”的做法,從積極意義上看,只能理解為企業減員增效。企業在體制改革、產業結構調整中,要提高核心競爭力,將非核心的工種、部門剝離出去,開拓新的產業;將過多的冗員分流出去,從事企業外協服務或第三產業,是無可厚非的事情,也是現代企業發展的趨勢。
但是,已經“買斷工齡”和正在“買斷工齡”的企業有幾個是屬於此類?當然,也有些“買斷工齡”的企業的確很困難,虧損一年比一年多。負有連帶責任的“婆婆”覺得長痛不如短痛,只好出錢“買斷工齡”,關閉企業,把職工推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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