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委員會的組織結構

  心理健康委員會的宗旨是促進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開展,幫助同學們增強心理保健知識,提高心理素質,學會協調人際關係,營造輕鬆溫馨的氛圍,促使大家更好的認識自我,挑戰自我,走向成功。同時倡導精神文明,營造一個積極向上的校園環境。下面小編給你整理了,一起來了解吧!

  是什麼?

  第一條 委員會設主席一人,副主席兩人,下設祕書處及策劃工作組、激勵工作組、調查工作組和服務工作組。

  第二條 主席職能:

  組織、協調、管理協會的一切事務並負責監督、考核副主席、各部門部長以及組員;

  享有獨立的人事任免權、調動權,推薦、任命協會其它各部門負責人;

  制定協會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組織召開委員會管理委員會及全體成員大會,並定期把工作情況向上級彙報。

  第三條 副主席職能:

  管理下屬工作組。

  協助主席工作。

  完成主席交代的任務。

  協助主席處理日常事務協調各部門工作。

  第四條 祕書處職能:

  負責本委員會所需資料的收集和整理。

  關注最新心理學方面知識並適時地組織本協會成員進行學習。

  負責組織、起草、整理本協會所需的各種資料、檔案等工作。

  負責組織聯絡會員參加本協會活動並及時進行資訊反饋。

  統一管理本協會經費與公共財產,負責對協會活動經費的預算和稽核及購買與報銷事項。

  負責本協會的考勤工作。

  第五條 策劃部職能

  充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不懈的為同學服務,做好心理健康委員會各項活動的策劃工作;

  負責各項活動定位與策劃報告的撰寫;

  做好各項工作的推廣定位和主題創意;

  制定活動各個階段的實施方案。

  第六條 調查部職能

  做好同學接收心理調研工作的心理準備;

  定期對本院學生進行問卷調查,做好問卷調查的準備及發放工作;

  做好心理干預工作及報告;

  整理調查學生資訊,並做好調研報告。

  第七條 激勵部職能

  為不同群體的人安排策劃不同的活動,提高參與積極性,以此激勵並解決自身的心理問題;

  掌握學習不同群體的激勵因素;

  制訂完整的激勵計劃書並做好激勵工作的總結。

  第八條 服務部職能

  做好陽光特派員的定期培訓指導工作;

  活動的直接指揮部,確保委員會活動的正常有序執行;

  做好與學生聯合會其他部門的聯合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