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精神病司法鑑定的流程
司法精神病學是臨床精神病學的一個分支,涉及與刑事、民事和刑事訴訟、民事訴訟有關的精神疾病問題,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精神病司法鑑定的相關法律知識。
精神病司法鑑定的流程
委託申請精神病司法鑑定需提交的材料
***1***精神病司法鑑定委託書或精神病司法鑑定申請書;
***2***被鑑定人的案件情況;
***3***被鑑定人的疾病情況和病歷資料;
***4***被鑑定人的個人資料***身份證***;
***5***被鑑定人的社會資料;
***6***鑑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委託申請精神病鑑定流程
委託或申請精神病司法鑑定的,應當攜材料到本中心辦公室備案,辦公室簽發《司法鑑定委託材料受領單》,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繳納鑑定費用
委託或申請精神病司法鑑定的,應當按照規定交納鑑定費,司法鑑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鑑定費標準參照省物價局新的收費標準。
精神病司法鑑定的受理
1、司法鑑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工作,並出具完整、規範的鑑定報告。
2、司法鑑定中心在實施鑑定前,鑑定人應預先閱卷,瞭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實。對疾病的診斷要明確,有科學依據,對各種法定能力的評定和因果關係的評定要準確。
3、精神病司法鑑定工作由辦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員主持,參加司法鑑定的人員不少於三人***其中鑑定人不少於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鑑定結論後,參加鑑定的精神病司法鑑定人應當簽署鑑定意見,如有不同意見時應記錄在案。
5、精神病司法鑑定結論以《鑑定書證審查意見書》的形式作出;經鑑定人簽字並加蓋本中心公章後生效。
6、精神病司法鑑定工作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完成,並將《鑑定書證審查意見書》送達委託機關或鑑定申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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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精神病法律能力的評定
1.精神分裂症及其他精神病性精神障礙
精神分裂症患者違法行為佔司法精神病學總數的第一位。一般來講, 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疾病發作期出現違法行為,且作案行為與精神疾病直接相關時,評定為無刑事責任能力;處於發病期,但作案行為與精神症狀不直接相關,或不完全緩解期及殘留期評定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處於穩定緩解狀態者評定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3] 。
作案動機是一個較為重要的參考因素。在幻覺妄想即“病理動機”支配下作案評定為無責任能力;現實動機支配下作案一般評定為完全責任能力;有的既有現實因素,又有病理成分,一般評定為有***部分***責任能力;有的作案沒有明確動機,如一青年男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將路過其門前的一名未曾見過面的小學生一刀殺死,鑑定時他自己也說不清為什麼這樣做,不明動機事實上是喪失了辨認和控制能力,評定為無責任能力。
行為能力的評定原則和責任能力的評定原則大體上相同。
偏執性精神障礙等精神病性精神障礙的責任能力、行為能力及其他相關能力的鑑定可以參照精神分裂症的鑑定原則進行。
心境障礙中抑鬱症患者的暴力行為近年來受到國內外學者的重視。抑鬱症患者可發生所謂的“擴大性自殺”,是由於病人存在強烈的自殺觀念,又出於對配偶或子女處境的同情和憐憫,認為自己無能為力和不忍心遺棄親屬,因而在自己自殺前殺死親屬而後自殺。在責任能力評定上,具有抑鬱妄想綜合徵的抑鬱患者對自己的行為往往喪失辨認能力,一般判定無責任能力;而具有焦慮症狀***或激越性***的抑鬱患者對自己的行為往往具有辨認能力或辨認能力下降,一般應視為有責任能力或限定責任能力。
2.腦器質性精神疾病、軀體疾病及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
