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勞動關係仲裁申請書

  由於勞動關係多樣化、勞動法律不健全、透明度欠缺、監管力度不夠、勞動主體法律意識淡漠和企業片面追逐利潤等原因,我國勞動爭議數量呈明顯增長趨勢。對於你又瞭解多少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希望大家引以為戒。

  篇一

  申請人:潘某,男,1966年8月1日出生,漢族,住址:湖北省XX縣XX鎮腰莊村9組村民。***:

  被申請人:河北XX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正定縣恆山西路000號 法定代表人:韓XX ***:

  請求事項:

  請求確認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於2011年5月23日經老鄉介紹來到河北XX工程有限公司位於石家莊市新華區的工地上務工,2011年6月7日早上上班走到該工地地下室門口時帶班長張XX叫申請人清理地下室模板,清理完畢後又讓申請人把牆上的模板撬下來,在撬的過程中由於用力過猛從鐵管上摔下來,隨即被工友們送往河北省人民醫院,經河北省人民醫院診斷確定,申請人構成腰椎骨骨折,發生該事故後工地上給醫院交了11000元后就停止了與申請人的聯絡。申請人多次與工地負責人陸經理聯絡,其表示申請人受傷住院與工地摔傷無關,申請人與其多次協商無果,由於無力負責沉重的醫療費用,現只得回家養傷。

  綜上,申請人在被申請人承建的工地工作受傷,而申請人對其承包的工程應當履行管理和安全保障義務,據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已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委員會申請確認勞動關係。

  此致

  河北省正定縣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潘XX

  2011年12月20日

  篇二

  申請人:劉某,男,19**年*月*日出生,無業,漢族,住***************。現暫住************。***:***。

  被申請人:某勘察院,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唐*,該院院長。

  請求事項:

  請求確認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事實和理由:

  被申請人某勘察院是時代陽光工程的承包人,在其承包該工程後,又將該工程的部分專案轉包給了無相應施工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的“包工頭”李某。2009年6月,為了加快工程進度,而工地又缺少人手,於是“包工頭”李某在承包工程專案後,招聘了包括申請人劉某在內的多位民工進行施工。進入工地後,申請人劉某被安排從事鑽機小工工作,雙方約定工資按100元/天計算。

  2009年6月9日15時左右,申請人劉某和幾個工友負責鑽機打孔,申請人劉某當時抓住鑽機皮管。由於鑽機出現故障,申請人劉某右手和皮管一起被轉入鑽機立軸上,導致右手多處骨折和損傷,隨後被送往198醫院住院治療,住院25天后出院,至今花費醫藥費2萬多元。由於被申請人湖南省地址工程勘察院和“包工頭”李某均不願支付任何費用,而申請人又劉某來自農村,為了前期的住院治療申請人已經負債累累,面對鉅額的後續治療費用,申請人劉某已無力承擔。無奈之下,申請人劉某隻好被迫出院,然而,醫院出院醫囑:繼續住院治療。為了繼續治療,申請人多次向被申請人和包工頭催討,然而,二人均分文未付。

  綜上,申請人某勘察院是涉案陽光時代工程的承包人,申請人劉某在其工地工作受傷,而申請人對其承包的工程應當履行管理和安全保障義務,據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已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委員會申請確認勞動關係。

  此致

  郴州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09年8月10日

  篇三

  申請人:應,男,漢族,1979年4月15日出生,住重慶市萬州區新田鎮五新組號。

  申請人:會,女,漢族,1924年12月25日出生,住重慶市萬州區新田鎮五新號。

  被申請人:上海築裝飾材料有限公司青浦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區徐涇鎮華徐公路。

  訴訟請求:

  1、 請求確認平與被申請人的勞動關係。

  事實及理由:

  2004年初,平進入上海建築裝飾材料有限公司青浦分公司***又名上海建材經營部***工作,崗位是裝卸工。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被申請人也沒有為陳購買綜合保險。2009年9月18日17時40分,其在公司倉庫和工友崔流選裝貨後從車上跳下時摔倒昏迷不醒,被送往上海中山醫院青浦分院救治,經搶救無效死亡。申請人和會分別為死者平的兒子和母親。平死亡後,由於沒有勞動合同,勞動關係無法確認,被申請人不肯確認工傷並按法定標準賠償原告,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故向貴院提起勞動關係確認仲裁,望裁如梭請!

  此致

  上海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