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公司股權分配問題

  創業初期就應該明確好股權分配的問題,但是不要太糾結於次,畢竟創業成功了這些才能變現,不然失敗了就算佔有100%股權也是分文不值。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

  初創公司股權分配 西少爺們的死穴

  從估值上億到一夜分家的明星初創公司“泡麵吧”,到因為股權糾紛散夥的“西少爺”,無數初創公司死在股權分配問題上,狂熱的網際網路創業潮催生了眾多年輕且優秀的創業者,明星光環的背後也掩蓋了創始團隊在類似股權這樣關鍵問題上的觀念、意識 嚴重缺失。類似“泡麵吧”和“西少爺”這樣因為股權紛爭而散夥的創業團隊,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什麼樣的人適合一起創業?

  談股權分配之前,有必要說一下對於合夥人的選擇問題。我認為創業選擇合夥人必須看兩點:一是價值觀一致和事業方向認同;二是能力資源互補。大部分創業團隊散夥分家要麼是由於創始人價值觀不一致或不認同而產生嚴重分歧,要麼是某人能力或資源對公司發展未帶來核心價值被迫出局。股東之間的理念、性格及信任程度,決定了公司生死。

  在找合夥人之前,應該問問自己為什麼要找合夥人。參與創業的每一個合夥人應該是優勢互補且在創業過程中不可替代的。比如我的創業專案 需要一個研發,我可以找一個研發合夥人,但是,我的專案並不是技術主導的,那也許我5萬塊把這個技術外包出去更划算。這種情況下,技術合夥人不是必須的。 如果我的創業是技術方向,某人正好是技術大牛或者能夠管理技術人才,那麼請他來一起合夥可能是很有必要的。可以替代的合夥人都不要,儘管你們私交可能很 好。

  另外在選擇合夥人時,儘量選擇自己熟悉和了解的人,例如你的同學、同事或你信任的人推薦的朋友,你們對彼此的價值觀和性格、能力、資源等方面有較深的瞭解,創業初期的強執行力往往來自於創始團隊的相互熟悉與信任。

  股權分配的原則和方法:

  1、最大責任者一股獨大

  在美國,幾個創始人平分股權,公司也能做起來。但中國正相反,能夠做起來的公司,更多是一股獨大。比較成功的模式是這樣的,有一個大家都信服的大股東作為牽頭人,他是公司決策的中心,對公司承擔最大的責任;另外搭配1-2個佔股權10-20%、與大股東互補的能力和資源的合夥股東,能發出跟大股東不同的聲音,對公司有一定的影響力。基於這樣的一個模式,既保持有不同的意見,又有人拍板和承擔責任。

  股權分配在根本上是要讓所有人在分配和討論的過程中,心裡感覺到合理、公平,從而事後忘掉這個分配而集中精力做事,這是最核心的,也是容易被忽略 的。再複雜、全面的股權分配分析框架和模型顯然有助於各方達成共識,但是絕對無法替代信任的建立。創始人最好開誠佈公的談論自己的想法和期望,任何想法都 是合理的,只要贏得你創業弟兄們的由衷認可。

  投資人在投資早期專案的時候,通常會認為比較好的股權結構是:創始人50-60% + 聯合創始人20-30% + 期權池10-20%。

  這裡常見的一個問題是,很多創業者認為點子是自己提出來的,所以自己理所應當佔據最大的股份,這是一個非常典型的誤區:創業是一個艱苦的多年過程, 而不是一個點子。點子本身都是靠做出來的,過程中充滿了各種的試錯和調整,創業專案能夠成功,所有的產品和業務與當初最早的點子相比,早已面目全非。如果 點子提出者在公司成長過程中無法做出真正的貢獻和價值,其他創始人很大可能因為分配不公而拋棄你另立爐灶。

  2、杜絕平均和拖延

  創業團隊的股權分配絕對不能搞平均主義。很多時候,創始人不願意談論股權分配問題,這個話題不容易啟齒,所以他們要麼完全迴避這個問題,要麼只是說 一些模稜兩可的約定,比如“我們是平等的”、“先做事其他好商量”,或者拖延這個問題的討論說“我們之間還有什麼不好說的,以後再說吧”。如果有3個或3 個以上的創始人,這種討論就變得更加困難了。

  創始人普遍會犯的錯誤是:沒有在第一天就把股份的分配問題談清楚,並寫下來。股權的分配等得越久,就越難談。隨著時間的推移,每個人都會覺得自己是專案成功必不可少的功臣,關於股權分配的討論就會變得越來越難以進行。

  我的建議是,儘早進行股權分配的討論並達成共識。談這個問題的理想時間是,幾個人決定一起做事情之前、正式開始做事情之後。

  3、股份繫結,分期兌現

  僅僅達成股份比例的共識還不夠,如果一個創始人拿了很多股份,但後來做事不給力怎麼辦?如果有人中途離開公司怎麼辦,股份如何處置?

