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租賃費增值稅

  租賃指在約定的時期內,出租人將資產使用權讓與承租人以獲取租金的協議。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若干稅收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12〕53號 ***規定:“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以試點實施之前購進或者自制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提供的經營租賃服務,試點期間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因此,企業將試點實施之前購進的固定資產用於出租的,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3%計算繳納增值稅。

  固定資產租賃的分類

  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一般將租賃分為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兩類。租賃開始日:企業一般將起租日作為租賃開始日。

  1.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所有權最終可能轉移,也可能不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風險是指,由於經營情況變化造成相關收益的變動,以及由於資產閒置、技術陳舊等造成的損失等;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報酬是指,在資產可使用年限內直接使用資產而獲得的經濟利益、資產增值,以及處置資產所實現的收益等。

  2.經營租賃是指除融資租賃以外的其他租賃。

  固定資產租賃的評價

  1.租賃的優點

  租賃的優點主要有: ***1***保持承租人的現金或營運資本。

  ***2***促使承租人及時對裝置更新換代,避免陳舊過時的風險。

  ***3***通過融資租賃,承租人可以分期將資產的成本***包括土地和資產的殘值***計入費用,帶來納稅利益。

  ***4***某些租賃方式可實現資產負債表外融資。

  2.租賃的缺點

  租賃的缺點主要有:

  ***1***融資性租賃期間較長,且租賃契約一般不可撤銷,從而限制企業資金運用的靈活性。

  ***2***融資性租賃期承租人支付的租金總額通常高於資產的購買成本。