腦器質性精神疾病、軀體疾病所致精神障礙在臨床上表現為急性腦病綜合徵,主要表現為意識障礙,喪失了對自身行為的辨認和控制能力,出現違法犯罪時,評定為無責任能力。
腦器質性精神疾病、軀體疾病所致精神障礙也表現為慢性腦病綜合徵和精神病性症狀,表現類精神分裂症、抑鬱狀態、類躁狂狀態,達到精神病性程度,如果作案行為與精神疾病直接相關時,評定為無責任能力,程度較輕的評定為有***部分***責任能力;表現為人格改變者評定為完全責任能力,部分從輕評定為有***部分***責任能力;表現為智慧障礙者參照精神發育遲滯評定責任能力。
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常見形式為酒精所致精神障礙。急性酒精中毒後由於出現意識障礙,辨認和控制能力均受到損害,容易出現違法犯罪行為。普通醉酒狀態評定為完全責任能力,因為在飲酒前被鑑定人就應預見飲酒後可能出現的後果;複雜性醉酒一般評定為有***部分***責任能力。酒精中毒性腦病、酒中毒性妄想症、酒中毒性幻覺症等,由於其病情達到精神病性程度,參照精神分裂症鑑定原則進行評定,一般評定為無責任能力和無行為能力。
3.精神發育遲滯
精神發育遲滯在我國司法精神病鑑定中居第二位,僅次於精神分裂症。精神發育遲滯患者辨認和控制能力削弱,容易接受暗示和教唆而犯罪,也容易受到人身侵害。女性患者常因被強姦或誘姦而要求鑑定其行為能力和性防衛能力,以明確施加侵害的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責任。一般參照智商結果予以評定。智商在34 分以下者為無責任能力,35~49 分者評定為有***部分***責任能力,智商在50~69 分者評定為完全責任能力。行為能力評定原則大體相同。應該指出的是,智商測定不應是我們評定責任能力和行為能力的唯一依據,應結合生活、學習和工作能力綜合評定。
4.人格障礙和性心理障礙
狹義的人格障礙指反社會性人格障礙。反社會性人格障礙者缺乏正常的道德倫理觀念,行為具有衝動性,容易出現違法犯罪行為。生物學研究發現這類人的大腦成熟延遲,皮層警覺性低下,腦電節律變慢,表明腦功能不良。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他們對自己的行為仍有充分的辨認能力;而且人格障礙的程度越嚴重,反社會性就越強,對社會危害性越大,醫療措施難以奏效,必須給予強制性處罰措施,一般評定為完全責任能力。對曾有腦部疾病病史和腦損傷病史、腦電圖或腦影像學檢查有明顯異常者,可以酌情評定為有***部分***責任能力,但應嚴格掌握。
各類性心理障礙者一般現實檢驗能力並未受損,未喪失是非辨別能力,對自身的所作所為能夠清楚地評價,一般評定為完全責任能力。戀屍症、性施虐症等,因其社會危害性較大,法律上往往從重處罰。
司法鑑定原則
司法鑑定合法性原則,是指司法鑑定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它是評斷鑑定過程與結果是 否合法和鑑定結論是否具備證據效力的前提。
這一原則在立法和鑑定過程中主要體現為:鑑定主體合法;鑑定材料合法;鑑定程式合法;鑑定步驟、方法、標準合 法;鑑定結果合法五個方面。
1、司法鑑定機構必須是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經過省級以上司法機關審批,取得司法鑑定實施權的法定鑑定機構,或按規定程式委託的特定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必須是具備規定的條件,獲得司法鑑定人職業資格的執業許可證的自然人。
2、司法鑑定材料主要是指鑑定物件及其作為被比較的樣本***樣品***。鑑定物件必須是法律規定的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法律未作規定的專門性問題不能 作為司法鑑定物件。如我國現階段對司法心理測定***俗稱測謊***、氣味鑑別***警犬鑑定***等尚未作為法定鑑定物件,其鑑定結論不能作為證據。而且鑑定材料的來源 ***含提取、儲存、運送、監督等***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要求。
3、鑑定程式合法性,包括司法鑑定的提請、決定與委託、受理、實施、補充鑑定、重新鑑定、專家共同鑑定等各個環節上必須符合訴訟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
4、鑑定的步驟、方法應當是經過法律確認的、有效的,鑑定標準要符合國家法定標準或部門***行業***標準。
5、鑑定結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現為司法鑑定文書的合法性。鑑定文書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文書格式和必備的各項內容,鑑定結論必須符合證據要求和法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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