  在美國,初創公司一般對創始股東的股票都有關於股權繫結***Vesting***的機制設定,公司股權按照創始人在公司工作的年數或月數逐步兌現。任何創 始股東都必須在公司做夠起碼1年才可持有股份***包括創始人***。好的股份綁定計劃一般按4-5年期執行,例如4年期股份繫結,第一年給25%,然後接下來每 年兌現25%。這個事容易忽略。如果股權已經分配好,忘了談這個事情,大家必須坐到一塊,加上股權兌現的約定。

  中國的創業公司沒有執行“股權繫結”是極其普遍的現象,後果可能十分嚴重,甚至直接導致專案失敗或公司倒閉。你看到有些公司的幾個創始人沒日沒夜地 工作了好幾年,然後你發現有些混蛋加入後2個星期就離開,讓後他還以為他仍然擁有公司25%的股份,就因為他工作過的那2個星期。沒有“股權繫結”條款, 你派股份給任何人都是不靠譜的!

  “股權繫結”還有另外一個好處:有效平衡合夥人之間出現股份分配不公平的情況,例如最初訂立的股權分配比例更多是拍腦袋,但專案進行一段時間之後, 發現之前股權分配較少的乙對專案的貢獻或重要性,比股權分配較多的甲要多,董事會可與甲乙商量後做決議,把雙方的還沒有vest的股份重新分配,甲乙都會 比較容易接受。因為已經vest的股份不變。而且如果一方不接受的話,離開公司,也有一個明確公平的已經vest的股份。

  Vesting是一個很公平的方法,因為創業公司是做出來的。做了:應該給的股權給你。不做:應該給的不能給,因為要留給真正做的人。避免一些創始人離開公司以後手上一直還有公司股權,不勞而獲。

  沒有經歷過股權糾紛的創業者,都不喜歡vesting,因為擔心自己一旦在專案中發揮不出真正的價值而失去股份。而那些經歷過股權糾紛的創業者,會在專案一開始的時候就和他的合夥人商量好vesting的方式。

  4、遵守契約精神

  股權分配最核心的原則是“契約精神”。對所有的創始團隊成員而言,股權一旦定下來,也就意味著利益分配機制定好了,除去後期的調整機制不說,接下來幹活的時候,每個人的努力和貢獻其實和這個比例沒啥關係,儘自己的最大努力是最基本的要求。

  對於所有的早期創業者來說,一定要明白一個道理:創業成功了,即使只拿1%也很多;創業不成功,就算佔有100%也分文不值。

  創業公司分配股權時如何計算每個人的貢獻?

  創始人合夥創業,有的提供資金,有的提供場地,有的提供技術能力,有的提供銷售渠道,有的提供融資資源。各個創始人提供不同的貢獻,各個貢獻性質不同,似乎完全無法等價對比。如果沒有明確的標準,很難說研發就比銷售更重要,也很難說拉來投資的工作就比提供辦公場的貢獻更重要。所以創始人之間如何分配股權,往往成為一個難題,往往不得不用“拍腦袋”的方法劃分比例。這經常會導致埋下不滿的情緒,並在創業最艱難的時候爆發。

  有沒有一種方法,可以在同一維度上,量化創始人的各種貢獻呢?如果能按一個統一的計算單位,量化各個創始人的不同貢獻,創始人分股權或許會稍稍科學客觀一些,至少能讓大家更信服、讓團隊更團結。

  將創始人的貢獻估值

  Mike Moyer 在《Slicing Pie: Fund Your Company Without Funds》一書中首先提出,將創始人在創業專案中的貢獻,按照市場價值估值,然後算出所有創始人貢獻的總估值,折算各個創始人貢獻估值佔總估值的比例,就是各創始人應該持有的股權比例。

  創始人對公司的投入,公司本應該給與合理的回報,如果公司沒有給予足夠的回報的,那麼該給、但沒有給的部分,就是創始人留在公司裡的價值,就是創始人對公司的“投入”,或“投資”。比如,創始人按照市場行情,工資應該是每個月 2 萬,創業時只領了 5000 塊錢的基本生活費,那麼還剩 1 萬 5 是他應得、但公司沒有付的,這部分就相對於是他對公司淨投入,是他對公司的“投資”。他在公司中應該佔有的股權,就可以參照他的這種“投資”佔大家總“投資”的比例來計算。這種計算方式可以稱之為估值法,即按照創始人投入的“市場價值”來評估股權比例。本文中的估值法,以 Mike Moyer 的方法為基礎,稍作調整和補充。

