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銷售計劃

  銷售管理的核心內容,就是企業對銷售活動進行全面的有效的規劃和控制。下面小編給大家分享,歡迎參閱。

  篇一

  銷售計劃的重要性

  具體說來,就是從滿足市場需求出發,建立一整套系統的管理程式和方法,把市場需求變成企業的任務和目標,確定銷售戰略,然後編制計劃,來達到企業的既定目標。由此可見,銷售計劃是企業戰略管理的最終體現。

  在企業整體經營計劃中,有銷售計劃、生產計劃、資金計劃等三大支柱,其重心可隨時代潮流的不同而更迭。今天就是以銷售計劃為核心,生產計劃是以庫存計劃為媒介並配合銷售目標來編訂的,資金計劃是隨生產計劃而改變。例如,當生產能力不能滿足銷售目標額之時,企業就需增加裝置投資。另外,如果生產能力過剩,就需另訂彌補對策。上述需以原有裝置存在為前提,生產能力宜和銷售能力相配合,故需先有一個長期經營計劃。

  由此可見,銷售計劃具有企業整體經營計劃未驅者的特點,因為銷售計劃內容決定企業的性質與方向,所以務需慎重從各個角度來探討。

  2 銷售計劃體系

  銷售計劃是“直接實現銷貨收入的“連串過程與計劃”,所以,銷售計劃的中心,就是銷貨收入計劃。更具體地說,就是“根據銷售預測,設定銷貨目標額,進而為能具體地實現該目標而實施銷售任務的分配作業,隨後編定銷售預算,來支援未來一定期間內的銷售定額的達成”。

  產品計劃需在“質”的方面,符合市場需求;而銷售計劃,則需在“量”的方面,符合市場需求。

  篇2

  一、分析現狀

  對當前市場狀況、競爭對手及產品、銷售渠道和促銷工作等,必須進行詳細的分析,然後,市場銷售調研部門開始進行銷售預測。這種預測要求調研部門必須和其它部門相配合。

  二、確定目標

  銷售部門應當把前一計劃期的執行情況、對現狀的分析、預測結果三者結合起來,提出下一計劃期切實可行的銷售目標。

  三、制定銷售策略

  確立目標以後,企業各部門要制訂出幾個可供選擇的銷售策略方案,以便從中進行評價選擇。

  四、評價和選定銷售策略

  評價各部門提出的銷售策略方案,權衡利弊,從中選擇最佳方案。

  五、綜合編制銷售計劃

  由負責銷售的副總經理負責、把各部門制訂的計劃彙集在一起,經過統一協調,編制每一產品包括銷售量、訂價、廣告、渠道等策略的計劃。扼要地綜合每一產品的銷售計劃,形成公司的全面銷售計劃。

  六、對計劃加以具體說明

  說明是使執行人員心領神會,貫徹執行起來有力有效。說明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實現目標的行動,應分為幾個步驟;

  ②註明每個步驟之間的關係次序;

  ③每個步驟由誰負責;

  ④確定每一步驟需要多少資源;

  ⑤每一步驟需要多少時間;

  ⑥指定每部分的完成期限。

  綜上所述,銷售計劃的內容,具有下列四項***見圖2-1***。

  ***1***決定銷貨收入的目標額

  ***2***分配銷售

  ***3***銷售費用預算

  ***4***編寫實施計劃

  制訂銷售計劃時,首先分析市場或預測市場需求,以掌握整個業界的動態;然後再根據整個業界的預測值,作出自己的銷售預測。

  其次,根據銷售預測、經營者、各部門主管,以及第一線負責人

  所提供的銷售額進行判斷,然後再決定下年度的銷貨收入目標額。同時,為了保證能實際付諸行動,也必須分配銷售額。銷售分配的中心在於“產品別”的分配,以此為軸心而逐步決定“地域別”與“部門別”的分配額;最後,再進一步分配每一位銷售員的銷售額。以便迅速順利地達成銷貨收入目標。

  在如此細分銷貨收入目標額後,再按月份分配,擬定每月份的目標額。然後,再依此銷售目標細擬實施計劃,併成立相應的銷售組織和作出合適的人事安排。最後,再參考“銷貨收入目標額、銷售分配、銷售費用估計額”,編訂銷售預算。

  銷售計劃依期間的不同。可概括分為“長期計劃”和“短期計劃”,另外也有人增列一個“中期計劃”。一般說,三年~五年期的計劃為“長期計劃”;一年以下者為“短期計劃”;至於一年~三年期間的計劃,則為“中期計劃”。

  另外,計劃也可分為“個別計劃”與“期間計劃”二類。個別計劃亦可稱為“事業計劃”,由於此種計劃與產品生命週期的關係相當密切。所以,該計劃具有永久性與短暫性二種特性。

  為易於達成目標,又可將“個別計劃”分成數個期間,而每一期間的計劃,就是“期間計劃”。由於期間計劃與營業年度存有密切聯絡,故一般多是一年為期。

  可見,期間計劃具有短期計劃的性質,期間計劃被視為以短期計劃為主體的業務執行計劃,而個別計劃則是含有長期計劃為主體的構造計劃。‘“銷售計劃的內容,主要以銷貨收入計劃為中心,因為企業的一切努力,均將歸於銷貨收入。

  銷貨收入需要符合企業的“外在”與“內在”條件。此處的“外在條件”指企業“如何估計市場的需求”、“在眾多競爭條件中,如何表現企業的存在”等等。而“內在條件”則指“一方面滿足與企業有利害關係者的需求,另一方面確保和企業存亡攸關的純益收入。”

  一旦企業的銷售計劃具備上述各內外在條件後,即可著手展開各種銷售活動,終至完成預定目標„„。所以,銷售計劃可說是銷售活動的指標。

  因此,銷售計劃直以“定量”方式表現,而儘量避免“定性”式的表現,唯有如此,銷銷售計劃方能成為一種具體而可行的計劃,亦即為銷售活動制定明確的目標,為銷售活動指明方向。

  決定銷售計劃的方式

  決定銷售計劃的方式有兩種——“分配方式”與“上行方式”。分配方式是一種由上往下的方式,即是自經營最高階層起,往下一層層分配銷售計劃值的方式。由於這種方式屬於傳統觀念下“理應如此”的方式,所以是一種演繹式的決定法。上行方式是先由第一線的推銷員估計銷售計劃值,然後再一層層往上呈報;此種方法屬於歸納式的方法。

  由於二者各具優點,所以不易判斷何著為佳。分配方式下的缺點,是位處第一線的人員欠缺對計劃的參與感,不易將上級所決定的計劃視為自己的計劃。反觀上行方式,其缺點在幹部屬所預估之數,不一定合乎整個企業目標,故往往無法被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