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拍賣的方式和程式是怎樣的
委託拍賣是指出賣人委託拍賣人進行拍賣。那麼你對委託拍賣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委託拍賣的相關法律知識。
委託拍賣的方式和程式
在拍賣實踐中由於委託人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委託方式和程式,具體表現在使用最多的任意拍賣和法定拍賣上其委託方式和程式如下:
一、任意拍賣委託方式及程式
1、任意拍賣的委託方式。
這是一種委託人依據自己的意願提起的拍賣,一般情況下,只要是不屬於國家法律和政策法規限制交易的物品或財產權利,都可以由財產的所有權人和有處分權的委託人任意委託拍賣。這種委託拍賣程式簡單,委託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若有意向通過拍賣的形式處置財產或財產權利,通過與拍賣人簽署《委託拍賣合同書》的方式,確立雙方在拍賣活動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拍賣委託即告成立。
2、任意委託拍賣的程式。
任意委託拍賣的程式,一般包括委託人的拍賣意向、尋找拍賣人、當事人雙方洽談、簽訂委託拍賣合同等四個步驟。
***1***委託人拍賣意向。
即委託人在選擇物品交易方式時,有意向通過拍賣實現交易,而委託人以潛在的形式存在。因此拍賣人應主動出擊、掌握資訊,充分發揮主觀能動作用,以尋找更多的拍賣委託。
***2***尋找拍賣人。
當有了委託拍賣的意向後,委託人要考察拍賣企業成立的背景、運作的規範性、信譽度、公司實力、運作能力及拍賣企業法人代表的人格等因素。這是委託人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確保自己委託拍賣的標的高質量成交、減少委託風險的重要環節。
***3***當事人雙方洽談。
即委託人和拍賣人就委託拍賣過程中的有關權利、義務、責任甚至運作方式等進行商談,達到一致即可簽署委託拍賣協議,否則洽談終止。談判是一門藝術,拍賣人應審時度勢,正確把握時機,既不可為了爭取委託而盲目接受委託,又不能因為有風險存在而將人拒之門外,以致喪失商機。
***4***簽訂委託拍賣合同。
雙方圍繞委託拍賣事項進行協商,意見一致,即可簽署委託拍賣合同,進入拍賣程式。
二、法定拍賣委託方式及程式
法定拍賣是指依據國家法律和政策規定而提起的拍賣。在法定拍賣中,除按照一般拍賣慣例操作外,還必須和國家相關的法律、政策法規相適應。
1、法定拍賣可分為公物拍賣和強制拍賣兩類。
2、法定委託拍賣程式。
這一類標的在拍賣委託過程中均需按照法定程式進行,拍賣委託程式固定,洽談餘地較小,從一定意義上講,拍賣人所具有的協助服務的職能顯得十分重要。法定拍賣的程式主要有委託拍賣函、拍賣人接受委託、簽訂委託拍賣合同等三個步驟。
***1***委託拍賣函。
指國家行政機關和執法部門向拍賣人發出的委託拍賣要約,執法部門發出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實質上也是一種委託拍賣的要約。在發出委託拍賣函件時,另附保留價協議書、抵押財產清單、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抵押雙方同意委託拍賣的證明檔案等。
***2***拍賣人接受委託。
一般情況下,法定拍賣委託中,拍賣人選擇餘地較小。但是,如果有的委託其要求或保留價與拍賣人掌握和實際能達到的目標相差太遠,拍賣人也有權拒絕委託。勉強接受,可能出現既不能拍賣成交又耽誤時間,拍賣人無勞而返的現象。
***3***簽訂委託拍賣合同。
現實中,我國人民法院在實施司法強制拍賣委託時一般在法院人圍在冊拍賣企業中尋找拍賣人並與之辦理委託拍賣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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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委託的主體
拍賣委託主體是指拍賣委託階段參與洽談的雙方當事人,即委託人和拍賣人。所謂委託人,是指委託拍賣人拍賣物品或者財產權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通常情況下,委託人一般處於主動的地位,無論是法定拍賣還是任意拍賣,委託人均具有選擇拍賣人的自主權。
***一***委託人
依據委託人的定義,委託人主要有三種:
1.公民。一般指具有一國國籍,並依憲法和法律規定享有一定權利,承擔一定義務的自然人。在拍賣委託中,只有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成為委託人。
2.法人。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3.其他組織。指不具有法人資質,但又能獨立作為民事權利主體進行民事活動的組織,主要包括聯營組織、個人合夥組織及破產企業的清算組等。
拍賣企業在接受委託時,應該對委託人的資格進行審查,以防止由於審查不嚴而帶來拍賣風險。
***二***委託人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依據《拍賣法》,委託人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主要有:
1.委託人可以自行辦理委託拍賣手續,也可以由其代理人代為辦理委託拍賣手續。委託拍賣手續包括的主要內容有:
***1***委託人向拍賣人提供自己的身份證明。自然人應提交身份證件原件,並留存其影印件;法人應提交營業執照、法人程式碼證書及法人代表的證件原件,並留存影印件。
***2***提供委託拍賣標的的所有權證明或者依法可以處分拍賣標的的證明及其他材料。
***3***拍賣人對上述資料審查核實,擬接受委託的,可以和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拍賣合同”,從而完成委託拍賣手續。在審查了委託人的資質之後,委託人是否擁有對委託拍賣標的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是最為重要的問題,拍賣人切不要因為急於取得拍賣委託而疏忽這一點。
2.委託人應當向拍賣人說明拍賣標的來源和瑕疵。拍賣標的的來源和瑕疵,決定著拍賣人能否接受拍賣委託及確定接受委託的價位。拍品的瑕疵應是廣義的,並不專指拍賣標的事先存在的毛病和質量問題等。說明標的來源,提供有關的所有權證明及資料,是委託人的義務,也是拍賣人接受委託的基本要求。
為了保護競買人的利益,拍賣人對標的瑕疵必須予以說明,因此在接受委託時,應要求委託人對標的瑕疵予以說明。委託人對標的情況最瞭解,事實上委託人對瑕疵的說明和承諾反而能夠增強拍賣人接受委託及競買人蔘加競買的信心。
3.委託人有權確定拍賣標的保留價並要求拍賣人保密。
4.委託人在拍賣開始前可以撤回拍賣標的。
5.委託人不得參加自己所委託拍賣標的物的竟買,也不得委託他人代自己參加本人委託拍賣標的物的競買。
6.按照約定由委託人移交拍賣標的的,拍賣成交後,委託人應當將拍賣標的移交給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