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規規定哪些情況不得擔任股東
我們都知道註冊公司需要股東,股東是不是人人都可以擔任的呢?擔任股東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公司法規有就股東情況進行規定嗎?下面由小編為你介紹。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有下列行為的,不能作為個人股東: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
***四***因犯有貪汙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五***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並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企業破產清算完結後未逾三年。
***六***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後未逾三年。
***七***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
***八***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