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補貼的標準

  導語:農機補貼標準是怎麼樣的呢?現在小編為大家說明。

  補貼標準。

  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原則上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不允許對省內外企業生產的同類產品實行差別對待。為防止出現同類機具在不同省***區、市***補貼額差距過大,通用類機具最高補貼額由農業部統一發布。各省農機化主管部門結合本地農機產品市場售價情況進行測算,在不高於最高補貼額的基礎上,負責確定本省通用類農機產品的補貼額。

  各省農機化主管部門負責制定非通用類機具分類分檔辦法並確定補貼額。對於部分涉及多省需求的機具分類分檔及補貼額可由相關省協商確定。

       

  一般農機每檔次產品補貼額原則上按不超過該檔產品上年平均銷售價格的30%測算,單機補貼額不超過5萬元;擠奶機械、烘乾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12萬元;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高效能青飼料收穫機、大型免耕播種機、大型聯合收割機、水稻大型浸種催芽程控裝置單機補貼額不超過15萬元;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25萬元;大型甘蔗收穫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40萬元;大型棉花采摘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60萬元。

  玉米小麥兩用收割機按單獨的玉米收割割臺和小麥聯合收割機分別補貼。

  各省農機化主管部門可自主決定補貼額的下調幅度。對於同一檔次內大多數產品價格總體下降幅度較大的,可適時調低此檔機具補貼額。各省要向社會公佈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和補貼額調整情況。涉及中央資金補貼的通用類機具補貼額調整的,須及時抄報農業部,農業部可視情況按年度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