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呼禮儀常識大全
人與人打交道時,相互之間免不了要使用一定的稱呼。不使用稱呼,或者使用稱呼不當,都是一種失禮的行為。下面是小編給大家蒐集整理的。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人與人打交道時,相互之間免不了要使用一定的稱呼。不使用稱呼,或者使用稱呼不當,都是一種失禮的行為。所謂稱呼,通常是指在日常交往應酬中,人們彼此之間所使用的稱謂語。職員需要注意的是,選擇正確、適當的稱呼,不僅反映著自身的教養和對被稱呼者尊重的程度,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還體現著彼此雙方之間關係的親疏。從某種意義上講,當一個人稱呼另外一個人時,實際上意味著自己主動地對彼此之間的關係進行定位。
在公務交往中,一名職員要想對他人採用正確、適當的稱呼,通常必須兼顧下述四項規則:一是必須符合常規;二是必須區分場合;三是必須考慮雙方關係;四是必須堅持入鄉隨俗。與此同時,對於工作中的稱呼、生活中的稱呼、涉外交往中的稱呼以及正式場合的忌稱,均應有所區別。
:工作中的稱呼
在職場上,職員所採用的稱呼理應正式、莊重而規範。它們大體上可分為下述四類。
1.職務性稱呼
在工作中,以交往物件的行政職務相稱,以示身份有別並表達敬意,是公務交往中最為常見的。在實踐中,它具體又可分為如下三種情況:
一是僅稱行政職務,例如, 董事長 、 總經理 、 主任 ,等等。它多用於熟人之間。
二是在行政職務前加上姓氏,例如, 譚董事 、 汪經理 、 李祕書 ,等等。它適用於一般場合。
三是在行政職務前加上姓名,例如, 王惟一董事長 、 滕樹經理 、 林蔭主任 ,等等。它多見於極為正式的場合。
2.職稱性稱呼
對於擁有中、高階技術職稱者,可在工作中直接以此相稱。如果在有必要強調對方的技術水準的場合,尤其需要這麼做。通常,它亦可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一是僅稱技術職稱,例如, 總工程師 、 會計師 ,等等。它適用於熟人之間。
二是在技術職稱前加上姓氏,例如, 謝教授 、 嚴律師 ,等等。它多用於一般場合。
三是在技術職稱前加上姓名,例如, 柳民偉研究員 、 何娟工程師 ,等等。它常見於十分正式的場合。
3.學銜性稱呼
在一些有必要強調科技或知識含量的場合,可以學銜作為稱呼,以示對對方學術水平的認可和對知識的強調。它大體上有下面四種情況:
一是僅稱學銜,例如, 博士 。它多見於熟人之間。
二是在學銜前加上姓氏,例如, 侯博士 。它常用於一般性交往。
三是在學銜前加上姓名,例如, 侯釗博士 。它僅用於較為正式的場合。
四是在具體化的學銜之後加上姓名,即明確其學銜所屬學科,例如, 經濟學博士鄒飛 、 工商管理碩士馬月紅 、 法學學士衣霞 ,等等。此種稱呼顯得最為鄭重其事。
4.行業性稱呼
在工作中,若不瞭解交往物件的具體職務、職稱、學銜,有時不妨直接以其所在行業的職業性稱呼或約定俗成的稱呼相稱。它多分為下述兩種情況:
一是以其職業性稱呼相稱。在一般情況下,常以交往物件的職業稱呼對方。例如,可以稱教員為 老師 ,稱醫生為 大夫 ,稱駕駛員為 司機 ,稱警察為 警官 ,等等。此類稱呼前,一般均可加上姓氏或姓名。
二是以其約定俗成的稱呼相稱。例如,對公司、服務行業的從業人員,人們一般習慣於按其性別不同,分別稱之為 小姐 或 先生 。在這類稱呼前,亦可冠以姓氏或姓名。
:生活中的稱呼
在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稱呼應當親切、自然、合理,一方面不可肆意而為,另一方面又不能煞有介事,不然都會弄巧成拙。職員在生活中所常用的稱呼,大致上有以下三類。
1.對親屬的稱呼
對親屬的稱呼,早已約定俗成。其關鍵是要使用準確,切忌亂用。不過,有時為表示親切,也不一定非得符合標準。例如:兒子對岳父、岳母,兒媳對公公、婆婆,均可稱為 爸爸 、 媽媽 ,以示自己與對方 不見外 。
2.對朋友、熟人的稱呼
稱呼朋友、熟人時,既要親切、友善,又要不失敬意。大體上應區分下列三種情況:
一是敬稱。對於有地位、有身份的朋友、熟人或長輩,通常應當採用必要的敬稱。
對長輩或有地位、有身份者,大都可以稱之為 先生 。其前,有時亦可加上姓氏。例如, 吳先生 。
對科技界、教育界、文藝界人士,以及其他在某一領域有一定成就者,往往可稱之為 老師 。同樣,在其前面也可以加上姓氏。例如, 郗老師 。
對同行中的前輩或社會上的德高望重者,通常可稱之為 公 或 老 。具體做法是在其稱呼前加上對方的姓氏。例如, 楊公 、 夏老 。
二是近親性稱呼。對鄰里、至交,有時亦可採用 大爺 、 大媽 、 大叔 、 阿姨 等類似的稱呼。它往往會給人以親切、信任之感。此類稱呼前,還可以加上姓氏。例如, 許叔叔 、 馬大姐 、 於阿姨 等。
三是姓名性稱呼。在平輩人之間或長輩稱呼晚輩時,朋友、熟人可以直接稱呼對方姓名。例如, 衛理 、 唐芳 、 劉微 ,但晚輩卻不宜如此稱呼長輩。
有時,朋友、熟人還可只呼其姓而不稱其名,僅在前冠以 老 、 大 、 小 。具體做法是:對年長於己者或平輩稱 老 、稱 大 ,對年幼於己者或晚輩稱 小 。例如, 老高 、 小陳 。
對關係較為密切的同性或晚輩,朋友、熟人之間還可以直呼其名而不稱其姓,例如, 之怡 、 志強 、 一萍 ,等等。但對異性卻一般不宜如此稱呼。
3.普通性稱呼
在日常交往中,對僅有一面之交、關係普通的交往物件,可酌情使用下述幾種稱呼:
一是以其職務、職稱或學銜相稱。
二是以其行業性稱呼相稱。
三是以約定俗成的 泛尊稱 相稱。例如, 同志 、 小姐 、 夫人 、 女士 、 先生 ,等等。
四是以當時所在地流行的稱呼相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