  各種投入要素的估值

  按照估值法,要在創始人之間分配股權,應當先折算創始人對創業企業各種投入的價值,加起來計算出總投入的價值,然後再折算每個人的投入價值佔總價值的比例。比如,我投入的研發工作,估值為 20 萬;我投入了資金,估值為 10 萬;所有人的投入總估值 100 萬,我的貢獻比例就是 30%,所以我的股權比例是 30%。因此,這種股權分配方法,最主要的一個環節,就是估算各種投入的價值。

  工作時間

  工作時間上的投入,是創始人對公司最主要、最重要的貢獻。創始人時間投入的價值如何計算呢?最合理的方式,是按照人才市場上通常的工資標準來折算。比如,以他這樣的學歷和職業背景,在類似的工作崗位上,通常其他公司會開出多少的工資,這個工資,就是他的時間價格。

  一方面,如果創業企業一開始就給他發了這樣的工資,那麼相對於他對創業企業沒有任何投入,只是個被僱傭的勞動者。這樣的人,就不是創始人,也不是在創業,只是在打工而已。另一方面,如果創業企業給他的股權,不值他在其他企業的工資標準,他很可能就不會選擇來創業,而更可能選擇在其他公司工作。他選擇創業,一定是他認為獲得的股權,潛在的價值大於他為別的公司工作的工資。

  具體而言,創始人在創業企業乾的工作,如果市場行情是月收入 2 萬,他一分錢工資也不拿,那麼就幫創業企業省了 2 萬的工資成本,或者說創業企業賺到了價值 2 萬的人力投入。這個 2 萬就是他對企業的人力貢獻的價值。相應的,如果他領了 5000 塊錢的月薪,那他的貢獻就只剩下 1 萬 5。簡單的說,以創業企業“本應該發給他、但是沒有發給他”的工資,來作為他的投入。如果他是兼職創業,就按照兼職人員的市場工資標準,折算他的投入。如果他通常按月工作,還可以把月工資折算為日工資、小時工資,按實際工作的天數、小時數來折算他的投入。

  投入現金和實物

  通常,現金的價值,就是現金的金額。現金對於“初創階段”的創業企業來說,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公司發展壯大、前景明朗之後,有很多投資人願意向公司投資,因為資金有更多的可選擇融資來源,所以資金的重要性其實是降低了。但是在“初創階段”,企業前景不定,並沒有太多人願意向公司投資,此時向公司投入現金的作用就會意義非凡。現金,一般就按其實際金額估算價值。

  創始人向企業提供實物資產,通常可以視為現金投資。因為實物實際上現金購買來的,是現金的另外一種形態。但這樣的實物資產,必須至少滿足下面條件之一:

  一、創業企業主營業務所必須的核心資產。比如,創業專案是網際網路專案,為專案而租用的網站伺服器。但是,如果為了中午在辦公室熱飯方便,而從家裡搬來一個微波爐,這個微波爐就不是必須的核心資產。原因在於,初創階段,任何資產都是以“創業非常需要”為原則。

  二、是專門為創業企業的經營而特意取得的。比如,專門為創業企業經營而購買的電腦、辦公桌、辦公用品等。如果是順手從家裡舊貨堆裡扒拉來的舊電腦、多餘的文具,就不屬於專門為創業企業而購買的。

  那麼,實物資產的價格如何計算呢?儘管專業評估師通常有成熟的計算方式了,但是為了簡便考慮,創業者可以自己來簡單折算一下。比如:通常,如果實物資產是全新的,或者在實物資產買來時間很短、幾乎沒有怎麼折舊,可以按購買價來計算;如果實物資產已經摺舊很厲害了,可以按當前可以賣出的價格來計算,比如參考一下 58 同城舊貨處理的價格。

  辦公場地

  創始人可能會向創業企業提供辦公地點、倉庫、店鋪,以及其他一些創業企業經營所必須的場地。如果創業企業非常急需這些場地,創始人不提供的話,創業企業就不得不自己去租。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創始人向創業企業提供的場地,實際上也就是向企業提供了相當於租金的資金。所以,創業企業應該給、但沒有給的租金,就是創始人對創業企業的投資。

  當然並非所有的場地,都可以折算對公司的價值,有的場地不能用來估值:

