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合同送交審查需要注意什麼

  集體合同是指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平等協商達成的書面協議。你對集體合同審查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集體合同審查的相關法律知識。

  集體合同送交審查的注意事項

  1.勞動合同管理部門收到企業報送的集體合同書後,負責登記、編號。

  2.勞動合同管理部門將集體合同書分別送交集體合同審查小組各成員單位審查,各單位提出意見後,其審查人及主要負責人簽字。

  3.勞動合同管理部門彙總並綜合提出審查意見,報主管領導簽字批准後,製作《集體合同審查意見書》,負責送交集體合同雙方代表。

  4.當審查意見不一致或對簽約行為、合同條款的確認缺乏法律、法規依據,以及遇到其他重大問題時,可召開審查小組聯席會議討論解決。

  5.集體合同雙方根據審查意見,對集體合同進行修訂的,由勞動合同管理部門商各審查單位確認,並負責辦理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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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體合同的訂立程式

  制定集體合同草案

  集體合同應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推舉的代表與企業簽訂。一般情況下,各個企業應當成立集體合同起草委員會或者起草小組,主持起草集體合同。起草委員會或者起草小組由企業行政和工會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會和企業行政代表各一人為主席或組長和副主席或副組長。起草委員會或者起草小組應當深入進行調查研究,廣泛徵求各方面的意見和要求,提出集體合同的初步草案。

  審議

  將集體合同草案文字提交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時.由企業經營者和工會主席分別就協議草案的產生過程、依據及涉及的主要內容作說明,然後由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對協議草案文字進行討論.作出審議決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於2004年頒佈的《集體合同規定》第36條規定:經雙方協商代表協商一致的集體合同草案或專項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集體合同草案或專項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有2/3以上職工代表或者職工出席,且須經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集體合同草案或專項集體合同草案方獲通過。

  簽字

  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或蓋章。

  登記備案

  集體臺同簽訂後,應將集體合同的文字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提請縣級以上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勞動行政部門有審查集體合同內容是否合法的責任,如果發現集體合同中的專案與條款有違法、失實等情況,可不予登記或暫緩登記,發回企業對集體合同進行修正。如果勞動行政部門在收到集體合同文字之日起15日內,沒有提出意見.集體合同印發生法律效力,企業行政、工會組織和職工個人均應切實履行。

  公佈

  集體臺同一經生效.企業應及時向全體職工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