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原因

  有關辭職:

  辭職是指職工根據勞動法規或勞動合同的規定,提出辭去工作從而解除勞動關係。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辭職是指由國家權力機關依法選出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向國家權力機關提出辭去當選職務的行為。地方組織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大會組成人員和人民政府領導人員,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可以向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辭職,由大會決定是否接受辭職;大會閉會期間,可以向本級人大會提出辭職,由會決定是否接受辭職。會決定接受辭職後,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備案。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辭職,須報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該級人大會批准。

  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副主席,鄉長、副鄉長、鎮長、副鎮長,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辭職,由大會決定是否接受辭職。

  辭職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了勞動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沒有雙方約定的超過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規定,則在勞動者通知30天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或勞動合同解除。

  下面小編為大家收集了十大不得不離職的原因,娛樂一下哈:

  1.每天早上,開啟衣櫥想著今天要穿什麼好———這很累;

  2.每天早上,想著今天可以用什麼理由不去公司———這很辛苦;

  3.整天坐在椅子上,屁股會變大,腹部會臃腫———這很不美觀;

  4.常常要說一些自己都無法說服自己的話———這很不道德;

  5.面對上司的不合理決策,又得憋著不嘲笑他———這很不健康;

  6.整日吸收電腦的輻射,完全看不到綠樹、呼吸不到新鮮空氣———這很違反自然;

  7.上需陪伴高堂,下要愛撫男***女***朋友,上班時間這麼久無法陪伴他們———這很違反人性;

  8.所謂的成就感到底滿足了誰?我越來越無法肯定,整天想著這個問題,想到腦子快爆炸———這很恐怖;

  9.每天上班這麼長的時間,我惟一有的心情就是苦悶———這很不快樂;

  10.放眼望去,這家公司沒有一個像樣的曖昧物件,不如離去另闢戰場———這很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