  一、超出需要的場地,對公司沒有價值。比如,公司只有 5 個人,只需要 30 平方米的辦公室,創始人提供了 500 平方米。那多出的 470 平方米,對公司就沒有任何價值。

  二、本來就不能為創始人營利的場地,創始人提供給了公司。如果這個場地,創始人本來就沒有拿它用於經營活動、不能為創始人帶來現金收益,那麼這個場地也不能折算價值。因為創始人把它提供給創業企業,並沒有導致創始人利益受損。

  idea

  僅僅只是一個創業點子,一個初步的想法,那麼這個創業點子本身基本上不值錢。但是,如果在創業專案啟動前,創始人已經對這個創業點子進行了完整的思考,進行了一系列的試錯,形成了成熟的商業計劃,或者已經開始了初步的嘗試,開發出了初步的技術方案、乃至原始產品。這樣成熟的創業規劃,才能視為對公司有價值的貢獻。

  從創業點子到成熟的創業規劃,在創業開始之前,創始人已經為此獨自默默地投入了大量的先期工作。通常市場上,為這些先期工作將會付出多少工資,這個工資就是他對創業企業的投資。

  專用技術/智慧財產權

  創始人向創業企業提供的專用技術 / 智慧財產權的市場價值,就是創始人對公司的投入。如果創始人不願意把智慧財產權轉入創業企業,只希望授權創業企業使用,那麼智慧財產權許可使用費也是創始人對公司貢獻的價值。可以按照企業“應該支付、但未支付”的許可使用費,計算智慧財產權許可使用的價值。

  還有的時候,創始人會把他開發或運營差不多的產品,轉入創業企業,作為他的貢獻,比如已經開發出來的網站、APP、SNS 帳號等。這個產品通常的轉讓價,可以作為創始人這一貢獻的估值。很多站長平臺、站長 QQ 群,都有買賣網站和帳號的交易,從那裡可以瞭解基本的市場價格。

  人脈資源***銷售、融資等***

  有時候公司需要一些特定的人脈資源,有的創始人能提供這樣的門路。比如,企業需要借用人脈幫助公司變現產生收入,或者建立重要的合作伙伴關係,或者幫助公司融資。

  如果是可以幫公司帶來銷售收入,公司可以按市場行情支付銷售提成,如果沒有支付,則可以按照“應支付、但未支付”的銷售提成金額,折算創始人的這種人脈對公司的價值。相應地,如果創始人的能力是可以幫公司融資,那麼公司應該按照財務顧問的市場行情支付佣金,也可以按照企業“應支付、但未支付”的佣金金額,折算該人脈對公司貢獻的價值。當然,創業企業也可以自己衡量,是願意直接付錢、省下股權,還是願意折算股權、省下現金。

  其他資源

  如果創始人或創始人的其他朋友,能夠為公司提供很重要的短期資源,公司可以付錢給他們,也可以先欠著。但是如果創業企業付不起錢、這些人也要求股權,那麼就可以按這些資源的市場價值,折算對創業企業的貢獻值。

  當然,這些資源不應該是閒置的,對資源提供方來說也是有用的,由於提供給創業企業,導致他自己不能用了。比如本來可以自己拉貨的貨車,平時也在拉貨,因為提供給創業企業使用,自己就不能拿來拉貨了,這樣的資源才可能換股權。如果本來就是自己的閒置車輛,平時本來也沒有怎麼用,那麼提供給創業企業偶爾用用,為此要股權就不太合理了。

  總之,創始人提供的任何資源,只要是創業企業非常需要,但公司付不起錢,或者不能全額付錢的,應該付、但沒有付的部分,就是這些貢獻的價值,就是對公司的投資。

  股權比例的計算

  股權比例計算公式

  確定好各種投入要素如何估值之後,就可以簡便易行地計算每個合夥人的股權。把某一個創始人所貢獻的各種要素的估值加起來,再除以全體創始人所貢獻各種要素估值總和,就可以算出某個創始人貢獻的百分比,這個百分比,就是創始人應該佔有的股權比例。簡單的說,公式就是:“某個創始人的投入估值÷全體創始人的投入估值 = 某個創始人的股權比例”。

  投入要素的估值浮動

  有時候,各種投入要素,在創業初期的迫切性、稀缺性是不一樣的,最迫切、最稀缺的要素,可以按商量的比例,適當放大其估值。

  比如,對絕大多數創業者來說,初期可能最需要的是錢。如果需要出力、出時間,大不了自己辛苦點,工作時間長一點,也多少能把需要的工作量做出來;但是對於錢來說,是怎麼也沒辦法無中生有出來的。所以,對絕大多數初創企業,初期可能錢是最重要的要素。因此,在對錢的價值進行估值時候,不一定只按錢的實際金額估值,而可以將其估值放大一些,比如按金額的二倍估值。

  股權比例的計算時機

  創始人向公司投入的各種要素,諸如資金、設施,可能會在確定創業專案時一次性投入公司。但是最重要的投入要素——時間,是各個創始人在創業過程中,通過自己的實際工作,逐漸投入到創業企業中的。因此,創始人對公司的投入及其股權比例,很可能將會處於動態變動之中。這一問題如何解決呢?

