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的高溫補貼標準

  導語:正六月以來,山東已進入夏熱高溫期,最高溫度曾經超過40℃。此時,很多高溫作業者仍舊在酷日下揮汗如雨,他們對自己所擁有的"高溫權益"又瞭解多少呢?

  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按照有關檔案規定,青島市 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 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應全部列入發放範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亦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正常勞 動的天數折算發放。企業現執行的防暑降溫費低於上述標準的,應改按上述標準執行;生產條件特別艱苦且有支付能力的企業,經省勞動保障、財政部門同意,可適 當提高發放標準。

  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規定,高溫天氣是指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釋出的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的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加點;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戶外露天作業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上午11時至下午4時應暫停戶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當日應當停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