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休假相關規定介紹

  哺乳假是指作為不滿一週歲嬰兒的母親,所擁有的給孩子哺乳的時間。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哺乳期休假規定介紹,歡迎大家參考。

  哺乳期休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規定: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

  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哺乳期休假法律規定

  為了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保護女職工在生產勞動

  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動計劃生育,促進優生優育,提高民族素質,國家制定了女職工哺乳假的規定。具體如下:

  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分娩,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准,可請哺乳假。

  1、生育第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哺乳假6個月,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照發***發至子女滿14週歲***。

  2、生育第二個子女,哺乳假3個月***按計劃生育條例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

  3、有條件的單位,也可給獨生子女的女職工哺乳假一年***包括產假***,哺乳假期間工資照發,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

  哺乳期休假時間設定

  哺乳假一年***寶寶出生後一年計算***,可以享受每天兩次0.5小時的哺乳時間,可以合併為1小時。提前一小時下班或晚上班1小時***哺乳假含人工餵養***。

  1、哺乳時間:對撫育未滿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工時內應給予兩次哺乳時間***包括人工餵養***,每次哺乳時間單胎為30分鐘。也可將兩次哺乳時間合併使用。雙生以上者的哺乳時間,按單胎哺乳時間相應成倍增加。哺乳時間及途中往返時間應扣除勞動定額,工資照發。

  2、嬰兒滿週歲後,確診為體弱兒,可適當延長哺乳期,但最多不超過六個月。

  3、確診患有更年期綜合症的女職工,症狀較重,每月可給予公假休息1-2天。

  4、女教師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其寒暑假休假時間可以順延***國家教委教人[1992]8號***。

  5、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女職工,在合同期未滿的情況下,不能以懷孕、生育、哺乳為由,解除其勞動合同。

  6、男女雙方均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護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