  預估法

  最簡單的做法,是在創業專案啟動時,就事先預估各個創始人未來的時間投入及其價值,並據此預估和確定各自的股權比例。比如,某個創業專案中:

  1 甲乙丙三人創業,甲方出力並負責帶領創業企業,乙出力並主要負責事務性工作,丙出錢;

  2 第一年甲乙丙都不領工資;

  3 如果人才市場僱傭甲這樣資歷的人才、從事甲在創業企業裡的工作,應該付給甲的年薪是 42 萬;

  4 同理,乙方在人才市場的此職務年薪應該是 18 萬;

  5 甲乙都拿不出錢來,丙可以提供 20 萬元。

  由於創業專案很缺錢,大家同意丙的資金按 2 倍估值,即估值 40 萬元。綜上,甲的投入估值 42 萬,乙的投入估值 18 萬,丙的投入估值 40 萬,加起來乙丙三方的投入合計估值為 100 萬,所以甲乙丙三方的股權比例分別為 42%、18%、40%。

  定期評估法

  還有一種方式,是定期彙總各個創始人的貢獻,計算各個創始人截至某個時間點時的投入及其估值,然後計算各自投入的估值佔總估值的比例,從而確定股權比例。這樣做的話,股權比例將會是動態的。比如:

  1 甲乙丙三人創業,甲方出力並負責帶領創業企業,乙出力並主要負責事務性工作,丙出錢;

  2 甲乙丙暫定都不領工資;

  3 如果人才市場僱傭甲這樣資歷的人才、從事甲在創業企業裡的職務,應該付給甲的年薪是 42 萬,也就是說月薪 3.5 萬;

  4 同理,乙方在人才市場的此職務年薪應該是 18 萬,即月薪 1.5 萬;

  5 甲乙都拿不出錢來,丙承諾可以提供 20 萬元,由於創業專案很缺錢,丙的資金,估值按 2 倍計算。

  第一個月月底,分別計算甲乙丙三方的投入:甲工作了整個月,工資應該是 3.5 萬,創業企業沒有付給他這個工資,所以甲的投入就是 3.5 萬;乙也工作了整個月,工資應該是 1.5 萬,同樣創業企業沒有付給他這個工資,所以乙的投入就是 1.5 萬;創業專案要買雲伺服器、域名和付給廣告聯盟費用,丙方實際花了 2 萬,按 2 倍估值就是 4 萬。

  到第一個月月底,甲的投入是 3.5 萬,乙的投入是 1.5 萬,丙的投入是 4 萬,加起來乙丙三方的投入合計估值為 9 萬;甲乙丙三方各自的投入除以 9 萬,就是分別的股權。所以,此時甲乙丙三方的股權比例分別為 38.9%、16.7%、44.4%。

  同樣,每個月月底的時候,都可以累計計算各自的投入及其比例。當然,根據創業企業的需要,可以自行安排計算的週期,如每週計算一次,或者一個季度計算一次。這樣,隨著各自投入的變化,股權比例也會隨著變化。不過,隨著各方投入估值的逐漸累加,到了最後,每個月的投入很可能不會給股權比例帶來更大的變化了。比如,在第一個月的時候,各方投入估值總計才 9 萬元,甲方當月投入 3.5 萬,可以為他帶來 38.9% 的股份;如果到了第 11 個月的月底,各方投入估值已經累計達到了 99 萬,即使其他人第 12 個月都不投入任何貢獻,只有甲投入了 3.5 萬,那這樣也只能讓他在第 12 個月月底時,增加 3.4% 的股份,計算公式為 3.5 萬÷***99 萬 +3.5 萬***=3.4%。

  所以,越往後,各個創始人繼續投入,對股權比例影響就越小,也就是說,到了一定時候,股權比例就相對穩定了,在這個時候,基本上就不用再定期評估和計算股權比例了,可以直接確定一個相對準確的股權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初創企業準融資了,那麼就需要提前把股權比例明確下來。否則的話,讓投資人看到創始人之間不太確定、不斷動態變化的股權結構,會讓投資人認為團隊不穩定、不願意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