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擬定時需要注意什麼
你知道格式合同擬定嗎?格式合同是指由一方當事人預先擬定合同的內容,並以此與不特定相對人定合同,不特定相對人在定合同時無法磋商合同的內容,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處於要約人的地位,相對人則由承諾或拒絕要約的意思表示決定是否受合同拘束。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格式合同擬定的法律相關知識。
格式合同擬定的注意事項
格式條款訂立的原則
依據《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權利與義務的一致性
提供格式條款合同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原則,來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提供方利用格式條款合同排除了對方當事人之間的重要權利或者免除自己的主要義務,則該條款將被認定為無效。
格式條款合同的無效或撤銷
在審判實踐中要根據交易的習慣,根據以往的經驗,尤其是要考慮到法律對格式條款的規範目的,即實現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平衡,貫徹公平原則,來謹慎地進行運用。
格式條款合同的解釋
如果合同雙方當事人對該格式條款合同中的理解發生爭議,應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釋。如果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合同一方的解釋;如果合同中既有格式條款,又有非格式條款,只有兩種條款出現不一致,就應當採用非格式條款,因為這樣既尊重了當事人的意思,也有利於保護消費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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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其中, 合同的成立,是指雙方當事人依照有關法律對合同的內容和條款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 合同成立的判斷依據是承諾是否生效。
而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產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際,就是合同生效之時。兩者在時間上是同步的。
但是,《合同法》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合同經批准、登記後即生效。
合同有效成立的5個條件:
1.雙方當事人應具有實施法律行為的資格和能力
2.當事人應是在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標準的和內容必須合法
4.合同雙方當事人必須互為有償。
5.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