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寫明還款期限借條訴訟時效如何認定

  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無寫明還款期限的借條的相關法律知識。

  無寫明還款期限借條訴訟時效的認定

  案情介紹

  2006年12月,王某因做生意週轉之需,向朋友張某借款2萬元並出具借條一張,但未註明還款期限。借款期間,張某礙於情面,一直未催王某還款。直到2009年1月,張某因兒子結婚需錢用,才催王某還款,遭王某拒絕,張某訴至法院,王某以張某之債權已逾訴訟時效提出抗辯。


  案情分析

  該案中關於張某的債權是否已逾訴訟時效期間,有兩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該案訴訟時效期間應從借款之日起計算,張某的債權已逾訴訟時效期間。

  第二種意見認為,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張某並未主張過權利,不可能知道其權利受到了侵害,訴訟時效期間還未開始,張某的債權當然未逾訴訟時效期間。

  該案實際上涉及到對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如何計算的問題。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不行使權利,就喪失了請求人民法院對其民事權利給予保護的權利的法律制度。按照《民法通則》相關規定,對於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從其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計算為兩年。對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因而2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如果債權人未曾主張權利的就不能開始計算時效。但債權人若一直沒有主張權利則適用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債務關係發生之日起計算20年,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案情結果

  綜上所述,本案的訴訟時效的起始時間應從張某向法院起訴時起計算,所以本案的債務未超過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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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條的八大注意事項

  1.借錢時一定要打借條,如果不打借條,一旦發生糾紛,將很難保障債權人的權利。

  2.借款時如果明知對方將用於非法活動,不要借款給對方。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該借款不受法律保護;在對方不還錢的情況下無法通過訴訟途徑予以保護。

  3.對約定有還款期限的借條,要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後兩年內主張權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規定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兩年後向人民法院起訴,卻沒有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情形的,就會喪喪失勝訴權。

  4.借條中的借款利息如果高於銀行貸款利率4倍以上的,法律上將不支援。

  5.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6.對於小額借款,出借人具有支付借款能力的,如果當事人主張是現金交付的,除了借條未能提供其他證據,按照交易習慣,出借人提供借據的,一般可視為其已完成了舉證責任,可以認定交付借款事實存在。

  7.對於大額借款,涉及幾十萬甚至幾百萬的金額,當事人也主張是現金交付,除了借條沒有其他相關證據的,則還要通過審查債權人自身的經濟實力、債權債務人之間的關係、交易習慣及相關憑證、證人證言等來判斷當事人的主張是否能夠成立,僅憑藉條並不足以證明交付錢款的事實。

  8.當事人合法的訴權受法律保護,但任何人不能隨意捏造事實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更不能妄想通過法院來實現其非法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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