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有哪些發放條件

  勞動者夏季想要獲得高溫補貼,那麼就要符合法律規定的三個條件。由於每個省市對高溫補貼標準的規定不同,因此不同地區的勞動者獲得高溫補貼的數額也是不同的。以下是小編為你精心整理的高溫補貼的發放條件,希望你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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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可領取高溫費的人群√√

☞☞勞動法高溫補貼規定√√

☞☞2018年高溫費新規定√√


  高溫補貼的發放條件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以安監總安健〔2012〕89號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高溫補貼的發放主要有以下條件:

  1.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釋出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

  2.存在高溫作業及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作業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

  3.勞動者被安排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且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

  另外,用人單位還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律師365小編提醒您,全國沒有統一的高溫津貼標準,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據各地的自身情況來制定高溫津貼標準的,經濟發達的省份可能補助就稍微高點。

  對於2015高溫補貼標準,14個省份公佈了高溫津貼標準,共分按月補貼和按高溫工作日補貼兩種方式。

  執行月補的8個省份可以按照金額分為四檔,江蘇、浙江和湖南最高,補貼為160元。廣東排第二,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北京、山東、江西這三個省份名列第三檔,室外和高溫作業人員津貼都是不低於120元。天津的防暑降溫費每月83.8元,是8個省份中最低的。

  在執行日補的省份中,重慶的金額最高,40℃以上高溫工作人員每月最多可領20元/天的津貼。陝西高溫作業工人每天的津貼僅為2元,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幹部更少,為1元/日。

  高溫補貼的存在意義

  高溫天氣不僅可能損害室外作業人員的身體,而且也極易引發安全事故,有統計資料表明,7、8、9三個月的安全事故佔到全年事故的三成還多,對人們的工作和生活構成了嚴重威脅。

  當高溫已經超越了簡單的自然現象,越來越成為一個複雜的社會問題時,它“烤”驗的就不僅僅是市民,同時考驗著政府及公共管理部門的危機應急能力。由此可見,高溫勞動保護和高溫補助應該得到法律關懷和制度保障,國家和各級地方立法機構應該儘快一定條件下的高溫天氣確定為自然災害的一種,用法律來保障高溫天氣下公民的健康權,明確高溫勞動保護的主管部門,並針對高溫條件下職工作業如何進行勞動保護給予具體規定,對從事野外、室外、高空、高熱等條件下勞動者的保障給予具體規定,對高溫勞動保護補助也予以明確,以確保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高溫補貼的主要問題

  上海、北京、深圳等地早年均已出臺類似規定,但這些規定在具體的實施層面上,還相當缺乏權威性、可操作性。一是這些規定往往由一個地方的某個部門出臺,缺乏權威,勞動保護主體部門不明確,在監督、行政執法、糾紛處理等問題的處理上,容易在各部門的“怠慢”中擱淺;二是規定本身在一些關鍵問題上模稜兩可,難以有效實施,例如何為高溫作業?休息時工資、津貼如何?等等;三是關懷的力度不夠,顯得不足為道,例如陝西一日給工人補償1.2元,恐怕還不夠買一瓶農夫山泉的。 多數企業落實不到位,八成人難足額拿到高溫津貼。持續的酷暑高溫下,高溫津貼卻得不到落實,向有關部門投訴,卻因為工作難找不敢惹惱單位而放棄維權。“高溫補貼執行難因缺乏法律約束,企業多掏錢無疑增加了成本支出。”湖北省勞保廳相關工作人員一針見血地指出,這是高溫津貼執行不到位或不執行的主要原因之一。全國許多城市針對高溫天氣也曾釋出過緊急“通知”或“規定”,但是“通知”、“規定”畢竟不能替代法律,執行起來並不盡如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