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的區別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下面由小編為你介紹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的相關法律知識。
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它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合法的自衛反擊行為,又稱自我防衛,簡稱自衛。
正當防衛具備的條件
1.必須針對不法侵害行為;
2.必須針對正在進行的對本人或對社會具有危害性的非法侵害行為;
3.防衛必須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行,而不能對沒有侵害行為的第三者實行;
防衛行為和侵害行為應該大體適應,不應該超過必要限度。我國法律規定正當防衛的行為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危害的,按防衛過當處理,要負法律責任;但在刑事上可酌情減輕或免除處罰。
防衛過當,是指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所謂防衛過當是指正當防衛行為超越了法律規定的防衛尺度,因而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情況。
防衛過當需要具備的條件
1.在客觀上具有防衛過當的行為
2.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損害。
3.本人在主觀上對其過當結果具有罪過
防衛過當的刑事責任主要是解決防衛過當的定罪和量刑問題:
防衛過當不是具體的獨立的罪名,它只是表明防衛行為的性質,對構成何罪沒有決定性的影響,刑法也沒有專門條款規定防衛過當的罪名和具體適用的法定刑。應當根據防衛人的主觀上的罪過形式及客觀上造成的具體危害結果,觸犯了刑法分則哪個條款規定的罪,就按哪一條的罪名定罪,防衛過當,只是作人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量刑情節考慮。
區分正當防衛與過當防衛主要在於是否超過了必要合理的限度:在判斷防衛人是否“已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時,在依據法律的同時,還要充分考慮防衛人的實際處境。從案情的實際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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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在我國刑法里根據正義不需屈服於非正義演繹而來,在現代社會,正當防衛成了國家為保護公民權益而給予公民的權利。我國《刑法》規定:為了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其他權利和人身免受進行中的侵害,對侵害人造成損害,不負刑事責任,是正當的防衛。下面先講一講正當防衛裡不法侵害的範圍。
正當防衛裡不法侵害的範圍分析
***一***不法侵害同違法犯罪行為之間的關係分析
不法侵害屬於違法法律的行為,有人認為不法侵害含有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還有人認為不法侵害含有犯罪行為,而不包括違法行為。其實,不法侵害既有犯罪行為,也有違法行為。違法行為同犯罪行為一樣,都侵害了公民原有的受法律保護的權益,禁止公民進行正當防衛說不通。現實生活裡公民也不能輕易分辨不法侵害屬於違法行為還是犯罪行為。當不法侵害劃分到犯罪行為中時,就不利於公民的正當防衛;在我國刑法規定裡的詞語“不法”,也沒有詞語“犯罪”的概念,說明公民可以對違法行為進行正當防衛。正當防衛並不針對所有的違法犯罪行為,它只針對那些具有緊迫性、破壞性、進攻性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的正當防衛可以避免或者減輕損害程度時,公民才能採用正當防衛。
***二***正當防衛和假想防衛
不法侵害需要實際存在,當實際裡沒有不法侵害,但公民誤認為有不法侵害而採取的防衛就屬於假想防衛。正當防衛不包含假想防衛,對於假想防衛的處理,要根據公民是否在主觀上有過失,按照意外事件或者過失犯罪進行處理;公民故意對合法行為採用的“反擊”行為,也不屬於假想防衛,而是屬於故意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不具控制行為能力人造成的侵害
對於那些不具有控制自己行為的人或者那些沒有達到法定年齡的人對我國公民進行的侵害,是否構成公民採取正當防衛制止方法的起因,還有一些爭議。根據我國刑法方面的規定,不法侵害是那些具有控制自己行為和達到法定年齡的人實施的侵害行為,當公民面臨這些不具有控制自己行為的人或者那些沒有達到法定年齡的人的侵害時,只能退讓,不能採取正當防衛制止方法,又違背了我國法律規定的公民正當防衛的本質。對此,在原則上需要對這些不具有控制自己行為的人或者那些沒有達到法定年齡的人進行的侵害行為採取正當防衛制止方法。正當防衛不是對侵害人行為的制裁,而是一種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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