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房申請書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專案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希望能給您帶來幫助。

  篇一:

  大新鎮黨委、政府、基建辦公室:

  本人徐永昌,是後塍中學退休高階教師,在大新鎮東凱村18組有私房一套,20XX年3月被列為拆遷戶,按協議分配到安置房2套***1大套、1中套***,該房屋即將完工,進入分配階段。本人確有許多特殊情況和困難,要求將2套拆遷房分配在我原宅基地所在的一幢房子中,即港豐路北面第四排,港城大道西面第一幢拆遷房中。

  本人具體特殊情況和困難如下:

  一、我家是五世同堂的大家庭,家庭成員有:我岳母、本人和妻子、兒子和兒媳、孫女和孫女婿、重孫***孫女的兒子***。至今一直未分家。這次分配的2套房要滿足五世同堂和諧共居的要求。這在社會主義新時代也不失為一種美德,應加以鼓勵。

  二、本人全家共有8口人,其中3人為進入70歲以上的老人,居家養老均需要我兒子和兒媳的照顧。為避免空巢老人局面的出現,做到老有所養,要求將2套房安排在同一幢房屋內也是情勢所迫。

  三、20XX年,我孫女徐唐胤發生車禍,經過了市第一人民醫院、市中醫院的搶救,又在蘇州第一人民醫院、上海華山醫院、南京省人民醫院等多處治療。發生車禍後的半年時間裡,她一直昏迷處於植物人狀態,後奇蹟般甦醒。發生車禍至今,我們一直沒有間斷的治療,但她至今仍然生活不能自理,不能獨立行走、吃飯、大小便,整天在輪椅上。經法院法醫權威鑑定,她被定為最高等級即一級殘疾,需要終生護理和他人照顧。為重振她生活的勇氣,於20XX年我孫女招了一個女婿,於去年生了一個寶寶。至今為止,孫女看病用去醫療費70餘萬元,由於肇事者賠償不足,我家借款為孫女看病,欠款自今仍未還清。我家這樣一個特殊困難的家庭只能在一起相依為命,住房如果不在一幢房子內,其困難是無法克服的。

  綜上所述,一個五代同堂的8口之家,其中有三個老人、一個一級殘疾,一個不滿一歲的嬰兒,以上5名家庭成員生活均需我兒子和兒媳照料。故而懇請在拆遷房分配中給予照顧,把兩套房分配在同一幢內。

  特此申請!不勝感激!

  申請人: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篇二:

  尊敬的溫州市濱江新區建設管理辦公室領導:

  我叫趙XX,是溫州市鹿城區原XX街道XX村XX路XX弄XX號的拆遷戶,拆遷檔案號XX-XX。搬離我家的拆遷房已整整六年六個月,由於在房屋產權的年限上和規劃認定有出入,經多方協調,於20XX年10月28日才與貴處的行政徵收處簽訂了拆遷協議。期間50個月一分錢的安居費也沒有,雖然現在每個月可以領到四千九百多元的安置費,但因個人文化水平不高無社保勞保、又身患肩周炎、關節炎,無工作還要每月支付高額的醫療費用;妻子得胃病多年,長期用藥調理,每月也有一筆不小的費用支出;兒子每月3000多元的工資撫養兩個小孩都不夠,月月入不敷出。6年來本來打算留著養老的積蓄已經透支的所剩無幾,實在無力承租高價的合法房產,故現和兒子一起租住在X宅南片XX路菜農週轉房中,每月租金800元。

  XX路菜農週轉房系近年建成的違章建築早已被列入拆違重點物件,隨時都會被拆除。20XX年6月13日,貴處已安置定位一套使用面積為112平米的大套房源給我。本來打算和兒子一起住的,可是上個月因為孫子的教育問題和一些瑣碎的家務分工問題,她們婆媳鬧翻,現在已連續吵了一個多月,同住一個屋簷下只會加深她們的間隙。

  俗話說,家和萬事興,再這樣糾纏下去,只怕會影響對小孩的教育。故急需一套房子和他們分開來住,以制止進一步深化的家庭矛盾。

  按照我們村的習俗,房屋拆遷後基本上都會分給出嫁的女兒一套,我家也不例外。我女婿家位於XX鄉XX村XX路XX號,今年他家也被列入拆遷範圍,根據城市規劃的需要,將在那裡建一座能供市民休閒娛樂的公園,現已動員測量拆遷,預計年內全部騰空。我女婿兄弟2人攜妻兒、父母一共8口人居住在140平方米不到的老房子裡。兄弟2人以給鞋廠打零工為生,全家每月總收入不到1萬元,而且在今年和明年還將陸續降生2個新寶寶。每月不足1萬的家庭總收入要承擔一家10口人的日常生活開支和兩個小孩的教育費用支出,再加兩個嬰兒的尿布奶粉錢,已是杯水車薪。對於這樣的一個大家庭,要租住一套夠10口人的居住的房子,至少要3室2廳2衛的戶型,而且面積要夠大,才能解決,而這樣的戶型每月的租金至少在4000以上 ,初期的拆遷補償金根本就不夠支付這樣的房租,回購安置房還需交納近60萬元的費用,簡直就是雪上加霜。所以解決他們拆遷後的居住問題,是多麼多麼的重要呀。

  基於以上情況,本人申請提前再安置2套房子在F31地塊,以解決2戶共16人的居住之急,緩和家庭矛盾。

  根據我家的實際情況一共314.15平方米的使用面積,現已安置112平方米使用面積的一套,餘下的需再分三套。現看到F31房源明細,F31二期還有2套使用面積為80平方米房源剩餘,請求批准給予安置。現提供如下資料:戶口本影印件和申請人和戶口登記卡上人的關係表一份,希望溫州市濱江新區建設管理辦公室領導早日核實,予以批准安置,萬分感謝!

  申請人: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篇三:

  尊敬的局領導:

  我是高山縣看守所民警熙熙,現年29歲,未婚,瀘州市合江縣人。20XX年通過政法幹警招錄考入高山縣公安局,在國保大隊、城關派出所、看守所等部門工作。工作期間,我嚴格履行了各崗位的工作職責和人民警察應盡的義務,有效完成了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到高山工作3年,我經歷了3次搬遷,可謂是居無定所。20XX年,我平生第一次來到高山,一個陌生的地域,人生地不熟,經同事幫助,我租到了一個不足20平米的單間,有了我工作之餘的落腳點和夜晚休息的棲息地。但租期一年後,房東收回房屋另作他用。20XX年5月,我找遍全城,要麼房屋太大,要麼房租讓我無法接受,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住房。我的這一情況被同事曉林同志知道後,得到了他的好心收留,在他屋裡住了近半年時間後,縣局迎來了來自我老家瀘州的援警,在老鄉的熱情邀請下,我搬入了縣局為援警安排的住所——東城小區,因該房屋僅有一室一廳一廚一衛,老鄉幫我在客廳搭建了一張臨時的床鋪,就這樣我一直住到現在。

  艱苦的歲月,沒有讓我忘記我是一名人民警察,沒有讓我忘記我是一名男子漢,沒有消減我“為人民服務”的激情,也沒有給縣局增加負擔。

  近日,我得知縣局空出部分安置房,懇請縣局黨委考慮我的實際困難並給予關照,幫助我解決面臨的住宿難題,我將更加努力地為高山公安工作貢獻自己的青春。

  申請人: xuexila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